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快遞被造謠事件,公安機關已結束偵查,接下來會怎么樣?
這起造謠事件被警方偵查之后有了一個結果,警方對于造謠人員何某朗某進行行政拘留,并以涉嫌誹謗罪名進行立案調查,讓他們付出了相應的代價。這位被造謠的女士可以說是非常的倒霉了,她在快遞點拿快遞的時候,明明是特別正常的一件事情,很多人的生活中也會經歷,可是這位女子卻被附近的便利店店主拍下了視頻,并且這位店主把視頻掐頭去尾剪輯,制造成了這位女士和快遞小哥偷情的假象,并且還用相關的聊天軟件制造出他們兩個聊天的內容,并且在網上發布被很多人瀏覽。
這兩個造謠人員還把聊天記錄還有視頻發到了很多的聊天群里面,這些內容在聊天群被迅速的轉發,對該女士造成了非常嚴重的影響,到后來很多的人都知道了這件事情,該女士自己也看見了這個視頻。當看到這個視頻和聊天記錄的時候,表示非常的氣憤又感覺到非常的苦惱,所以她就采取了報警的手段。而警察也對造謠人員進行行政拘留,并且進行處以立案審查。這樣的惡意造謠可以說是特別的可惡,因為該女士還有自己的未婚夫,他們也在商量著結婚的事,也可是現在卻被這樣的人員這樣的一出,生活收到了非常嚴重的影響。
這位女士受到了非常多人的非議,因為這個視頻傳播的范圍特別的廣使該女士的生活事業都受到了非常大的影響。在她出門的時候就會受到一些人的指指點點,給她造成了非常大的心理壓力。這些謠言信息的散播開來。讓很多人都對該女士的名聲產生了誤解。網友們在知道這件事情之后,表示非常的氣憤,認為那兩個人實在是閑著沒事干,居然編出這樣的事情。侮辱他人的名譽,可以說是非常的可惡,希望給他們一個非常嚴厲的處罰。
現在該女士已經受到了非常大的心理傷害,每次都是帶著口罩出門,不希望任何人認出她,可以說就是惡意造謠的人傷害了她,并且這些傷害會對她的事業造成非常嚴重的影響。而像這樣惡意傳播謠言嚴重的擾亂了社會公共秩序,對于廣大公眾造成了非常大的影響,應該說處以非常嚴厲的處罰。因為現在的造謠成本實在是太低了,網絡的傳播速度特別快,政府也應該降低公民的維權成本,不應該讓他們花費非常長的時間和很大的精力去維護自己的權益,應該讓那些惡意造謠的人員受到非常嚴厲的處罰。
“杭州女子取快遞被造謠誹謗”一案將開庭,造謠誹謗者將面臨什么責任?
杭州有一名女子僅僅是因為單純的取了一個快遞,就被人惡意的拍下了一段視頻前去進行造謠。而這段視頻在廣大網友的朋友圈還有網絡上面進行轉載,給這名女子的生活還有工作帶來了很大的影響。這名女子因為這個視頻被開除了,而且險些患上了抑郁癥。當這名女子了解到事情的真相之后,也是覺得非常的憤怒,于是就開始進行起訴。
不要惡意對別人進行造謠而這件事情被大多數的網友所知道以后,也是開始去譴責這些惡意對別人進行造謠的人。相對于來說,在網絡上面惡意的對別人進行造謠的人數不勝數,而這些人只認為自己的一句話只是開個玩笑而已,有必要這樣嗎?現在的網絡發展是十分快速的,而且很多的網友也都會在網絡上面去吃瓜。這樣造謠的行為不僅會給一個女性的人品帶來了一些侮辱,而且也會讓這名女性被認為是私生活混亂。
造謠也是要付出法律責任本次受害的女主角她只是談了一個男朋友,還沒有進行結婚,而這些人的一言一行,讓這名女子的清白受到了很大的玷污。當這件事情越鬧越大之后,進行造謠的人也知道了這件事情的嚴重性,想著去進行道歉。而這名女子堅決地表示,不會去選擇和平解決這件事情一定會上升到法律層面的。
一定要嚴格的打擊這些惡意造謠的人這件事情造謠誹謗的一案將開庭,對于這些造謠誹謗者,將要面臨著非常嚴重的法律責任,而且也要對受害者進行精神上和物質上的賠償。我們惡意的去造謠別人對我們自己是沒有任何的幫助,而且也會給自己帶來一些法律責任。還是希望大家不要在網絡上面隨意的去轉載一些不實的文章。做人做事還是需要腳踏實地的,而我們也不要認為網絡上面就是法外之地。
取快遞被造謠出軌案當事人發聲,她在這件事件中面臨了哪些問題?
隨著科技的發展,網絡在人們生活中的應用越來越多,隨著也帶來了很多問題。網絡暴力就是隨著網絡的興起而逐漸產生的一種現象,而網絡暴力雖然是無形的、看不見的,但是,越是無形越是具有殺傷力,網絡暴力對于人們的心理傷害是不容小覷的。
在浙江杭州,就發生了一起利用網絡造謠誹謗的事件,而被造謠的當事人非常無辜,她不過是取了一個快遞,卻被人惡意造謠,后來導致這名女子受到了很大的傷害。
取快遞卻被人惡意拍下,并編造事實在網絡上進行大量傳播2020年7月份的一天,家住浙江省杭州市的吳敏像往常一樣前往小區的快遞站點拿快遞。而她在取快遞的過程中,卻被附近的一家超市老板郎某偷偷的拍攝了下來,并且郎某后來伙同何某將拍攝的內容進行編造和誹謗,制造出了吳敏出軌快遞員的不實內容,并且將這個編造的內容大量在網絡上進行傳播。很快,網絡上很多人在看過這些編造的內容以后,大肆對吳敏進行人身攻擊,和言語侮辱,而吳敏也因此受到了很多傷害。
工作被勸退,甚至得了抑郁癥這件事發生后,吳敏的生活和工作受到了嚴重的影響。
吳敏再次發聲:感謝所有幫助過自己的人吳敏被公司勸退,陷入抑郁狀態,找工作屢屢碰壁,就連男朋友的工作也丟了……她稱自己遭遇了“社會性死亡”,“活成了一個笑話”。但流言沒有擊垮她。2020年10月26日,吳敏向杭州市余杭區人民法院提起刑事自訴,要求以誹謗罪追究郎、何兩人的刑責。12月14日,她收到了“今年以來的最好消息”:杭州市余杭區人民法院正式受理了她的刑事自訴。
對于誣陷造謠自己的人,吳敏選擇了用法律的武器來保護自己。2021年1月份,吳敏的起訴得到了法院的正式受理,這意味著造謠誣陷的人將會為自己的行為得到相應的法律懲罰。
雖然案件還沒有結果,但是正式受理就已經給予吳敏很大的希望和支持了。因此吳敏再次發聲,表示自己非常感謝這段時間給予自己支持的家人、朋友、司法機關、以及社會各界的好心人。
相信法律會公正裁決此案,給予造謠誣陷的人應有的懲罰。
杭州女子取快遞被造謠出軌,造謠者獲刑一年,當造謠有了成本還有人會犯嗎?
女子取快遞被造謠一事終于塵埃落定,經歷幾個月的辛苦咨詢后,余杭區人民法院終于開審,造謠者終于受到法律的制裁,被判一年尤其徒刑、緩刑兩年。
一、事件回顧
1、原告在驛站取快遞被另外兩名當事人偷偷錄視頻,然后偽造各種出軌言論,散布在微信群中。
2、原告被朋友和同事告知,有關于自己的謠言在不斷擴散,甚至已經擴散到全國范圍內。
3、原告要求被告公開道歉并且進行經濟賠償,被告拒絕,并且稱這個視頻只是開玩笑。
4、原告因為視頻導致被所在單位開除,經確診患上抑郁癥,嚴重影響正常生活。
5、事件不斷發酵,造謠者的信息被公布,被造謠者決定拒絕和解,用法律武器保護自己,在余杭區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6、余杭區人民法院受理,決定立案進行調查,近日正式開庭審理。
二、產生的社會影響
這個事件中發生的故事在我國并不是首例,隨著網絡的發達,很多法律意識淡薄的人覺得可以在網絡上胡言亂語,無需承擔任何責任,因此網絡造謠事件層出不窮,受害者只能默默承受。
但是事件中受害者主動維權,并且轉為民事訴訟案件卻是首例,這次的后果比較嚴重,導致被造謠者精神出現問題,影響正常生活,導致“社會性死亡”,造謠者絲毫沒有認識到自己的言論是錯誤的。
事件引起很大的社會反響,幾乎評論都是一邊倒的,認為造謠者應該主動道歉,承擔被造謠者受到的精神和經濟上的損失,造謠者的不真誠、不悔改導致網友的不滿,用“人肉”等方法同樣對其進行攻擊。
三、此類事件的教訓和反思
造謠者終于付出了應有的代價,有期徒刑一年,時間雖然不長不短,但對于造謠者來說是一生都無法抹去的污點,不僅僅影響自己的人生規劃,甚至對后代或者家庭成員都會產生影響,這是他們當初無所顧忌,不知悔改的造謠時,沒有預料到的“成本”和“后果”。
這個案例讓造謠者需要付出的代價更加明確,不是一個道歉就可以解決的,必須付出法律代價,也為以后網絡造謠的案例提供了參考,相信在如此巨大的成本下人們在網絡里面會更加謹言慎行,這種惡意造謠的事件也會越來越少。
浙江杭州女子取快遞被造謠案被告人當庭道歉,造謠者為何這么做?
有些造謠者可能覺得自己只是說了幾句不真實的話,這些話無關緊要,也不會被追究責任。對于受害者來說謠言造成的傷害,卻不是三言兩語能夠說得完。有句話說人在家中坐,禍從天上來,說的就是杭州的吳女士。吳女士只是下樓取個快遞的時間,就被人拍下視頻捏造了一段謊言,讓人沒有想到的是,這段謊言對她的工作跟生活造成了極大的影響。更讓人氣憤的是,當造謠者被找到時,不肯對吳女士道歉,也不肯對事件作出澄清。于是吳女士準備拿起法律武器,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在法院判決時,造謠者才想起要對吳女士道歉,但是為時已晚,吳女士拒絕接受道歉。
一、造謠者道歉,是希望能輕判。在法庭上,其中一名造謠者當庭對吳女士進行道歉,他是希望得到吳女士的諒解,能夠被輕判。不過吳女士并沒有接受他的道歉,另一名造謠者表示接受法律的處決。最終兩人被判處兩年有期徒刑,事情就此告一段落。
二、這樣的道歉有些太遲了。事情剛發生時,吳女士要求兩人道歉,但是兩名造謠者并沒有當回事,直接拒絕了吳女士。不管是造謠者還是造謠者的家人,對待這件事情都是很不屑的態度。如今法院要判決了,才想起來向受害者道歉,未免有些太遲了。
三、網絡不是法外之地,造謠也會付出代價。這個案子的成功,由自訴轉成公訴是在告訴大家網絡不是法外之地,不管是在哪里造謠都是要受到懲罰的。謠言影響到受害人的工作生活,造成受害人社會性死亡,可見謠言是可怕的。所以不必懼怕謠言,可以拿取法律武器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女子取快遞被造謠事件兩人被立案偵查!你對造謠事件怎么看?
記者12月26日從浙江省人民檢察院獲悉,在檢察機關的建議下,此前在網上引起廣泛關注的“女子取快遞被造謠案”當事人郎某、何某已被杭州市公安局余杭區分局以涉嫌誹謗立案偵查。2020年7月,被造謠的谷女士到小區快遞點取快遞時,被附近便利店店主郎某偷拍了視頻。郎某隨后與朋友何某“開玩笑”,編造“女子出軌快遞小哥”等聊天內容,發至微信群。隨后謠言通過不斷轉發,在互聯網發酵。谷女士發現該情況后報警。
8月13日,杭州市公安局余杭區分局發布警情通報,稱郎某和何某捏造聊天內容,并截圖發至微信群,造成不良社會影響。依據相應法律規定,警方對二人分別作出行政拘留處罰。
10月26日,谷女士向杭州市余杭區人民法院提起刑事自訴,杭州市余杭區人民法院于12月14日決定立案,并依法要求杭州市公安局余杭區分局提供協助。
檢察機關認為,在此期間,相關視頻材料進一步在網絡上傳播、發酵,案件情勢發生了變化,郎某、何某的行為不僅損害被害人人格權,而且經網絡社會這個特定社會領域和區域得以迅速傳播,嚴重擾亂網絡社會公共秩序,給廣大公眾造成不安全感,嚴重危害社會秩序,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條第二款之規定,應當按公訴程序予以追訴。
12月25日,根據杭州市余杭區人民檢察院建議,杭州市公安局余杭區分局對郎某、何某涉嫌誹謗案立案偵查。
檢察機關表示,將恪守客觀公正立場,會同相關司法機關推進該案得到依法公正處理。
杭州女子取快遞被造謠事件調查
12月14日,吳妍(化名)收到杭州市余杭區人民法院的立案通知書:“經審查,起訴符合法定受理條件,本院決定立案審理。”
8月初,一段小吳被偷拍的視頻在網絡流傳,編造的聊天截圖演繹出“少婦出軌快遞小哥”的故事。4個月過去了,被網絡謠言折磨的小吳提起刑事自訴,讓法律給她一個“說法”。
一個謠言帶來的個人災難
一切都源于4個月前的一場“意外”。“就像是你每天正常走在馬路上,突然被廣告牌砸到一樣。”小吳對記者說。
8月7日凌晨,一位朋友提醒小吳,有人在網上傳播“少婦出軌快遞小哥”的消息,女主就是她。
小吳驚呆了。事后得知,7月7日她到樓下取快遞時,被便利店店主郎某偷拍了視頻。郎某隨后與朋友何某“開玩笑”,編造聊天內容,發至微信群。通過不斷轉發,謠言在互聯網發酵。8月7日早上10點,消息已傳到小吳所在的公司,所有的領導、同事都看到了。小吳當天就報了警。
杭州市公安局余杭區分局8月13日發布警情通報,稱郎某和何某捏造聊天內容,并截圖發至微信群,造成不良社會影響。依據相應法律規定,警方對二人分別作出行政拘留處罰。
但對小吳來說,謠言造成的影響,并沒有隨著問題的澄清而結束。
小吳提供給記者的一份證據顯示,8月8日,某微信公號發布了《這誰的老婆,你的頭已經綠到發光啦!》的文章,至8月11日公證時,點擊量為1萬次。截至9月20日,多篇網帖的總瀏覽量達60660次,轉發量為217次。
小吳也收到大量詢問及謾罵的信息。“一個在國外的朋友看到了捏造的傳播內容,把我臭罵了一通,說我和別人出軌的事情所有人都看到了。”她說,朋友在知道自己未婚未育的情況下,都更愿意相信網絡的聲音,這讓她很難接受。
“事情發生大概一周,我就被公司勸退了。”小吳說,因為一是影響到公司的名譽,二是她需要時間處理這件事,無法復職,影響到了正常的工作。
9月8日,小吳被醫生確診為“抑郁狀態”。“我拿著厚厚一沓檢測報告,醫生非常溫柔地說,這件事情對你的傷害真的那么大嗎?聽了這句話,我的眼淚瞬間就出來了。”她說。
隨后,小吳男朋友的工作也丟了。小吳說,因為他要四處出差,但當時不可能丟下情緒失控的自己,必須照顧她,和她一起解決問題。
提起刑事自訴
8月30日,小吳發布微博說,決定放棄深究刑事責任的權利,但要求郎某和何某發布具有誠意且畫質合格的道歉視頻內容,并賠償損失。
郎某、何某在接受媒體采訪時表示,已在8月底錄制視頻道歉,也接受賠償要求,但認為小吳提出的金額不合理。
而小吳認為,這件事造成的損失已遠遠超過她提出的賠償金額。更令她不能接受的是對方的態度。她說,郎某覺得“自己只是開了個玩笑”,而且至今從未當面說一句對不起。
10月26日,小吳委托浙江京衡律師事務所律師鄭晶晶向杭州市余杭區人民法院提交刑事自訴狀及證據材料,要求以誹謗罪追究郎某和何某的刑事責任。
根據刑法規定,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實誹謗他人,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
按照《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于辦理利用信息網絡實施誹謗等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利用信息網絡誹謗他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為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條第一款規定的“情節嚴重”:同一誹謗信息實際被點擊、瀏覽次數達到五千次以上,或者被轉發次數達到五百次以上的。
12月14日,記者來到網曝事發地點,見到郎某的父親。他說,事情已過了很久,“最初就是個玩笑,后來的傳播我們也沒想到。”他說,最近有很多媒體來跟進此事,兒子已不在店里經營了。記者輾轉聯系上郎某,他表示已經知道訴訟的事情,“一切以法院判決為準吧。”
維權存難點,讓“鍵”下守法成為習慣
4個月后,小吳依然沒能走出這一事件的漩渦。“一次地震出來,會有無數次余震。雖然大家都知道我是被冤枉、被誹謗的,我是受害者,但這一負面新聞的陰影一直跟著我。”小吳對記者說。
11月,小吳認為自己已調整好,可以開始新的工作,但在多次求職過程中,無論哪家公司面試,都離不開上一家公司的離職原因。小吳說,自己說出原因后,洽談會無法繼續。“社會好像還沒準備好去接納我,更可怕的是,這種情況不知道還會持續多久。”
北京大學法學院教授薛軍表示,此類案件維權難主要有幾方面原因:一是主體難以確定,有時難以明確侵害人,需要平臺協助;二是相關事實證據不易固定,網絡上的文字視頻可能會被刪除;三是由于參與人數眾多,大家都有法不責眾的錯覺,認為事后難以追責。
“要強調網絡空間不是法外之地,在網絡上辱罵、誹謗他人與現實中一樣,都要承擔法律責任,都有可能構成犯罪,承擔刑事責任。”薛軍說。
鄭晶晶說,在實踐中,部分人可能會咨詢律師,選擇民事侵權的救濟途徑;但還有很多人考慮到侵權行為不嚴重、維權成本過高,往往選擇放棄司法救濟。很多受害者甚至不知道法院可以受理刑事自訴案件,往往自認倒霉。
如何治理網絡謠言和暴力,是信息時代面臨的重要課題之一。業內人士認為,要加強必要的普法宣傳活動,讓普通公民能充分認識到網絡謠言的危害,讓身處網絡空間的每一個人將“鍵”下守法當成一種習慣,保護自己和他人不受網絡謠言和暴力的侵害。 來源:澎湃新聞·澎湃號·政務
本文發布于:2023-02-28 18:58:00,感謝您對本站的認可!
本文鏈接:http://www.newhan.cn/zhishi/a/167759243850417.html
版權聲明:本站內容均來自互聯網,僅供演示用,請勿用于商業和其他非法用途。如果侵犯了您的權益請與我們聯系,我們將在24小時內刪除。
本文word下載地址:快遞起火惡意造謠(快遞起火惡意造謠怎么處罰).doc
本文 PDF 下載地址:快遞起火惡意造謠(快遞起火惡意造謠怎么處罰).pdf
| 留言與評論(共有 0 條評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