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檢討性報告
檢討性報告是因本單位發生違紀問題、責任事故、失職行為,單位領導向上級所作的一種報告。
1.檢討性報告的結構和寫法
檢討性報告由標題、正文、主送機關、署名和日期構成。除正文外,其他各項與一般報告的寫法基本相同。正文由開頭、主體和結尾三部分組成。
(1)開頭,也可稱作導語,一般用簡潔的文字對問題或自己的錯誤作一個總的概括性表態,并引出主體部分。
(2)主體,是檢討的主要內容,一般包括兩方面內容:‘是違紀問題或責任事故的基本過程、自己的錯誤事實或應承擔的責任。這部分采用敘述的方式,要寫得概括、清楚,二是檢討出現問題或發生事故的主觀原因。這部分多用說明、議論的方式,要寫得誠懇、深刻。
(3)結尾,簡要說明今后改正的決心和努力的方向,并主動提出接受組織處理的請求。
2.檢討性報告的寫作要求
檢討性報告的寫作主要應注意幾點:一是檢討的態度要端正,要抱著誠懇坦率的態度,嚴格解剖自己,勇于自我批評,認真檢討錯誤。不能躲躲閃閃,怕觸痛處,強調客觀原因,回避主觀責任。二是要了解黨和國家有關方針、政策、黨紀國法和軍隊紀律及規章制度,以此作為區分問題和錯誤的性質以及嚴重程度的標準和依據。三是對所發生問題和所犯錯誤及自己需承擔的責任,作出的評判要恰如其分,既不能避重就輕,大事化小,小事化了,推卸責任;也不能無限上
綱,否定一切,違心地給自己亂扣帽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