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繳費標準及待遇期
集中繳費期內參保,個人繳費標準為350元/人,待遇期為202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如不參保繳費,一旦住院發生的醫療費用全部由自己承擔;過了集中繳費期再參保,無法享受財政補助,個人將承擔全部參保費用;同時,集中繳費期后參保有待遇等待期,一旦在待遇等待期發生醫療費用,只能個人自己承擔。
即:2022年4月1日至9月30日參保的,個人繳費和財政補助資金全部由個人承擔,一次性足額繳納,待遇期為繳費后3個月(含繳費當月)起至2022年12月31日。
二、困難人員參保繳費標準
(一)全額資助困難人員:
特困供養人員、孤兒、事實無人撫養兒童,個人不需要繳費。
(二)定額資助困難人員:
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成員;鄉村振興部門認定的返貧致貧人口、納入民政部門低收入人口監測以及鄉村振興部門易返貧致貧人口監測的人員(包括脫貧不穩定戶、邊緣易致貧戶);低保邊緣家庭成員中的老年人和重病患者;脫貧人口,個人需繳納40元/人。
集中繳費期即將結束,如您還沒參加城鄉居民醫保,請抓緊辦理參保繳費。如您身邊的朋友還沒有參保繳費,也請及時提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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