士別三日,果真能刮目想看嗎?
小時候讀《三國演義》,對呂蒙這個人物是十分痛恨的,因為他殺死了我心中的偶像―忠肝義膽的關羽關云長。遙想關大將軍當年威鎮沙場的氣度與英姿,何等的威風!然而就是這樣一個有如神明的人物卻最終喪命于呂蒙之手,不僅讓我悵然,且對呂蒙有切齒痛恨之意。如今讀到關于呂蒙的故事的時候,忍不住產生了一點興趣。
原來呂蒙其人年代既久,早已湮沒在歷史的殘篇斷犢之中了,只是與他相關的“士別三日,自當刮目相看”卻作為成語流傳至今。據說當年孫權嫌呂蒙的文化水平不高,便責其苦讀。呂蒙也深感自己文化水平太低而不能擔當重任,于是便發揚“一不怕苦,二不怕死”的大無畏精神,哲要將書本啃穿。果然功夫不負有心人,三天后呂蒙碰到一向看不起他的魯肅,隨口甩出幾句酸文,魯肅不禁平地跳起三丈高呼:“阿蒙,三天不見,我對你應有再認識!”這話給后人記住了,成了“士別三日,自當刮目相看”這一成語。
其實照我的推斷,魯肅對呂蒙講的這番話反諷的成分居多。因為讀書絕不是一朝一夕之事,“寶劍鋒從磨礪出,梅花香自苦寒來”,作為文士的魯肅不會不明白這個道理的。即使是參加類似于今天的“文化速成班”,想來像呂蒙這樣的文盲級人物要在短短的三天內達到魯肅等人談笑風生的大師級程度,實在是不可能的事―更何況呂蒙完全是“自學成才”。因此答案只有一個,魯肅當時或許是怕打擊呂蒙的學習熱情,或許是畏懼呂蒙的權勢,也或許僅僅是覺得呂蒙好學,所以只是略微表示鼓勵,敷衍一番而已。呂蒙或許是個學習的天才,但即使是天才也離不開努力的。
我們的民族真的是有十足的幽默感,愣是要把古人的一句玩笑話當作至理名言吹捧至今,于是乎我們阿蒙的“流毒”便一直延續至今,從來沒有人懷疑過這“三日”的真正效果。看看今天,有的人到大洋彼岸討了一圈飯回來,隨口說了幾句什么“外國的月亮比中國回”、“外國的豬比中國的肥”云云,便搖身一變成了教授、經理等等,這一類人就如(圍城》中的方鴻漸;也有人順了改革開放的春風,坑蒙拐編無所不用,于是乎昨日地痞流氓今日腰纏萬貫,成了“款兒”、“腕兒”,四周閑人吹捧,甚至還可以弄個官來當當,這就如同魯迅小說里的一幕:阿Q在省城做了三流扒手回鄉下之后,一身新布錦衣,口袋里沉甸甸的,于是鄉親們便圍上去親切地問:Q哥,你發達了吧?'或許這個世界真的變化太快了,以致于人們都懶得去思考現象背后究竟是什么,聽風便是雨。世界上哪有那么多的容易事便宜事呢?三天就能成“大家”,那還有什么事做不來呢?用自己的腦袋思考一下、懷疑一下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