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遷址啟事的概念
遷址啟事是有關單位或個人為搬遷新址、方便聯系所寫的啟事。
二、遷址啟事的結構、寫法
遷址啟事一般包括標題、正文、落款幾部分。
1.標題
一般只寫“遷址啟事”四個字。
2.正文
正文須寫清這樣幾方面內容:單位名稱;何時從何處遷往何處;新址的乘車路線及聯系電話等;遷址后業務的變化。
3.落款
在正文右下方寫發啟事的單位名稱。此項內容也可以包含在正文中。
例文
中行吉林信托投資公司暨證券交易營業部
遷址啟事
本公司定于1995年9月19日遷入新址,證券交易營業大廳同時營業公司將繼續秉承守信、高效、準確、快捷的原則,為客戶提供優質服務:
▲上海、深圳兩地股票交易;
▲代理外匯實盤買賣(美元、日元、馬克、英鎊、港幣)。
總經理苗彥國及全體員工向關心并支持本公司發展的海內外客戶、朋友們,致以深深的敬意。
公司遷址后的四大優勢:
1.集股票、債券、外匯買賣于一廳;
2.具有路透社信息系統,24小時不間斷地提供準確、快捷的各種金融信息;
3.采用進口先進電腦設備,交易速度快;
4.業務人員經過專門培訓,素質高,能夠為客戶提供最佳服務。
誠摯歡迎各界朋友惠顧。
地址:長春市西民主大街15-1號
咨詢電話:858111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