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處的公約,不是指國際上幾個國家締結的某些政治性的或關于某一專門問題的條約;而是指為了維護紀律或秩序,或為了公共利益,保證工作、生活正常運行,由組織或集體擬訂的共同遵守的章程。如擁軍公約、愛國衛生公約、計劃生育公約、鄉規民約等等。
擬訂公約,首先要注意所訂的內容要與訂公約人的工作、生活息息相關,具有普遍性、針對性和現實性;其次,在擬訂的過程中,要注意經過廣大群眾廣泛、充分的討論,通過討論,明確制訂公約的意義和公約的內容,以便自覺地遵守;第三,要注意實事求是,定出的要求要能執行,辦不到的事項最好不要擬訂,以免造成副作用;第四,要掌握公約的結構。
公約的結構不復雜,其內容有:標題、正文、署名和日期。
1.標題標明公約的性質及名稱,也可寫上地區或單位名稱。居中書寫。
2.正文標題之下空一至二行,另起一行空兩格寫正文。
正文內容一般分為三部分:第一部分,開頭,寫公約的目的及意義(也可以不寫此部分,直接寫公約的具體內容);第二部分,主體,寫公約的具體內容,即大家共同遵守的事項,通常分條列出;第三部分,結尾,提出希望或要求(有的公約也可不寫此部分,公約的具體內容寫完就結束)。
公約正文的內容,涉及方方面面,擬訂時,首先要層次分
明,將一層意思寫完,再寫另一層,不可將不同層次的內容交叉起來寫,造成混亂;其次,要是非分明,該做什么,不該做什么,要寫得清清楚楚;再次,文字要簡練、通俗,有的可編成韻文,便于上口、好記。
公約可張貼在公共場所,也可印刷成傳單形式,發給廣大群眾。適當時候,應通過一定形式檢查、通報落實情況,表彰做得好的、取得突出成績的單位和個人,以促進公約更好地貫徹執行。
例:
xx村公路管養公約
為加強農村公路保護,保障鄉村公路的完好和暢通,根據上級有關法律、法規和規定,并結合本村實際,特制定本公約,經村民大會討論并通過,大家共同遵守。
一、在鎮鄉村公路管理站的統一領導和管理下,養護工作由村義務養路隊實施。
二、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在公路及公路用地范圍內設置栩屋攤點、堆放物品、傾倒垃圾、設置障礙物,一經發現,由村委會根據情節輕重,收取100-500元的違約金。如確需臨時占用的,須事先報經鎮人民政府批準。
三、任何單位或個人不得擅自占用、開挖村公路及公路用地,因正當原因需占用、開挖的,應當事先上報村兩委,再報經鎮人民政府批準后,方可占用開挖。開挖、毀損部分在施工完成后應按不低于該路段原有技術標準及約定時間予以修復,并按規定給予相應的經濟補償。
四、農村公路用地自公路兩側邊溝外緣起不少于3米。兩側的建筑物控制區范圍不少于3米。單位或個人沿公路修建的,應當報經相關單位審核批準后方可開工建設。如有違反者,報相關單位進行處罰,并拆除違章建筑。建筑材料及建筑垃圾不得堆放于有效路面及公路兩側邊緣1米內。違反者責令其清理路面,并交納50一100元違約金。
五、任何人不得在公路上晾曬各類農作物,一經發現,由村委會收取50一100元違約金。
六、任何單位或個人不得利用農村公路設卡收取過路費。一經發現,由村兩委收取1000 -2000元的違約金。
七、機動車輛應當按核定的載重量行駛,超限超載損壞公路的當事人應當承擔修復或賠償責任。
八、公路行道樹木本著誰栽種、誰收益的原則,樹木成林后可由栽種人采伐,但鄉縣公路的行道樹需報經市公路工區批準同意,村公路行道樹需報經鎮人民政府批準同意后方可采伐。
九、村公路義務養護隊有隨時保持路面清潔、每月定期對村公路邊溝進行清淤的義務,并有勸說和制止違法占用、損毀、污染村公路行為的權利和義務。
十、以上所有收取的違約金,均由村兩委進行集中管理,用于村公路的管理和養護工作。同時要實行村務、財務公開,接受群眾監督。
x x村全體村民
x x x x年x月x日
這份公約是針對公路管養擬訂的,主旨單一,內容非常集中,格式也很規范。正文部分,開頭略寫擬訂公約的目的和依據;主體部分將公約的具體內容用條款式一一列出,全面、具體,具有較高的可行性和可操作性。本公約未專門寫結尾,主體部分內容寫完就結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