它們(大雁)排列均勻,隊形整齊,速度輕快,振翅強勁有力。男孩對飛走的鳥無比留戀,他似乎盼望再次變成能夠跟隨一群大雁飛越陸地和海洋的大拇指。“這就是瑞典著名女作家拉格洛夫寫的《尼爾斯騎鵝旅行記》的結尾。隨著尼爾斯與大雁的告別,我也依依不舍地和尼爾斯、大雁以及書中的其他動物說”再見“了。但樂于助人的尼爾斯、堅強善良的大雁、熱愛自由的金雕高爾果等形象,卻深深鐫刻在我的大腦里揮之不去。
這本書有兩個可愛的主人公,一個是被小精靈變成了小精靈的尼爾斯,一個是莫頓,是一只會飛的鵝,莫頓帶著尼爾斯跟著大雁飛。沒想到家鵝竟神奇地飛上天和大雁們一起旅行。于是尼爾斯開始了漫長而又危險的騎鵝旅行。一路上,他們破壞了狐貍斯密萊的許多詭計,從強盜山逃出來,尼爾斯差點被國王銅像踩扁,幸虧木偶幫助了他,打敗了灰田鼠兵團,救了小松鼠……他們經歷了很多事情,克服了重重困難,終于到了拉伯蘭。尼爾斯從一個調皮搗蛋的孩子變成一個勇敢、樂于幫助別人的好孩子。
像以前的尼爾斯一樣,我也經常捉弄動物,追趕貓狗,捉蜻蜓,踩螞蟻……現在想想也太不應該了。大人們獵殺動物,拿動物來觀賞、賣錢,用獸皮做大衣……就拿印度洋毛里求斯群島上生活的渡渡鳥來說,由于它身上的肉鮮美無比,所以遭到人類的大量捕食,在17世紀就滅絕了。如果當時人們有保護動物的意識,就不會造成渡渡鳥的滅絕,我們現在也不會只能看看圖片了。
動物是大自然賜予人類的無價之寶,它是我們人類的朋友。會捉田鼠的貓頭鷹,會捉害蟲的青蛙,幫人們干活的牛馬……它們帶給我們的好處真是說也說不完。在此,我呼吁人們,不要再濫殺一禽一獸,保護好自然界中的每一個生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