條據
條據的結構包括:標題、正文、落款三部分。
1.標題條據的標題表明它的性質。寫法有兩種:一是以“收條”、“借條”等作標題;二是以“今收到”、“今暫欠”等作標題。
2.正文根據標題的不同,正文也要采取不同寫法,如果標題是“收條”的形式,正文就從標題下空兩格寫起;如果標題是“今收到”的形式,正文則從標題下頂格寫起。正文的內容首先寫明對方單位名稱和對方當事人的姓名,接著寫明來往的物品名稱、數讀或貨幣金額、幣種、交還時間。之后,另起一行空兩格寫上“此據”兩字。
3.落款在正文后的右下方寫上開條據的單位名稱或經手人姓名、日期并蓋章。
寫條據時要注意:物品數量和金額要大寫,幣種也需寫明,金額末尾要加個“整”字,以防增刪涂改。寫好的條據如有改動,應在改動處蓋章,以示負責,要用鋼筆或毛筆書寫,以利保存。
收條
今收到少先隊太平小學大隊委員會交來的救災捐款人民幣伍佰元整。
此據
勝利鄉政府收款人:李明(簽名蓋章)
一九九九年六月十日借
今借到興盛小學擴音器壹臺,此據條三日內歸還。
太平村委會經手人:王麗(簽名蓋章)
一九九九年八月一日
今暫欠紅星村村民張濤人民幣肆佰元整。本月內還清。
此據
同村村民:李天祥(簽名蓋章)一九九九年六月十五日
欠條
因所購水稻收割機價格壹仟伍佰叁拾伍元整,F交壹仟叁佰叁拾伍元整,尚欠貳佰元整。明日送還。
此據
向陽村農機隊經手人:李明二〇〇五年六月十日
今代收到姑姑張娟還大姨王麗人民幣叁佰元整。
此據代收人:張歡二〇〇六年五月五日
收領條
今收領到縣民政局抗災扶貧辦公室發送的救災物資如下:雨衣壹仟件、帳篷伍佰頂、方便面叁佰箱。
此據
萬隆鄉政府經手人:王志二〇〇三年八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