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請范圍:
職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且無公積金貸款、無提取住房公積金歸還住房貸款委托的,其符合相關法律繼承人或者受遺贈人可提取死亡職工的住房公積金賬戶余額;個人賬戶狀態應當為停繳或者封存狀態。
二、辦理場所:
建設銀行住房公積金業務網點或者上海市公積金管理中心業務網點
三、辦理要件:
身份證明材料原件:
(1)繼承人或受遺贈人身份證;
(2)提取人系第一順序法定繼承人(配偶、子女、父母)的,提供相關部門出具的能夠證明提取人與死亡職工關系的證明材料;
(3)提取人系第一順序法定繼承人以外的或者遺囑繼承人、受遺贈人的,提供繼承權或者受遺贈權的公證書或者法院的判決書、裁定書、調解書。
提取原因證明材料原件:
死亡證明或宣告死亡證明(包括醫療機構出具的死亡證明,或者相關部門出具的注明死亡日期的戶籍注銷證明,或者人民法院宣告死亡的判決書等);
繼承人名下的本市銀行借記卡。(建議攜帶銀行一類賬戶借記卡)
(本市借記卡的開戶行應當是以下18家銀行之一:建設銀行上海市分行、工商銀行上海市分行、中國銀行上海市分行、農業銀行上海市分行、招商銀行上海市分行、交通銀行上海市分行、浦東發展銀行上海市分行、平安銀行上海市分行、上海銀行、上海農村商業銀行、民生銀行上海市分行、郵儲銀行上海市分行、中信銀行上海市分行、光大銀行上海市分行、興業銀行上海市分行、華夏銀行上海市分行、廣發銀行上海市分行、北京銀行上海市分行。)
四、辦理流程:
個人提供要件材料——
提取申請人住房公積金賬戶在單位的,建設銀行住房公積金業務網點辦理;
提取申請人住房公積金賬戶在“上海市公積金管理中心住房公積金集中封存專戶”、“自愿繳存專戶”的,上海市公積金管理中心業務網點辦理。
五、辦理時限:
手續齊全情況下,不超過3個工作日。
六、注意事項:
對于業務需要留存身份證明材料復印件的,由住房公積金業務網點經辦人代為掃描、打印或復印。
文章來源:社保網本文發布于:2023-02-28 12:35:49,感謝您對本站的認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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