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民在發現有犯罪事實或者犯罪嫌疑人時,有權利也有義務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或其他有關規定,向當地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或人民法院,提出控告或舉報揭發。法律規定:檢舉可以用書面和口頭提出。如果用書面形式提出,就得寫一份檢舉信或控告信。
檢舉信(或舉報信)的一般格式是:第一行明確寫上 “檢舉信”或“舉報信”。第二行頂格寫上受文單位,即司法機關的名稱,如“xxx公安局、xxx人民法院”等。接下去另起一行寫正文。主要應寫明:①所檢舉的犯罪者或嫌疑人是誰,其姓名、性別、年齡、職業、居住地等一般情況。②主要事實情節、線索。如案情的發生時間、地點、可能,當事人、知情人情況等。③表明自己對處理此案的意見和要求等。④寫上檢舉人的姓名、住址或單位,注明日期。如果檢舉人不愿意公開自己的姓名,可以附上說明,辦案機關會尊重你的意見依法為其保密的。
寫檢舉(舉報)信還要注意幾個問題:①檢舉揭發的人和事,一定要實事求是,雖然允許個別情節有出入,但不能捏造和誣告,否則要負法律責任。②寫檢舉信的時間要抓緊,拖延時日對破案不利。③寫好后發送越快越好。可以直接送交或郵寄,也可以放入當地司法機關設置的檢舉箱內。比較重要的情況,要直接送達,以免延誤。
檢舉信
市南區公安分局:
我是新建路128號居民,叫李正義,退休在家。現在我寫這份檢舉信向你們反映一個問題,望速派員調查了解,以法處理。我的鄰居錢老四(新建路126號西屋),他家來一陌生人,男,三十多歲,身高約1. 70米,南方口音,自稱是錢的內侄,說是從珠海來的。我覺察到,他攜帶的提包里有幾件文物古玩。聯系前幾天市博物館第二展室被盜案,此人情況十分可疑,請你們火速設法查實,并希望對我反映的情況保密。
新建路128號居民
李正義
xxxx年xx月x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