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養老金調整
山西2021年養老金上調方案
法律分析:企業退休人員按本人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不含折算工齡)每滿1年(不滿1年的計為1年)每月增加2元,繳費年限不滿10年的按10年計算。再按本人基本養老金水平的1.2%增加基本養老金;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按本人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不含折算工齡)每滿1年(不滿1年的計為1年)每月增加1.1元。繳費年限不滿10年的按10年計算。再按本人基本養老金水平的1.2%增加基本養老金。 企業符合原勞動人事部勞人險〔1983〕3號文件規定條件的退休老工人,掛鉤調整部分按機關事業單位辦法調整。其中本人養老金水平含單位發放的比照機關同類人員執行的退休生活補貼。
法律依據:《山西省財政廳關于2021年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通知》
(一)定額調整
調整范圍內的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增加51元。
(二)掛鉤調整
(1)企業退休人員按本人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不含折算工齡)每滿1年(不滿1年的計為1年)每月增加2元,繳費年限不滿10年的按10年計算。再按本人基本養老金水平的1.2%增加基本養老金。
(2)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按本人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不含折算工齡)每滿1年(不滿1年的計為1年)每月增加1.1元。繳費年限不滿10年的按10年計算。再按本人基本養老金水平的1.2%增加基本養老金。
企業符合原勞動人事部勞人險〔1983〕3號文件規定條件的退休老工人,掛鉤調整部分按機關事業單位辦法調整。其中本人養老金水平含單位發放的比照機關同類人員執行的退休生活補貼。
(三)傾斜調整
在定額調整、掛鉤調整的基礎上,對下列群體進行傾斜調整:
(1)2020年12月31日前年滿70周歲不足75周歲的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再增加37元;2020年12月31日前年滿75周歲不足80周歲的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再增加38元;2020年12月31日前年滿80周歲及以上的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再增加39元。
(2)一類艱苦邊遠地區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再增加10元。二類艱苦邊遠地區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再增加15元。
(3)企業退休軍轉干部調整后月基本養老金低于3303元的補到3303元。
山西企退人員2022年養老金上漲多少
2022年山西省養老金上調多少
法律分析:調整方案和標準
(一)定額調整
調整范圍內的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增加51元。
(二)掛鉤調整
(1)企業退休人員按本人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不含折算工齡)每滿1年(不滿1年的計為1年)每月增加2元,繳費年限不滿10年的按10年計算。再按本人基本養老金水平的1.2%增加基本養老金。
(2)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按本人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不含折算工齡)每滿1年(不滿1年的計為1年)每月增加1.1元。繳費年限不滿10年的按10年計算。再按本人基本養老金水平的1.2%增加基本養老金。
企業符合原勞動人事部勞人險〔1983〕3號文條件的退休老工人,掛鉤調整部分按機關事業單位方案調整。其中本人養老金水平含單位發放的比照機關同類人員執行的退休生活補貼。
(三)傾斜調整
在定額調整、掛鉤調整的基礎上,對下列群體進行傾斜調整:
(1)2020年12月31日前年滿70周歲不足75周歲的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再增加37元020年12月31日前年滿75周歲不足80周歲的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再增加38元020年12月31日前年滿80周歲及以上的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再增加39元。
(2)一類艱苦邊遠地區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再增加10元。二類艱苦邊遠地區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再增加15元。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十條 職工應當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由用人單位和職工共同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無雇工的個體工商戶、未在用人單位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非全日制從業人員以及其他靈活就業人員可以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由個人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工作人員養老保險的辦法由國務院規定。
第十一條 基本養老保險實行社會統籌與個人賬戶相結合。基本養老保險基金由用人單位和個人繳費以及政府補貼等組成。
山西省2021年養老金上調方案
山西養老金上調新規
法律分析:1、定額調整:調整范圍內的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增加51元。
2、掛鉤調整:(1)企業退休人員按本人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不含折算工齡)每滿1年(不滿1年的計為1年)每月增加2元,繳費年限不滿10年的按10年計算。再按本人基本養老金水平的1.2%增加基本養老金。(2)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按本人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不含折算工齡)每滿1年(不滿1年的計為1年)每月增加1.1元。繳費年限不滿10年的按10年計算。再按本人基本養老金水平的1.2%增加基本養老金。
企業符合原勞動人事部勞人險〔1983〕3號文件規定條件的退休老工人,掛鉤調整部分按機關事業單位辦法調整。其中本人養老金水平含單位發放的比照機關同類人員執行的退休生活補貼。
3、傾斜調整:在定額調整、掛鉤調整的基礎上,對下列群體進行傾斜調整:(1)2020年12月31日前年滿70周歲不足75周歲的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再增加37元;2020年12月31日前年滿75周歲不足80周歲的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再增加38元;2020年12月31日前年滿80周歲及以上的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再增加39元。(2)一類艱苦邊遠地區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再增加10元。二類艱苦邊遠地區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再增加15元。3)企業退休軍轉干部調整后月基本養老金低于3303元的補到3303元
法律依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財政部關于2021年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通知》 第三條 調整辦法。采取定額調整、掛鉤調整與適當傾斜相結合的辦法,并實現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調整辦法統一。定額調整要體現公平原則;掛鉤調整要體現“多繳多得”、“長繳多得”的激勵機制,可與退休人員本人繳費年限(或工作年限)、基本養老金水平等因素掛鉤;對高齡退休人員、艱苦邊遠地區退休人員,可適當提高調整水平。繼續確保安置到地方工作且已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企業退休軍轉干部基本養老金不低于當地企業退休人員平均水平。要進一步強化激勵,適當加大掛鉤調整所占比重。
本文發布于:2023-02-28 19:25:00,感謝您對本站的認可!
本文鏈接:http://www.newhan.cn/zhishi/a/167761454861788.html
版權聲明:本站內容均來自互聯網,僅供演示用,請勿用于商業和其他非法用途。如果侵犯了您的權益請與我們聯系,我們將在24小時內刪除。
本文word下載地址:山西養老金上調.doc
本文 PDF 下載地址:山西養老金上調.pdf
| 留言與評論(共有 0 條評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