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2月24日發(作者:五姊妹)

招生獎懲制度
一、招生獎勵辦法1:
1、從現在起,教師主動承擔招生任務,如:招生活動的主持、策劃、承擔活動執教等,每次每人:50—100元。
2、從現在起,每個教師在期末前完成2名幼兒的招生指標;(包含已經繳納報名費的幼兒)積極完成招生指標的人員,無論是哪個崗位的人員,完成1個指標:50元,以繳納教育費為準。
3、認真完成招生電話回訪,并通過電話回訪,致使家長繳納教育費的,如果完成了2名指標以外的招生指標,以繳納教育費為準,經查核電話交流本記錄情況,情況屬實,加倍獎勵,每名幼兒獎勵:100元。
4、班級教師合作默契,家長工作較好,生源穩定,出現老帶新的情況,一個老生帶一名新生,每一個幼兒給予班級200元獎勵。
二、招生獎勵辦法2:
1、教師向家長宣傳幼兒園,并留下家長詳細資料和電話的每份資料獎勵2元;
2、與家長取得聯系后家長來園參觀或參加活動的來一位家長另獎勵10元;
3、家長帶幼兒參觀滿意后并報名入園的一名幼兒另獎勵30元;
4、如果半年內各班招生人數達到定額另獎勵班上老師100元/人;
5、如果半年內全園完成招生人數達定額,獎勵全體教職工100-200元;
6、統一出去招生:幼兒園提供一日三餐。
三、招生獎勵辦法3:
1、每位教師完成10人獎勵500元加提成;
2、每位教師完成8人以上(含8人)獎勵300元加提成;
3、每位教師完成5人以上(含5人)獎勵200元加提成;
4、每位教師完成5人以下按招生提成提取100元/人。
四、招生懲罰:
1、針對在學期中,因為教師護理不到位,家長工作不及時等造成幼兒流失,一經查實,懲罰:50元?人。
2、從現在起,因為教師回訪電話不及時,針對電話回訪時無人接聽電話或者是不方便接聽電話的家長,未能及時溝通者,一次提醒,第二次一經查實每人每次:50元。
3、電話記錄不詳細,或者是遲交者班級,一次提醒,第二次給予沒人每次:30—50元處罰,班長加倍。
4、在招生活動過程中遇到事情不積極處理,推卸責任的員工,試情節輕重一經查實給予50—100元處罰。
5、在招生工作中,不服從安排,抱怨較多,分散人心的工作人員,一經查實,試情況,一次警告,第二次給予50—100元懲罰。
本文發布于:2023-12-24 14:47:51,感謝您對本站的認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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