巡視工作計劃
篇一:巡視工作計劃
篇一:巡視工作流程
省委第五巡視組
巡視@@縣工作流程
一、指導思想
堅持以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學發展
觀為指導,認真貫徹黨的十七大、中紀委和省委十次黨代會
精神,以《巡視工作條例(試行)》和《省委貫徹〈巡視工
作條例(試行)〉的實施辦法》為依據,堅持圍繞中心,服
務大局,發揚民主,依靠眾,依法依紀開展巡視監督。以
發現和解決問題為重點,推動@@縣級領導班子及其成員進一
步加強思想、作風及廉政勤政建設,為實現省委、省政府確
定的“兩翻番”、“雙倍增”、“七躍升”發展目標提供服務和
保證。
二、巡視對象
@@縣委和縣人大常委會、政府、政協黨組織領導班子及
其成員、縣紀委領導班子及其成員,縣法院院長、檢察院檢
察長,其他縣級黨員領導干部。重點是縣黨政領導班子及其
成員,特別是黨政“一把手”。 縣人武部領導和縣級非中共
黨員領導干部不作為巡視對象。
三、主要任務
省委巡視組的主要任務是對被巡視對象在以下五個方
面表現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一)對貫徹落實中央及省委、省政府重大決策部署和
科學發展觀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二)對貫徹執行民主集中制情況進行監督檢查。(三)
對貫徹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和領導干部廉政勤政情況
進行監督檢查。
(四)對領導干部作風建設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五)對選拔任用干部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對上述五個方面情況進行巡視的同時,抓好兩大重點巡
視任務。一是推動加快轉變經濟發展方式。二是推動解決發
生在眾身邊的腐敗問題。
四、巡視工作方法、步驟及時間安排
這次巡視大致分四個階段:
(一)巡視組進駐前準備階段(!月@日—@月@日)
1.召開對接會。于@月@日,省委巡視組與縣委有關領
導進行對接,溝通情況,研究確定有關準備事宜。
2.確定聯絡組。
3.確定見面會有關事宜。
①會議標題:《省委巡視組與@@縣縣級領導班子見面會》。
②會議時間:擬定于@月@日(星期
二) @:00時召開見面會。
③參會人員:按照省委巡視組確定的范圍(參會人員名
單由組織部負責提供)
④會議日程:會議由縣委主要領導主持,省委巡視組組
長講話,縣委主要領導做表態發言,長春市委領導講話。見
面會時,組織民主測評。
(二)巡視組初步了解情況階段(@月@@日至@月@日)。
@@縣積極配合省委巡視組開展以下工作:1.召開見面會。@
月@日,召開省委巡視組全體成員與縣級領導班子見面會。
(由縣委辦負責)
2.民主測評。(由組織部負責)
3.發布公告。(由宣傳部負責)
4.下發文件。以縣委文件印發省委巡視組負責同志在
見面會上的講話和長春市委領導、縣委主要領導的講話。(由
縣委辦負責)
5.設立信箱。在縣委、政府辦公地和省委巡視組駐地
設立“省委巡視組信箱”,并標明省委巡視組值班電話和電
子郵箱。(由事務局負責)
6.聽取匯報。見面會后,聽取縣委、縣政府的全面工
作匯報。根據工作進展情況,分別聽取縣紀委關于領導班子
工作情況和縣黨風廉政建設情況匯報、縣委組織部關于選拔
任用干部情況匯報,以及個別部門的匯報會。(由縣委辦負責)
7.個別談話。①時間安排。@月@—@月@日。②談話范
圍:按照巡視組確定范圍。③談話方式。談話采取一對一方
式進行。(由組織部負責)
8.召開座談會。安排召開街道、社區干部座談會,鄉
鎮、村干部座談會,企業法人座談會。每個座談會7人左右,
由巡視組確定參會人員。(由縣委辦、組織部負責組織,經
濟局提供規上企業名單)
9.巡視組實地考察。深入縣級開發區考察招商引資和
項目建設等情況,深入鄉鎮、村屯考察新農村建設等情況,
深入街道、社區考察城市管理和改善民生等情況。(由縣委
辦、組織部負責)10.審閱近三年來專項工作情況匯報材料。
(由政府辦牽頭,組織相關部門完成)
11.巡視組列席有關重要會議。(由縣委辦負責)
12.查閱有關資料。(由縣委辦負責協調事涉單位)
13.接待眾信訪舉報。(由紀委、信訪局負責)
14.巡視組階段小結,梳理問題。
15.巡視組階段反饋意見。
(三)深入了解問題階段(@月@@日到@日) @@縣積極
配合省委巡視組開展以下工作:
1.談話了解。
2.查閱原始資料。
3.實地考察。
(四)綜合和總結階段(@月@日到@月@日) @@縣積極
配合省委巡視組開展以下工作:
1、研究匯總情況。對了解和掌握的問題,進一步梳理
和綜合匯總,排查出重點問題,研究整改意見和建議。
2、起草報告。
3、擇機召開反饋通報會
附件: 1.省委巡視組、市委聯絡組成員名單
2.中共@@縣委聯絡省委巡視組人員名單
3.省委巡視組來農巡視各部門任務分工篇二:巡視工作
實施方案
巡視工作實施方案
一、巡視的目的和意義
為了加強黨內監督,有效推進反腐倡廉建設,保持黨的
純潔性,促進管理提升,確保公司重大決策的貫徹落實,保
障公司創世界一流目標的實現,按照中央、集團和公司的有
關規定,公司研究決定開展黨內巡視工作。
二、開展巡視工作的依據
(一)《中國共產黨章程》
(二)《中國共產黨巡視工作條例(試行)》
(三)《中共神華集團公司黨組巡視工作暫行管理辦法》
(四)國華公司《巡視工作管理辦法(試行)》
三、被巡視單位
河北國華定洲發電有限責任公司
四、巡視內容
主要了解掌握被巡視單位以下情況:
(一)貫徹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以及神華集團和
國華公司重大決策部署情況;
(二)民主集中制和“三重一大”集體決策制度的執行
情況;
(三)貫徹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和依法經營、廉潔
從業、勤勉敬業的情況;
(四)開展作風建設的情況;(五)干部選拔任用和管
理情況;
(六)是否存在因各種違規違紀行為造成國有資產流失
的情況;
(七)私設“小金庫”、賬外賬等違反財經紀律的情況;
(八)維護職工合法權益的情況;
(九)項目管理、采購管理、銷售管理、資產管理和資
金管理等業務開展情況;
(十)公司黨委和領導小組要求巡視的其他事項。
五、巡視方式
(一)聽取匯報
聽取被巡視單位XX年以來工作開展情況的總體匯報(在
啟動會上進行),以及人力資源、紀檢監察、經營管理、物
資采購等專題匯報(另行安排)。匯報的重點是工作中的不
足和差距,以及相應的對策建議。具體內容可參考附件1“匯
報材料提綱”。
(二)列席會議
巡視組根據需要列席被巡視單位以下會議:黨委(總支、
支部)會、董事會、黨政聯席會、總經理辦公會、領導班子
民主生活會、領導干部述職述廉會等。被巡視單位應按照要
求,提前向巡視組提供會議計劃和會議通知。
(三)開展訪談
巡視組圍繞巡視內容,同領導班子成員、中層管理人員
(全部)、部分高風險崗位人員(隨機抽取)和員工代表(隨
機抽取)進行個別訪談。訪談內容見附件2“訪談提綱”。(四)
受理信訪
巡視組受理反映被巡視單位領導班子及其成員問題的
來信、來訪、來電。經領導小組批準對反映領導人員苗頭性
問題和嚴重違紀違法案件線索進行初步了解。
(五)設立意見箱
巡視組進駐被巡視單位后,立即設立專門的意見箱,向
員工公開意見箱位置和上舉報地址、舉報電話號碼等,由巡
視組指定專人負責,每天將舉報情況統計整理。
(六)調閱、復制資料
巡視組調閱復制的資料主要包括被巡視單位XX—XX年
的相關文件、檔案、會議記錄、賬簿等(詳見附件3“巡視
組調閱資料清單”)。
(七)民主測評
在各單位的巡視工作啟動會上,巡視組將組織民主測評。
測評對象:被巡視單位領導班子及成員,中層管理人員(正
職)。測評內容:工作業績、領導能力、廉潔自律、思想作
風、工作作風、生活作風等(詳見附件4“民主測評表”)。
參加人員:即參加巡視工作啟動會人員,包括:領導班子成
員和中層管理人員(正職),高風險崗位人員5人(隨機抽
取),員工代表10人(隨機抽取)。
(八)走訪調研
巡視組圍繞巡視內容,特別是針對員工普遍關注的熱點
問題和事項,深入部門和一線、深入員工開展走訪調研活動,
廣泛征求意見和建議。走訪調研對象主要包括:安健環、發
電、設備、燃料、生技、經營、物資、財務、人力等部門;
部分班組;部分員工。
六、時間安排
10月16日開始,預計11月16日結束。
七、基本程序
(一)立項及審批
提出黨內巡視請示,上報公司黨委審批。
(二)成立組織機構
公司黨委設立巡視組,承擔巡視工作。
(三)制定實施方案
巡視組制定實施方案,經巡視工作領導小組批準后印發
執行。
(四)組織學習培訓
巡視組學習巡視工作有關規章制度、管理辦法、工作流
程,由巡視辦協調,向有關部門了解被巡視單位的有關情況。
(五)下達巡視通知
巡視辦提前10日以文件的形式,向被巡視單位下達巡
視通知和巡視實施方案,被巡視單位按照實施方案要求,做
好各項準備工作。
(六)召開啟動會
巡視組進駐被巡視單位后,召開巡視工作啟動會。主要
內容:通報巡視工作計劃、提出相關要求、聽取匯報、巡視
工作普及性培訓、民主測評及填寫問卷(詳見附件5“啟動
會議程”)。參加人員:所在單位領導班子成員、中層管理人
員(正職)、高風險崗位和員工代表。
(七)開展現場巡視
巡視組以聽取匯報、列席會議、受理信訪、調閱資料、
民主測評、走訪調研等方式,開展現場巡視。
(八)撰寫巡視報告
現場巡視結束后,巡視組撰寫巡視報告。
(九)反饋建議與回訪
在巡視報告經公司審定后15日內,巡視組向被巡視單
位反饋巡視意見和建議。被巡視單位要制定整改方案,上報
巡視辦,并且自整改方案報送之日起每3個月報送一次整改
情況報告,直至整改全部結束。巡視辦可以通過回訪、聽取
匯報等方式了解整改計劃的落實情況,并向巡視工作領導小
組報告。
(十)巡視結果的應用
巡視結果和巡視整改情況做為干部考核、選撥任用、獎
勵懲處和對干部進行調整、免職、降職等組織處理的重要依
據。
(十一)立卷歸檔
巡視辦將巡視工作的所有過程資料進行整理立卷,歸入
公司廉潔檔案。
八、需要被巡視單位配合的事項
(一)落實總協調人1人,與巡視組做好業務聯絡。安
排具體聯絡人員1-2人,配合巡視組現場工作;
(二)為巡視組提供辦公場所。提供必要的絡、電話、
打印機、紙張、簽字筆等辦公設備和用品;篇三:省委巡視
組工作安排、方案(全)
省委巡視組在xx縣
巡視期間工作安排一
見面會工作安排
一、時 間:1月1日上午9:00
二、地 點:縣委一樓大會議室
三、會 標:省委巡視組與xx縣縣級領導班子見面會
四、人員范圍:
1.主席臺上人員名單: 、 、 、
2.主席臺下(約 人)
第1排左側:省委巡視組成員以及市委聯絡組成員;(滕
部長陪同)
第1-2排中間:四大家領導班子成員(公、法、檢)( 人);
第3-4排中間:縣級離退休領
導干部( 人)
第5排中間:縣紀委領導班子成員( 人)
第6—7排中間:各鄉鎮黨委書記( 人)
第8—9排中間:近三年來退休的正科級領導干部( 人)
其他參會人員:鄉鎮長及鄉鎮副職、縣直部門副局級以上、
駐農中省市直單位主要領導( 人)。
五、會議日程:
會議由縣委書記 主持:
1.省委巡視組組長講話;2.縣委書記李忠斌做表態發言;
委常委、紀委書記講話。
附件:參會人員名單
注:1.由宣傳部邀請 日報、 電視臺、 日報、 電
視臺。
2.由組織部負責組織民主測評,會前2天發給每位參會
人員,見面會開會前把測評票收回。 中共xx縣委辦公室
XX年 月 日
省委巡視組在11縣
巡視期間工作安排二
匯報會工作安排
一、時 間:1月26日13:00時
二、地 點: 11賓館一樓報告廳
三、人員范圍:
1.省委巡視組全體成員;
2.縣黨政班子成員、人大主任、政協主席、法檢兩長
四、會議日程:
聽取李忠斌書記關于11縣黨政班子全面工作的匯報
注:1.人大、政府、政協班子交材料
2.其他部門匯報會:紀委、組織部、法院、檢察院、發
改局、審計局、人社局、民政局、住建局、環保局、國
土局、信訪局時 間:待定 匯報內容:1.組織部匯報三年
來選拔任用干部情況;
2.紀委匯報三年來關于領導班子工作情況
和縣黨風廉政建設情況;
3.其他部門匯報三年來的工作情況;
人員范圍:省委巡視組成員、本部門中層以上干部 省
委巡視組在11縣
巡視期間工作安排2
個別談話工作安排
一、時 間:1月1—1月10日
二、地 點:11賓館 、 、 、號房間(由事務局安排負
責)
三、人員范圍:
1.縣委、人大、政府、政協和紀委領導班子成員;
2.法檢兩長,其他市管干部;
3.縣委、人大、政府、政協辦公室主任;
4.縣委組織部副部長;
5.法院副院長、政治處主任、紀委書記;
6.縣檢察院副院長、政治處主任、紀委書記;
7.中省市直部門和縣直部門正副職領導干部;
篇二:巡視工作實施方案
巡視工作實施方案
一、巡視的目的和意義
為了加強黨內監督,有效推進反腐倡廉建設,保持黨的
純潔性,促進管理提升,確保公司重大決策的貫徹落實,保
障公司創世界一流目標的實現,按照中央、集團和公司的有
關規定,公司研究決定開展黨內巡視工作。
二、開展巡視工作的依據
(一)《中國共產黨章程》
(二)《中國共產黨巡視工作條例(試行)》
(三)《中共神華集團公司黨組巡視工作暫行管理辦法》
(四)國華公司《巡視工作管理辦法(試行)》
三、被巡視單位
河北國華定洲發電有限責任公司
四、巡視內容
主要了解掌握被巡視單位以下情況:
(一)貫徹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以及神華集團和
國華公司重大決策部署情況;
(二)民主集中制和“三重一大”集體決策制度的執行
情況;
(三)貫徹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和依法經營、廉潔
從業、勤勉敬業的情況;
(四)開展作風建設的情況;
(五)干部選拔任用和管理情況;
(六)是否存在因各種違規違紀行為造成國有資產流失
的情況;
(七)私設“小金庫”、賬外賬等違反財經紀律的情況;
(八)維護職工合法權益的情況;
(九)項目管理、采購管理、銷售管理、資產管理和資
金管理等業務開展情況;
(十)公司黨委和領導小組要求巡視的其他事項。
五、巡視方式
(一)聽取匯報
聽取被巡視單位XX年以來工作開展情況的總體匯報(在
啟動會上進行),以及人力資源、紀檢監察、經營管理、物
資采購等專題匯報(另行安排)。匯報的重點是工作中的不
足和差距,以及相應的對策建議。具體內容可參考附件1“匯
報材料提綱”。
(二)列席會議
巡視組根據需要列席被巡視單位以下會議:黨委(總支、
支部)會、董事會、黨政聯席會、總經理辦公會、領導班子
民主生活會、領導干部述職述廉會等。被巡視單位應按照要
求,提前向巡視組提供會議計劃和會議通知。
(三)開展訪談
巡視組圍繞巡視內容,同領導班子成員、中層管理人員
(全部)、部分高風險崗位人員(隨機抽取)和員工代表(隨
機抽取)進行個別訪談。訪談內容見附件2“訪談提綱”。
(四)受理信訪
巡視組受理反映被巡視單位領導班子及其成員問題的
來信、來訪、來電。經領導小組批準對反映領導人員苗頭性
問題和嚴重違紀違法案件線索進行初步了解。
(五)設立意見箱
巡視組進駐被巡視單位后,立即設立專門的意見箱,向
員工公開意見箱位置和上舉報地址、舉報電話號碼等,由巡
視組指定專人負責,每天將舉報情況統計整理。
(六)調閱、復制資料
巡視組調閱復制的資料主要包括被巡視單位XX—XX年
的相關文件、檔案、會議記錄、賬簿等(詳見附件3“巡視
組調閱資料清單”)。
(七)民主測評
在各單位的巡視工作啟動會上,巡視組將組織民主測評。
測評對象:被巡視單位領導班子及成員,中層管理人員(正
職)。測評內容:工作業績、領導能力、廉潔自律、思想作
風、工作作風、生活作風等(詳見附件4“民主測評表”)。
參加人員:即參加巡視工作啟動會人員,包括:領導班子成
員和中層管理人員(正職),高風險崗位人員5人(隨機抽
取),員工代表10人(隨機抽取)。
(八)走訪調研
巡視組圍繞巡視內容,特別是針對員工普遍關注的熱點
問題和事項,深入部門和一線、深入員工開展走訪調研活動,
廣泛征求意見和建議。走訪調研對象主要包括:安健環、發
電、設備、
燃料、生技、經營、物資、財務、人力等部門;部分班
組;部分員工。
六、時間安排
10月16日開始,預計11月16日結束。
七、基本程序
(一)立項及審批
提出黨內巡視請示,上報公司黨委審批。
(二)成立組織機構
公司黨委設立巡視組,承擔巡視工作。
(三)制定實施方案
巡視組制定實施方案,經巡視工作領導小組批準后印發
執行。
(四)組織學習培訓
巡視組學習巡視工作有關規章制度、管理辦法、工作流
程,由巡視辦協調,向有關部門了解被巡視單位的有關情況。
(五)下達巡視通知
巡視辦提前10日以文件的形式,向被巡視單位下達巡
視通知和巡視實施方案,被巡視單位按照實施方案要求,做
好各項準備工作。
(六)召開啟動會
巡視組進駐被巡視單位后,召開巡視工作啟動會。主要
內容:通報巡視工作計劃、提出相關要求、聽取匯報、巡視
工作普及性培訓、民主測評及填寫問卷(詳見附件5“啟動
會議程”)。參加人員:所在單位領導班子成員、中層管理人
員(正職)、高風險崗位
和員工代表。
(七)開展現場巡視
巡視組以聽取匯報、列席會議、受理信訪、調閱資料、
民主測評、走訪調研等方式,開展現場巡視。
(八)撰寫巡視報告
現場巡視結束后,巡視組撰寫巡視報告。
(九)反饋建議與回訪
在巡視報告經公司審定后15日內,巡視組向被巡視單
位反饋巡視意見和建議。被巡視單位要制定整改方案,上報
巡視辦,并且自整改方案報送之日起每3個月報送一次整改
情況報告,直至整改全部結束。巡視辦可以通過回訪、聽取
匯報等方式了解整改計劃的落實情況,并向巡視工作領導小
組報告。
(十)巡視結果的應用
巡視結果和巡視整改情況做為干部考核、選撥任用、獎
勵懲處和對干部進行調整、免職、降職等組織處理的重要依
據。
(十一)立卷歸檔
巡視辦將巡視工作的所有過程資料進行整理立卷,歸入
公司廉潔檔案。
八、需要被巡視單位配合的事項
(一)落實總協調人1人,與巡視組做好業務聯絡。安
排具體聯絡人員1-2人,配合巡視組現場工作;
(二)為巡視組提供辦公場所。提供必要的絡、電話、
打印機、紙張、簽字筆等辦公設備和用品;
篇三:某國有企業集團公司巡視工作辦法
某大型集團公司巡視工作辦法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進一步完善集團公司黨內監督,規范巡視工
作,加強對所屬各單位領導班子及其成員的監督,根據《中
國共產黨黨內監督條例(試行)》、《中國共產黨巡視工作條
例(試行)》和《國資委黨委巡視工作暫行辦法》、《國資委
巡視組信訪工作辦法(試行)》、《關于被巡視中央企業配合
國資委巡視組開展巡視工作的規定(試行)》等規定,結合
集團公司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巡視工作以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
想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堅持黨要管黨、從嚴
治黨的方針,維護黨的紀律,保證黨的路線方針政策、重大
決策及上級機關重要工作部署的貫徹執行,保證集團公司規
章制度、工作安排的推動落實,促進企業和員工“兩個科學
發展”,助推集團公司創建具有國際競爭力的世界一流能源
集團。
第三條 巡視工作在“大紀檢”工作模式指引下,對被
巡視企業領導班子及其成員進行“全面體檢”,重在發現問
題、解決問題、改進工作。同時,加強與上級機關、集團公
司總部有關部門等監督檢查工作的協調配合,整合多方資源、
形成工作合力、注重成果運用、增強監督實效。
第四條 被巡視企業領導班子及其成員應當增強接受
監督意識,積極配合巡視工作。被巡視企業各級領導人員和
職工應向巡視組如實反映情況。被巡視企業應當營造自覺接
受監督、職工參與、有利于發現和解決問題的良好氛圍。
第二章 巡視機構設置與職責
第五條 巡視工作在集團公司黨組領導下進行。集團公
司黨組研究、部署和指導巡視工作,審議巡視工作報告并作
出處理決定。
第六條 成立集團公司巡視工作領導小組(以下簡稱
“巡視工作領導小組”),全面領導集團公司巡視工作,研究
解決巡視工作中的重大問題,向集團公司黨組負責并報告工
作。
巡視工作領導小組組長由集團公司黨組主要負責同志
擔任,副組長由集團公司黨組有關領導同志擔任,成員為集
團公司有關部門主要負責同志。
第七條 巡視工作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以下簡稱“巡
視辦”)。巡視辦設在集團公司監察部(紀檢組辦公室),主
要承擔以下工作:
(一)負責制定集團公司巡視工作計劃及方案,組建巡
視組。
(二)承擔集團公司巡視工作制度建設、政策研究、業
務指導、綜合協調和服務保障工作。
(三)匯總巡視工作成果,向集團公司黨組和巡視工作
領導小組提出處理意見和建議。
(四)向被巡視企業反饋巡視意見和建議并督促整改。
(五)建立健全日常管理制度,不斷加強自身建設。
(六)巡視工作領導小組交辦的其他事項。
第八條 根據集團公司黨組部署成立巡視組。巡視組實
行組長負責制,設組長1名,副組長1-3名,副組長協助組
長工作,成員若干名。
第九條 巡視組負責對被巡視企業領導班子及其成員特
別是主要負責人進行巡視,重點就下列情況進行監督:
(一)貫徹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決議、決定以
及遵守國家法律、法規情況,特別是落實科學發展觀、推進
企業改革發展穩定、維護職工合法權益等情況。
(二)貫徹落實集團公司規章制度、重大決策、工作部
署和措施要求的情況。重點了解是否嚴格執行集團公司的各
項規章制度;是否存在違反集團公司規定和要求的行為;是
否按要求向集團公司反映本單位實際情況。
(三)執行民主集中制和民主決策情況。重點了解是否
按照要求建立重大事項議事制度和決策程序,是否建立完善
集體領導與個人分工負責制;有關“三重一大”決策事項,
是否按規定和程序由集體討論決定。
(四)選拔任用干部情況。重點了解貫徹執行《黨政領
導干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和集團公司有關干部選拔任用規
定等情況,選拔任用干部是否符合規定的程序。
(五)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情況。重點了解被巡視
單位是否建立并逐步完善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和反腐倡廉
懲防體系;是否堅持“兩手抓、兩手硬”的方針,嚴格落實
“一崗雙責”,全面履行領導職責。
(六)領導班子建設情況。重點了解領導班子成員特別
是主要負責人是否重視“四好班子”建設,是否堅持廠務公
開、全心全意依靠職工辦企業;班子成員是否恪盡職守、團
結協作,是否緊密聯系本單位實際創造性地開展工作;職工
關心的熱點問題和反映強烈的問題是否得到及時、妥善處理;
領導人員是否認真執行廉潔從業有關規定。
(七)開展作風建設情況。重點了解領導班子成員特別
是主要負責人是否重視作風建設,是否堅持黨務公開和眾
路線;是否發揚黨內民主,正常召開民主生活會;是否存在
以權謀私、形式主義、弄虛作假、獨斷專行、慵懶散軟等問
題。
(八)企業制度運行及加強風險管理等情況。重點了解
被巡視企業是否建立了符合自身實際的規章制度,是否加強
風險防范和管理,不斷提高經營管理科學化水平。
(九)集團公司黨組、黨組紀檢組或巡視工作領導小組
要求巡視的其他事項。
第十條 巡視組為集團公司非常設機構,部分巡視組工
作人員為兼職人員。巡視組工作人員在巡視期間由集團公司
監察部(紀檢組辦公室)和人力資源部共同管理。
第十一條 巡視組工作人員要求政治堅定,堅持原則,
公道正派,清正廉潔,組織紀律性強,嚴守工作秘密。要有
強烈的事業心和責任感,熟悉政策法規、紀律條規和生產經
營管理知識,有較強的組織協調、調查研究和文字綜合能力。
第三章 巡視工作程序與方式
第十二條 巡視工作一般按以下程序進行:
(一)開展巡視前,根據集團公司黨組要求,集團公司
監察部(紀檢組辦公室)向集團公司總部有關部門了解被巡
視企業改革發展、經營管理、領導班子及其成員的有關情況。
(二)巡視辦根據集團公司監察部(紀檢組辦公室)了
解掌握的情況,研究確定巡視重點,制定巡視工作方案,報
集團公司巡視工作領導小組和集團公司黨組審定。
(三)巡視工作方案審定后,巡視辦根據巡視工作內容,
商集團公司總部有關部門和單位,組建巡視組,確定巡視組
組長,并提前10個工作日向被巡視企業下發巡視通知書。
(四)巡視組進駐被巡視企業后,向被巡視企業領導班
子及其成員通報開展巡視工作的計劃安排和要求,說明巡視
目的和任務。
(五)巡視工作結束后20個工作日內,巡視組對收集
到的情況和材料進行綜合分析研究,形成巡視工作報告,征
求集團公司相關部門意見后,提交巡視工作領導小組。
巡視工作報告應包括巡視基本情況、被巡視企業的經驗
做法,重點是存在的問題及對問題的處理建議。巡視組成員
應對巡視工作報告進行充分討論,意見不一致時,按照組長
的意見成稿,但必須附有不同意見。
(六)巡視工作領導小組根據巡視組的建議,研究提出
處理意見,報集團公司黨組決定。必要時,集團公司黨組可
以直接聽取巡視組巡視工作中有關重大問題的匯報。
(七)巡視報告經集團公司黨組同意后,巡視組應在15
個工作日內,向被巡視企業領導班子反饋巡視期間了解的情
況和問題,有針對性地提出改進意見。
(八)根據實際情況,巡視組可以通過組織回訪、聽取
匯報等方式了解被巡視企業的整改落實情況。
第十三條 巡視組的主要工作方式為:
(一)聽取匯報。巡視組聽取被巡視企業的工作匯報,
重點是黨風廉政建設、反腐倡廉工作、民主集中制、“三重
一大”等方面的匯報。
(二)列席會議。巡視組根據需要,可以列席被巡視企
業黨委會、黨政聯席會、行政辦公會、領導班子民主生活會
及其他有關重要會議。
(三)收集意見、受理信訪。巡視組應開通郵政信箱、
、等信訪渠道,認真處理來信、接聽來電、
接待來訪,傾聽職工的意見、建議和要求,深入了解掌握有
關情況。
在巡視期間,巡視組對反映被巡視企業領導班子及其成
員問題的來信來訪來電,做好登記、接待和記錄,重要問題
及時向巡視工作領導小組報告。
(四)民主測評、問卷調查。巡視組應科學設計民主測
評表、問卷調查表,以適當形式對被巡視企業領導班子及其
成員進行民主測評、問卷調查,并對測評和調查結果進行分
析。
(五)開展訪談。巡視組采取個別談話、召開座談會等
方式,聽取對被巡視企業領導班子及其成員的評價、意見和
建議。
(六)調閱、復制資料。巡視組根據工作需要,可以調
閱、復制被巡視企業有關問卷、檔案、會議記錄等資料。
(七)走訪調研。巡視組以適當方式對被巡視企業的所
屬單位或者部門進行實地調研,進一步了解被巡視企業領導
班子及其成員的有關情況。
(八)請示報告。巡視組對于巡視中發現的重大問題或
者認為應當請示報告的事項,應及時向集團公司巡視工作領
導小組請示報告。
對專業性較強或者特別重要問題的了解,可以商情有關
部門或者專業機構協助。
巡視組對于巡視期間發現的重大問題,經請示巡視工作
領導小組或集團公司黨組后,可以對相關問題進行初核。
第十四條 對集團公司黨組和巡視工作領導小組決定
的有關事項,集團公司監察部(紀檢組辦公室)依據管理權
限和歸口管理、各司其職的原則,對于被巡視企業涉及的不
同問題移送或轉交不同部門處理,并跟蹤辦理情況。
第十五條 集團公司監察部(紀檢組辦公室)和人力資
源部應當把巡視結果和巡視整改情況作為被巡視企業領導
人員考核評價、選拔任用、獎勵懲處和調整、免職、降職等
組織處理的重要依據。
第四章 被巡視企業的配合與整改
第十六條 集團公司各二級機構要根據本辦法,結合自
身實際,研究制定配合巡視和整改報告制度,明確配合巡視
事項及整改方案、措施、時限、責任部門(單位)和責任人
等內容,并按照巡視組要求報告有關情況。
第十七條 被巡視企業接到巡視通知后,應當設立巡視
工作聯絡組,負責與集團公司監察部(紀檢組辦公室)溝通
聯系,協調安排巡視工作有關事宜,提供必要的工作條件。
被巡視企業應當將巡視工作聯絡組組長及成員名單、責
任分工、報集團公司監察部(紀檢組辦公室)。
第十八條 被巡視企業應當按照巡視工作要求及時研
究部署,做好以下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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