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資聯營辦養雞廠協議書立協議單位
XX(以下簡稱甲方)地址:XX街XX號XX(以下簡稱乙方)地址:XX街XX號為擴大養殖規模,提高經濟效益,甲乙雙方遵照平等互利的原則,經協商達成以下協議。
一、投資。甲方投入場地5000平方米,廠房1棟(原酒廠廠房),新建育肥棚木料折人民幣壹萬元;乙方維修廠房,平整場地,負責防洪排澇工程,籌措其他所需資金。
二、建場。一切建場事項,包括組建領導班子、建立崗位責任制、建立生產、防疫、銷售、安全措施等,均由乙方負責。甲方派一名領導參加管理。稅費繳納由甲乙雙方分擔。三、投產。投產時間從8月份“德大”第一次供雞雛開始。年產計劃3萬只。遵照“德大”的技術要求,按周期循環往復生產。
四、分成。以“德大”出售本場雞雛數為準,甲方按每只售價1/4提成。其余盈虧由乙方承擔。
五、聯營期限。以“德大”為依據,擬長期合作。如一方要求變更或終止協議,需在一個周期結束前一個月提出,經雙方協商而定。
六、違約與風險責任。如因甲方或乙方違約導致雞場停產、停辦或虧損,其后果責任由違約方承擔;如因國家政策調整影響或不可抗力的風險因素導致雞場停產、停辦,由雙方根據當時情況,協商處理。發生爭議經司法機關解決。
本協議一式三份,甲乙方各執一份,法律公證機關存留一份。上述協議自簽訂之日起生效。甲方代表..XXX(簽名)現住址:XX鎮XX街XX號乙方代表:XXX(簽名)現住址:XX鎮XX街XX號單位公章單位公章一九九九年七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