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討書與檢討性報告就其性質來說是同一類型的應用文,所不同的是檢討性報告是以單位和組織的名義寫的并需要向上級呈送。而檢討書則是以個人的名義寫的向組織或領導承認錯誤事實、進行自我批評的一種應用文,有的檢討書需要交給領導或組織,有的則作為口頭檢討,不需上交
1.檢討書的結構和寫法
檢討書一般由標題、稱呼、正文和落款四部分組成。其具體寫法是:
(1)標題。檢討書的標題通常有兩種寫法:一一是用文種作標題,只寫“檢討書”三個字。二二是以“我的檢討"四個字為標題。三是事由加文種,如《關于侵害士兵利益問題的檢討書》。
(2)稱呼。稱呼一般是寫主送的組織或領導名稱,如“連黨支部”、“營黨委"等。如果在大會上作檢討稱呼一般寫面對的對象。如在全連大會上作檢討,稱呼一般寫為“連首長、全連同志”。稱呼要頂格寫,可以加尊稱,如“尊敬的”,也可不加尊稱。
(3)正文。正文一般由以下五部分內容組成:一是犯錯誤的事實經過。二是犯錯誤的原因。三是所犯錯誤的影響和危害。四是今后的決心和改進措施。五是向組織提出對自己進行幫助教育以及處理的請求。
(4)落款。檢討書的落款由署名和時問組成,在正文的右下方,分兩行書寫。署名時,應先寫“檢討人"三個字,而后加冒號寫姓名。署名下一行寫時間,年、月、日要寫全。
2.檢討書的寫作要求
檢討書寫作要做到以下兒點:一是態度要端正。要多從主觀上披原因,不要一味地強調客觀因素。二是問題要抓準。要透過現象看席質,不能只談所犯錯誤的現象,而是要從中找出帶有本質性或規律性的東西。三是思想根源要揭深。四要檢查犯錯誤的動機,不能只隨述犯錯誤的一般過程,更不能過多地描寫過程中的細節。只有這梓才能吸取教訓,糾正錯誤,真正起到教育自己和使他人引以為戒能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