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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第2期
No.2,2006
學術探索
2006年4月
Apr.,20O6
Academic Exploration
中越兩國檢察機關法律監督職能比較研究
許能鳳
(云南大學 法學院,云南 昆明 650091)
摘要:權力不受制約必然導致濫用和專斷,偵查權、審判權也是如此。檢察機關與生俱有的監督性決定了檢察機
關成為國家的法律監督機關。有權對各種訴訟活動實施法律監督。中越兩國檢察機關都是國家專門的法律監督
機關。履行法律監督職能,可在具體監督的權限和范圍上。卻有很大的差別。鑒于我國目前的司法現狀。有必要借
鑒越南的法律監督措施,進一步完善我國的法律船督制度,以規制權力。保障人權,維護司法公正,維護社會和公
共利益。
關鍵詞:檢察;法律監督;立案監督;偵查監督;審判監督
中豳分類號:DF84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006—723X(2006)02—0058—05
公共利益和政府機關的代表。”【4 ” 者,
一
、
兩國檢察機關都是國家專門
的法律監督機關
中越兩國都把檢察機關定位為法律監督機
關是有共同的政治、歷史背景的。首先,中越兩
中越兩國人民檢察院組織法部規定:“人民
國同處于社會主義法律體系中,有著相同的歷
檢察院是國家的法律監督機關”。我國憲法第
史、社會、經濟、法制背景,兩國對檢察機關性質
129條也明確規定了人民檢察院的性質是國家的
及職能等規定,深受列寧大檢察官理論的影響。
法律監督機關。越南憲法雖然沒有明確規定人 列寧在創建社會主義蘇聯的檢察制度時指出:
民檢察院的性質,但在規定人民檢察院的職能
“檢察機關和任何行政機關不同。它絲毫沒有行
中,明確列出:“人民檢察院負責檢察政府所屬各
政權,對任何行政問題都沒有表決權。檢察長的
部委及同級機關和地方政權機關的法規、文件的
唯一職權和必須做的事情只有一件:監視整個共
合法性,檢察國家機關、經濟組織、社會團體和人
和國對法制有真正一致的理解,不管任何地方的
民武裝部隊執行法律的情況,檢察調查工作、審
差別,不受任何地方影響?!?/span> 唧’列寧還把法律 判工作、案件執行工作和監禁、改造活動中遵守 監督放在保證法律實施的首位,他指出:一般用 法律的情況?!?/span>這其中,“檢察就是監督,監督也就 什么來保證法律的實施呢?第一,對法律的實施 是檢察;監督的概念又大于檢察的概念,檢察是 加以監督;第二,對不執行法律的加以懲辦。其 一 種特殊性質的監督即法律監督,而不是一般行 次,兩國在訴訟模式的設置上都接近于大陸法系 政性質的監督?!薄?我國刑事訴訟法在規定人 國家。大陸法系國家由于特定的歷史起源,成文 民檢察院的職權中,也是使用“檢察”一詞。我國 法的法律傳統,職權主義的訴訟模式,共同決定 刑事訴訟法第三條規定:“檢察,批準逮捕、檢察 了大陸法系檢察官既是公訴人又是法律監督者。 機關直接受理的案件的偵查、提起公訴,由人民 在法國,最高檢察長的主要職責是“對國家整體 檢察院負責”??梢姡瑑蓢臋z察機關都是國家 執法活動進行監督”【6“ )。法國檢察機關除在刑 專門的法律監督機關?!半S著法律的產生,就必 事訴訟中行使偵查、起訴、支持公訴和指揮刑事 然產生出以維護法律為職責的機關。”瞳】(嘞 ‘這 裁判的執行等職能外,還對下列事項行使廣泛的 樣的機關只能是獨立于地方政權并以蘇維埃國 監督權:“(1)監督司法輔助人員;(2)監督檢察書 家名義行使國家監督權的檢察機關。”【3¨m 因 記員;(3)監視司法救助制度的營運;(4)監督戶政 此,“檢察機關…這些公職人員的使命,按職務來 官員;(5)對私立教育機構的監督;(6)對公立精神 說主要地是使他們在司法方面成為法律的監督 病院的監督;(7)對開設咖啡店、酒店等特種營業 收稿日期;2006一Ol—l6 作者簡介:許能風(1965一)。女。江蘇句容人。云南大學法學院副教授。主要從事刑事訴訟法學研究。 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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