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合同的結構、寫法
經濟合同的結構由標題、簽訂合同單位、正文、落款、日期幾部分組成。
1.標題
經濟合同的標題一般只寫明合同的種類,如購銷合同、貨物運輸合同。
2.簽訂合同單位
寫明簽訂合同雙方或多方當事人的名稱。機關、單位應寫全稱,企業應按營業執照上核準的名稱填寫,不應寫簡稱,更不能寫他人不了解的代稱、代號。為行文簡便,常在名稱后注明“甲方”、“乙方”,或“供方”、“需方”。
3.正文
正文一般包括訂立合同的依據和目的、合同的具體條款、附則三部分。
(1)訂立合同的依據和目的。這部分要寫得簡明扼要,一般的寫法是:“根據……,為了……,訂立下列條款,以資共同烙守。”
(2)合同的具體條款。詳見經濟合同的基本內容。
(3)附則。一般寫明執行合同時發生意外情況下的處理辦法,注明合同的份數、保存方法和有效期限,寫清附件的名稱及份數。
4.落款
一般包括:雙方的單位簽章、代表簽名、雙方單位地址、電話號碼、電報掛號、郵政編碼、開戶銀行、銀行帳號等。
5.日期
另起一行,寫明簽訂合同的日期。
五、經濟合同的撰寫要求
1.措詞用字,一定要做到準確、無歧義,不能使用含糊不清、模棱兩可的語句,以免發生經濟合同糾紛。
2.經濟合同具有嚴肅性,不能隨意涂改。如果確需修改,一定要在各方協議的基礎上進行,并在修改處加蓋各自的印早。
3.數目字要大寫。除打印稿外,一律用毛筆或鋼筆書寫清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