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布坎南公共選擇理論
公共選擇理論是一門介于經濟學和政治學之間的新興交叉學科,它是運用經濟學的分析方法來研究政治決策機制如何運作的理論。
公共選擇理論的代表人物詹姆斯·布坎南說:“公共選擇是政治上的觀點,它以經濟學家的工具和方法大量應用于集體或非市場決策而產生。”丹尼斯·繆勒的定義常被西方學者引用:“公共選擇理論可以定義為非市場決策的經濟研究,或者簡單地定義為把經濟學應用于政治科學。公共選擇的主題與政治科學的主題是一樣的:國家理論,投票規則,投票者行為,政黨政治學,官員政治等等。”保羅·薩繆爾森和威廉·諾德豪斯在他們合著的流行教科書《經濟學》中的定義是:“這一理論是一種研究政府決策方式的經濟學和政治學。公共選擇理論考察了不同選舉機制運作的方式,指出了沒有一種理想的機制能夠將所有的個人偏好綜合為社會選擇;研究了當國家干預不能提高經濟效率或改善收入分配不公平時所產生的政府失靈;還研究了國會議員的短視,缺乏嚴格預算,為競選提供資金所導致的政府失靈等問題。”通過這些定義,我們不難對公共選擇理論及其研究的主題有一個概要的了解。
公共選擇理論認為,人類社會由兩個市場組成,一個是經濟市場,另一個是政治市場。在經
濟市場上活動的主體是消費者(需求者)和廠商(供給者),在政治市場上活動的主體是選民、利益集團(需求者)和政治家、官員(供給者)。在經濟市場上,人們通過貨幣選票來選擇能給其帶來最大滿足的私人物品;在政治市場上,人們通過政治選票來選擇能給其帶來最大利益的政治家、政策法案和法律制度。前一類行為是經濟決策,后一類行為是政治決策,個人在社會活動中主要是做出這兩類決策。該理論進一步認為,在經濟市場和政治市場上活動的是同一個人,沒有理由認為同一個人在兩個不同的市場上會根據兩種完全不同的行為動機進行活動,即在經濟市場上追求自身利益的最大化,而在政治市場上則是利他主義的,自覺追求公共利益的最大化;同一個人在兩種場合受不同的動機支配并追求不同的目標,是不可理解的,在邏輯上是自相矛盾的;這種政治經濟截然對立的“善惡二元論”是不能成立的。公共選擇理論試圖把人的行為的兩個方面重新納入一個統一的分析框架或理論模式,用經濟學的方法和基本假設來統一分析人的行為的這兩個方面,從而拆除傳統的西方經濟學在經濟學和政治學這兩個學科之間豎起的隔墻,創立使二者融為一體的新政治經濟學體系
評論
公共選擇理論的基礎奠定在一個十分簡單但卻很有爭議的根本思想之上,即擔任政府公職的是有理性的自私的人,其行為可通過分析這些公職擔任者在其任期內面臨的各種誘因而得到理解。布坎南指出,在作為“預測科學的經濟學和旨在設計合適的法律和憲法限制而塑造相互作用的模式的政治經濟學科學中,只有把私人看作是無例外的最大限度的追求財富者,市場的法律構架———法律和憲法才能設計出來”。針對此,布坎南指出經濟學的“經濟人”與政治學的國家理論的困境: 經濟學以“經濟人”的成本———收益分析作為唯一的工具,而作為政治學的國家理論則以國家代表社會利益作為分析的出發點。這兩個學科的分離,使對經濟行為的分析屬于兩個不同的概念體系。布坎南指出,國家不是神的造物,它并沒有無所不知和正確無誤的天賦。因為國家仍是一種人類的組織,在這里做決定的人和其他人沒有什么差別,既不更好,也不更壞,這些人一樣會犯錯誤。因此建立在道德神話基礎之上的國家政治理論一遇上“經濟人”這一現實問題便陷入難以解決的困境。為此,布坎南指出“我們必須從一方面是利己主義和隘個人利益所驅使的經濟人,另一方面是超凡入圣的國家這一邏輯虛構中擺脫出來,將調查市場經濟的缺陷與過失的方法應用于國家和公共經濟的一切部門。”這樣便使所有的分析有了一個共同的出發點: 當人們———亦即“經濟人”面臨誘惑必須在若干取舍面前進行選擇時,他們將更愿意選擇那種為自己帶來較多好處的方法。布坎南正是從這里開始了對政府行為的分析。
在這一基礎上,布坎南將政府的模式歸納為三種完全不同的類型:第一種被稱之為慈善的專制者。這種政府以社會利益為自己的利益,并且把利益最大化———即全民最大福利作為自己的政策目標,同時它又可以保持一種絕對的權威,不受任何約束。布坎南認為,這種模式只存在于規模經濟理論之中,由于它排除了政治因素如公共選擇的作用,所以用來分析西方國家政府的經濟行為,在理論上必然是荒謬的,現實中也一定以失敗而告終。第二種模式被布坎南譬喻為“擁有獨立利益的巨物”。在這一種模式下,政府的目標便是追求自身利益最大化,如最大的財政收入,以滿足官員的生活和權力需求等。對此布坎南分析,盡管這是政府權力膨脹的一種極端形式,但它至少說明有必要對政府的經濟行為給予法律上的約束監督。
第三種是西方的民主政府模式。布坎南假定全體社會成員都通過選票的形式參與政治決策,而政府的經濟行為則直接受到民主投票的制約,于是政府決策的取舍往往受制于公共選擇這一決定性的因素。根據“經濟人”這一出發點,布坎南認為,在這種民主模式中,甚至那種“巨物”也比慈善的專制者更具有現實意義。而現代資本主義國家的政府實際上正處在民主模式和巨物模式之間。
由布坎南創立的公共擇理論由上述理論出發,得出如下推論:政府的缺陷至少和市場一樣嚴重,
所以政府不一定能糾正市場錯誤,事實上反倒可能使之惡化。這一學說挑戰了勢力強大的兩大學術集團所珍視的理念:一批經濟學家認為政府只要采用“福利經濟學”的處方就可以實現公眾利益,而一批政治學家則認為各利益集團之間的多元化競爭將為公眾謀得利益。簡言之,公共選擇理論的宗旨是把人類行為的上述兩個方面重新納入單一的模式,這一模式模擬人們今天的社會行為,從此將用經濟學分析政府行為引入一個全新的境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