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產稅征收對象如下所示:
房產稅征收標準從價或從租兩種情況:
(1)從價計征的,其計稅依據為房產原值一次減去10%--30%后的余值;
(2)從租計征的(即房產出租的),以房產租金收入為計稅依據。從價計征10%--30%的具體減除幅度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確定。如浙江省規定具體減除幅度為30%。
房產稅稅率采用比例稅率。按照房產余值計征的,年稅率為2%;按房產租金收入計征的,年稅率為12%。
房產稅應納稅額的計算分為以下兩種情況,其計算公式為:
(1)以房產原值為計稅依據的
應納稅額=房產原值*(1-10%或30%)*稅率(2%)
(2)以房產租金收入為計稅依據的
應納稅額=房產租金收入*稅率(12%)
房產稅征收期限
房產稅征收期限可結合房屋情況咨詢當地房管部門或稅務部門。
房產稅征收時間是多少呢?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房產稅暫行條例》第七條明確規定--- 房產稅按年征收、分期繳納。納稅期限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規定。所以,各城市的征稅時間并不一致。
房產稅征收對象
房產稅的征稅對象是房產。所謂房產,是指有屋面和圍護結構,能夠遮風避雨,可供人們在其中生產、學習、工作、娛樂、居住或儲藏物資的場所。但獨立于房屋的建筑物如圍墻、暖房、水塔、煙囪、室外游泳池等不屬于房產。但室內游泳池屬于房產。
由于房地產開發企業開發的商品房在出售前,對房地產開發企業而言是一種產品,因此,對房地產開發企業建造的商品房,在售出前,不征收房產稅;但對售出前房地產開發企業已使用或出租、出借的商品房應按規定征收房產稅。
負有繳納房產稅義務的單位與個人。房產稅由產權所有人繳納。產權屬于全民所有的,由經營管理單位繳納。產權出典的,由承典人繳納。產權所有人、承典人不在房產所在地的,或者產權未確定及租典糾紛未解決的,由房產代管人或使用人繳納。因此,上述產權所有人,經營管理單位、承典人、房產代管人或者使用人,統稱房產稅的納稅人。
產權屬國家所有的,由經營管理單位納稅;產權屬集體和個人所有的,由集體單位和個人納稅。
產權出典的,由承典人納稅。
產權所有人、承典人不在房屋所在地的,由房產代管人或者使用人納稅
產權未確定及租典糾紛未解決的,亦由房產代管人或者使用人納稅。
無租使用其他房產的問題。納稅單位和個人無租使用房產管理部門、免稅單位及納稅單位的房產,應由使用人代為繳納房產稅。
產權屬于集體所有制的,由實際使用人納稅
外商投資企業和外國企業、外籍個人、海外華僑、港澳臺同胞所擁有的房產不征收房產稅。
房產稅征收稅率按房產余值計征的,年稅率為2%
按房產出租的租金收入計征的,稅率為12%。從2001年1月1日起,對個人按市場價格出租的居民住房,用于居住的,可暫減按4%的稅率征收房產稅。
房產稅:是以房產為征稅對象,按照房產的計稅余值或出租房產取得的租金收入,向產權所有人征收的一種稅。當前與房地產行業相關的稅費紛繁復雜,直接相關的稅種多達14種。房地產業相關稅種包括:營業稅、企業所得稅、個人所得稅、固定資產投資方向調節稅、城建稅、房產稅、城市房地產稅、印花稅、土地使用稅、土地增值稅、資源稅、契稅、耕地占用稅、教育費附加等。其中固定資產投資方向調節稅自2000年開始暫停征收,面向外企征收的城市房地產稅于2009年1月1日起廢除,內外資企業和個人統一征收房產稅。在這14個稅種中,針對房地產開發企業主要涉及的有營業稅、城建稅、教育費附加,土地增值稅、印花稅以及契稅等。
本文發布于:2023-02-28 12:33:31,感謝您對本站的認可!
本文鏈接:http://www.newhan.cn/zhishi/a/167757355042327.html
版權聲明:本站內容均來自互聯網,僅供演示用,請勿用于商業和其他非法用途。如果侵犯了您的權益請與我們聯系,我們將在24小時內刪除。
本文word下載地址:房產稅征收對象.doc
本文 PDF 下載地址:房產稅征收對象.pdf
| 留言與評論(共有 0 條評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