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擔保的定義
為了保證擔保人的權利,擔保人是可以要求債務人向自己擔保的,
這就是反擔保,雙方當事人是需要簽訂反擔保合同,明確彼此的權利
義務的。反擔保是得到法律的承認與保護的,那么,反擔保的定義是
怎樣的呢?下面,我詳細為您介紹具體內容。
反擔保又可稱為求償擔保,償還約定書或反保證書。是指為保障
債務人之外的擔保人將來承擔擔保責任后對債務人的追償權的實現
而設定的擔保。
反擔保的意義:
從本質上講,反擔保也是擔保,故其同樣具有促進資金融通和商
品流通、保障債權實現、維護交易安全的作用。
作為擔保制度衍生出的一種特殊形態,反擔保的具體作用與意義
表現在三個方面:
第一,反擔保是維護擔保人的利益、保障其將來可能發生的追償
權實現的有效措施。這是其最直接的作用;
第二,反擔保有助于本擔保關系的設立。謹慎的第三人在為債務
人向債權人擔保時,尤其是在擔保人與債務并無緊密的利益關系或隸
屬關系且對其承擔擔保責任后追償權能否實現懷有疑慮的情況下,往
往會要求債務人反擔保。
這時,有無反擔保措施,即直接影響到本擔保的設定,若無反擔
保,第三人可能因慮及自身利益而拒絕為債務人擔保。現實生活中,
銀行、擔保公司等金融機構為債務人保證擔保時,幾乎無例外地要求
有反擔保,其他擔保人為減免風險而要求債務人反擔保的情況也日漸
增多。
第三,反擔保能夠作為一種調劑手段,根據情況和需要與本擔保
精微地結合,為復雜情況下擔保關系的建立便宜。現實生活中,時常
會因某種特殊情況或出于特殊的考慮,使得某一擔保的直接設定遇到
一些困難或障礙,這時,即可利用反擔保方式以作迂回,并使其與適
當的本擔保相聯結,從而化解困難、克服障礙。
例如債務人自己有財產可供抵押、質押的,一般可直接向債權人
擔保,盡管這種物的擔保較為可靠,但債權人出于以下某種考慮也可
能不愿接受:
(1)希望在債務人不能清償債務時能夠便捷地從保證人處獲得金
錢償付;
(2)避免抵押物登記或質押物運輸、保管等方面的麻煩;
(3)擔擾擔保物日后處理不便,而折價給自己又無使用價值等。
在這種情況下,即需要由第三人向債權人其滿意的保證擔保,再
由債務人向保證人反擔保,反擔保與本擔保恰當搭配、榫合聯結以滿
足當事人的各種需要、維系交易安全并避免擔保之風險。
可見,反擔保的設定,固然為本不算簡單的債權債務關系及擔保
關系又增加了若干鏈條與環節,使得有關當事人之間的關系更為復雜,
但反擔保決非主觀臆造的徒勞無益的繁瑣機制,而是現實經濟生活的
客觀需要在法律上的反映。
要是你還有什么不明白的地方,不妨向我們的進行學習。
本文發布于:2023-05-25 14:46:33,感謝您對本站的認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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