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條例概述
條例是對某一方面的行政工作作比較全面、系統的規定。
條例的寫作要點
(1) 條例的寫作要符合憲法和法律,符合黨和國家的路線、方針、政策
(2)從實際出發,實事求是,使條例切實可行
(3)具有時效性較長的特點。
(4)貫徹民主集中制,發揚民主。
(5)條文應安排得當,以便讓人迅速、完整、準確地掌握條例規定的內容。
3.條例的寫作格式
條例的格式一般包括標題和正文。
(1)標題
條例的標題一般有兩種寫法:
第一種,規范范圍+規范對象+文種。如《中華人民共和國審計條例》、《廣東省計劃生育條例》等。
第二種,規范對象+文種。如《借款合同條例》、《行政法規制定程序暫行條例》等。
(2)正文
條例的正文結構一般有條貫式和分章列條式這兩種形式。內容由以下三部分組成:
第一,序言。這部分內容說明制定條例的目的、法律根據、適用范圍和對象等。
第二,主體。這也叫分則,它具體規定“可以做什么”、“禁止做什么”,為人們確定某一方面的行為界限。同時還要規定法律后果。
第三,附文。就是附則,規定負責解釋的機關、實施的日期及對已頒布的同一內容法規效力的說明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