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規民約
為了搞好我村的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和精神文明建設、增強村民的法制觀念、人人學法、懂法、用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村民委員會組織法》、和中央關于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的有關精神,經村民討論、村委會批準制定本村規民約。
第一條 每個村民和暫住人員,要愛黨、愛國、愛家,自覺維護自身聲譽。
第二條 模范宣傳、遵守黨和國家的各項方針政策,自覺履行各項義務,依法納稅,支援社會主義建設。
第三條 依法辦事,遵紀守法、愛護公物、維護集體利益、遵守社會公德。
第四條 鄰里之間要互助互愛、和睦相處,尊老愛幼、不虐待遺棄老人和兒童,不打架斗毆、酗酒鬧事,提倡勤儉節約、反對鋪張浪費。
第五條 弘揚正氣,打擊歪風,堅決同各種違法行為作斗爭,不包庇、窩藏各種罪犯。
第六條 不看、不傳、不制、不售黃色淫穢書刊和音像制品,不嫖、不賭,養成良好文明的社會風氣。
第七條 努力學習馬列主義、毛澤東思想,學習黨的方針、政策和科學文化知識。
第八條 維護社會安定,不搬弄是非,不搞家族宗派,不侮辱誹謗他人,不調戲婦女,不越級上訪和集體上訪。
第九條 認真落實計劃生育政策,執行計劃生育條例,不妨礙公務,不圍堵、打罵計劃生育干部,積極參加每單月九日的育齡婦女孕檢,不計劃外生育,對新遷入的育齡婦女、兩胎以上(含兩胎)者,必須出具醫院的結扎證明,否則不予入戶。
X×X村
X X×X年×月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