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公約的概念
人們為了保證日常工作、學習和生活的正常秩序,常常在自覺自愿的基礎上,經過討論協商,確定一些共同遵守的事項,并用明確的文字寫下來,這就是公約。
二、公約的特點
公約具有一定的約束力,能對生產、工作、學習等起到一定的督促和推動作用。
三、公約的結構、寫法
公約一般包括標題、正文、落款和日期幾部分。
1.標題
一般有兩種寫法:一種是由公約的性質和文種構成,如“服務公約”、“衛生公約”等。另一種由地區(或單位)名稱、性質和文種構成,如《首都文明公約》。
2.正文
寫明應該共同做到的事情以及不應該做的事情,分條寫出。有的公約在條文之前,先扼要地說明訂立本公約的目的和意義。
3.落款和日期
此項內容寫在正文右下方,如果標題中己有單位名稱,此處可省略。
四、公約的寫作要求
1.公約是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所以事先一定要廣泛征求群眾的意見。
2.要切實可行,各項內容應該是大家經過努力能做到的。標準太高,即使訂了公約,也等于一紙空文。
3.條文不宜過多,并且要明確、具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