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3月31日發(作者:描寫梅花的詩)

連云港市人民政府關于調整灌云縣與灌南縣部分行政
區域的通知
文章屬性
? 【制定機關】連云港市人民政府
? 【公布日期】
? 【字 號】連政發[2011]27號
? 【施行日期】
? 【效力等級】地方規范性文件
? 【時效性】現行有效
? 【主題分類】機關工作
正文
連云港市人民政府關于調整灌云縣與灌南縣部分行政區域的
通知
(連政發〔2011〕27號)
各縣、區人民政府,市各委、辦、局,市各直屬單位:
根據《省政府關于調整灌云縣與灌南縣部分行政區域的批復》(蘇政復
〔2011〕8號),經研究,同意將灌云縣境內江蘇省連云港監獄七分部位于新沂河
南岸3.78平方公里區域劃歸灌南縣堆溝港鎮管轄。
行政區劃調整后,灌云縣行政區域面積1538.95平方公里,人口97.74萬人,
轄7個鎮、11個鄉;灌南縣行政區域面積1029.88平方公里,人口76.47萬人,
轄9個鎮、5個鄉,其中堆溝港鎮行政區域面積83.48平方公里,人口3.89萬
人,轄3個居委會、11個村委會。
行政區劃調整工作涉及面廣,政策性強,灌云縣和灌南縣政府要切實加強領
導,周密部署,精心組織實施,市有關部門要加強協調配合,認真做好行政區域調
整后的界線勘定工作,確保社會穩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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