贍養協議書
被賠養人:錢x x,男,71歲,農民,住xx縣x x鄉x x村x組
李x x,女,67歲,農民,住x x縣x x鄉x x 村x組
錢x x,李x x系夫妻,系下列贍養人之父母
贍養人:錢x金,男,45歲,農民,住x x縣x x鄉x x村x組,系長子
錢x富,男,43歲,農民,住x x縣x x鄉x x村x組,系次子
錢x祿,男,40歲,x x縣政府干部,住x x縣政府大院,系三子
鑒于贍養人均已成家立業,被贍養人年享漸高,逐漸喪失勞動能力,無經濟來源;為使被贍養人不枉辛勤撫養子女一生,安度晚年,經與三個兒子協商一致,特簽訂如下協議:
一、鑒于被贍養人住不慣縣城,不愿到縣城與三子長期居住,從簽訂本協議起,三子每月給父母生活費X X X元(該生活費是否拿一些給同住的兒子作生活補貼,由父母定,兒子不得提出要求);雖父母不愿長住縣城,但過節時以及合適的時候,三子可接父母小住幾日,以盡孝心;平時應定期不定期回家看望父母,以免掛牽。
二、被贍養人與長子、次子同住一村,自簽訂本協議起,輪流到長子、次子家共同生活,每年輪一次,從長子家開始。共同生活期問,贍養人要全面負責照顧被贍養人生活,負擔生活需要的全部費用。
三、未輪到接被贍養人共同生活的贍養人,應經常看望被贍養人。遇到重大節日或喜事,亦可接被賠養人到家中吃飯,或小住幾日。
四、被贍養人因病住院或遇到重大事件需要看護及花費,由共同生活的賠養人通知其他贍養人,共同輪流護理及共同分擔費用。
五、被賠養人去世,其善后費用由所有贍養人共同分擔。
六、被賠養人現居住的住房及家中物品,待被贍養人百年之后,所有賠養人可按國家有關法律予以繼承。
七、本協議簽訂之后,若遇特殊情況需修改補充,由簽約人商定。
八、本協議一式五份,簽約人各執一份。
被賠養人:X X X(幸或手印)
X X X(章或手印)
賠養人:X X X(章)
X X X(章)
X X X(章)
X X X X年X月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