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xx鐵廠減征產品稅問題的請示
xx稅務局:
xx鐵廠是國營企業,隸屬冶金公司。現有職工823人,固定資產原值1450萬元,自有流動資金70萬元,主要產品生鐵,年產量6.5萬噸。
該廠今年1-8月份實現產品銷售收入2334萬元,銷售成本2134萬元,產品稅74萬元,利潤總額126萬元。預計全年實現銷售收入4557萬元,銷售成本4360萬元,產品稅 147萬元,利潤總額50萬元。企業納稅困難的原因是:
1.按有關規定到年底需處理往年財產損失30萬元,并且尚有xxxx年轉產停工損失100萬元,無力攤銷。
2.今年7月份市區拓寬馬路,拆除車問一個,直接經濟損失18萬元,而重建車間需要一個月,其間接經濟損失將達 30多萬元。
3.今年8月下旬,我市發生了多年不遇的臺風,毀壞了部分車間,企業被迫停產9天,直接和間接的經濟損失將達35萬元。
4.貸款多,包袱重。目前企業尚有專項借款500萬元無力支付.
鑒于上述情況,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稅條例(草案)第七條的規定,我局意見,同意對xx鐵廠在xxxx年內給予定額減征產品稅70萬元的照顧。
當否,請批示。
附件:1減免稅申請報告表
2企業財務報表(從略)
3企業承包合同(從略)
4證明(從略)
xxx稅務局(章)
xxxx年9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