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師徒合同?
師徒合同是在師傅的指導下,為了早日把徒弟培養和鍛煉成為四化建設的有用人才時,所使用的一種應用文樣式。這種合同原先只在工廠、農村從事一般性工農業生產的師徒之間應用,隨著四化建設的日益發展,文藝、科技、體育界的著名藝術家、學者、教練等也通過訂立師徒合同的形式來加快培養四化建設人才。從報刊、電臺、電視臺等宣傳部門獲得的材料看,這種合同多半是在上級機關的領導下開展的。例如,我國著名戲劇藝術家,他們很樂意在自己有生之年把自己幾十年來積累的藝術經驗傳授給下一代,而他們的下一代―徒弟也非常渴望在名師指導下盡快使自己成為師傅甚至超過師傅那樣的人。為了擴大影響,上級領導機關,就通過收徒會議的形式向到會領導和同志宣讀師徒合同的全文。這種經過師徒共同協商定立又經過領導同意的合同條文,對師徒雙方都有很大的約束力,能夠提高學習和工作效率,早出人才,快出人才。這是一種符合黨和政府要求的行之有效的培養專門人才的途徑,應該大力提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