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3月18日發(作者:幼兒園保育員培訓)

十八項醫療質量安全核心制度
醫療質量安全核心制度是指醫療機構與其醫務人員在診療活動中應
當嚴格遵守的相關制度,主要包括:
1、首診負責制;
2、三級查房制度;
3、會診制度;
4、分級護理制度;
5、值班和交接班制度;
6、疑難病例討論制度;
7、急危重患者搶救制度;
8、術前討論制度;
9、死亡病例討論制度;
10、查對制度;
11、手術安全核查制度;
12、手術分級管理制度;
13、新技術和新項目準入制度;
14、危急值報告制度;
15、病歷管理制度;
16、抗菌藥物分級管理制度;
17、臨床用血審核制度;
18、信息安全管理制度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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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首診負責制度
首診負責制度
為切實履行醫院救死扶傷的職責,規醫護人員對重危病人搶救的
醫療行為,防止不安全醫療責任事件發生,特制定本制度:
(一)因各種原因或疾病導致病人生命體征出現嚴重病態,威脅
病人生命,或在治療過程中有可能出現意外和并發癥威脅病人生命安
全的被視為危重病人。
(二)危重病人就診實行首診負責,首診醫師和醫療部門必須負
責病人的急救和生命體征的維持直至落實好專門醫療部門和醫師進
行診療為止。
(三)危重病人搶救必須聽從急救小組負責人或主管醫師指揮,
迅速將病人轉入急救室和ICU進行救治,特別緊急設法轉運的應就地
搶救,召集急救車和醫院急救小組趕赴搶救。
(四)在醫院發生意外和嚴重并發癥導致病人危重狀態或重危病
人搶救需行政特別支持的,除按第三條處置外,必須立即上報醫務處
直至院長。
(五)危重病人的轉送必須有主管醫護人員或主持診療操作的醫
護人員陪同,根據病情由主管醫師決定護送人員的醫療等級,請護士
陪同需以口頭或書面形式醫囑。無醫囑視為主管(治)親自陪同。護
士站必須做好協調工作。
(六)各醫療部門必須組建搶救小組由科負責人親自主持。各病
區要建立定期檢查急救設備、藥品制度,藥劑科要保證任何時候都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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