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有一方不同意要怎樣才能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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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國法律規定,男女一方要求離婚的,而另一方不同意的,可由
有關部門進行調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離婚訴訟。此時法院進行調
解,如果調解離婚,自然就會通過離婚調解書的方式解除夫妻的婚姻
關系。調解失敗的話,同時滿足訴訟離婚的條件,則也是可以通過判
決方式離婚。
一、離婚有一方不同意要怎樣才能離
我國法律規定,男女一方要求離婚的,而另一方不同意的,可由
有關部門進行調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離婚訴訟。
1、法院調解
我國人民法院在審理一方不同意離婚的件時,首先應當進行調解;
如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應準予離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準予離婚:
(1)重婚或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
(2)實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
(3)有賭博、等惡習屢教不改的;
(4)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的;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2、法院判決
法院經過調解后發現,夫妻感情確已破裂,并無和好可能時,法
院就可以作出準予當事人離婚的判決。
在實踐中,一方不同意離婚的,法院首先是進行調解,第一次訴
訟一般是不判決離婚的,半年后當事人才可以再次提起離婚訴訟,一
般在第二次判離的可能就大大增強了。
二、起訴離婚對方不出庭怎么辦
根據人民法庭審理的諸多離婚中被告不到庭的情況,可分為兩大
類型:
1、被告確因下落不明,無法通知其到庭;
2、被告有明確的地址,又通知了其本人,本人因種種原因不出
庭應訴。
針對第一類型離婚案件中的被告當事人確因下落不明,無法通知
其到庭應訴。法院的處理方法:對這類離婚案件當事人不能到庭作出
了可以公告送達訴訟文書的規定,那么公告期滿就意味著依法向其送
達了相關法律手續。依照《民訴法》第一百三十條的規定:“被告經
傳票傳喚,無正當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經法庭許可中途退庭的,
可以缺席判決。”
針對第二類型:被告有明確地址,又通知了其本人,本人因種種
原因不出庭應訴,其處理方法因目前法律尚無明確規定,導致處理感
到困惑。法院會分不同情況進行處理:
(1)當事人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出于不愿離婚等目的,接到
法院的傳票,就是不到法庭出庭應訴。對于這類離婚案件,分兩種情
形處理:
一是本人 確不愿出庭參加訴訟,但以書面的形式向法院陳述意
見。依照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若干
問題的意見第93條之規定,可以依法缺席判決處理。
二是本人既不愿出庭應訴,又不向人民法院出具書面的離婚意見,
對這類離婚案件的當事人,可按該司法解釋的第112條規定的屬民事
訴訟法第一百條規定的必須到庭的被告,因為這類離婚案件的當事人
負有對小孩的撫育義務和不到庭就無法查清相關案情,故經兩次傳票
傳喚后,拒不到庭的,可以依法拘傳其到庭參與訴訟。
(2)當事人系無民事行為能力的離婚案件,其法定代理人出于離
婚后,其小孩無人護理等多方因素的考慮,不愿配合法院,拒不到庭
應訴,致使案件無法審理。對此類離婚案件的處理,首先要多做無民
事行為能力人的法定代理人的思想工作,促使其配合法院的庭審工作,
代理其子女出庭應訴,以便法院切實維護其合法權益,如果通過法院
多方做工作,監護人仍不愿出庭應訴,人民法院可以比照最高法院的
《民訴法》若干問題的意見第112條第二款“給國家集體或他人造成
損害的未成年人的法定代理人,如其必須到庭,經兩次傳喚無正當理
由拒不到庭的,也可以適用拘傳”的規定,依法對監護人拘傳到庭,
參與訴訟。
并不是說在一方不同意離婚的情況下,夫妻就不能解除婚姻關系
了。只能說此時無法以協議方式離婚,但想要離婚的一方去法院提起
離婚訴訟,通過這樣的方式解除婚姻關系,那還是有可能離婚成功。
所以,不要認為只要自己不同意離婚,最終就不能離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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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我國法律規定,男女一方要求離婚的,而另一方不同意的,
可由有關部門進行調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離婚訴訟。此時法院進
行調解,如果調解離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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