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部有關負責人就貫徹實施法律援助法答記者問
文章屬性
? 【公布機關】司法部,司法部,司法部
? 【公布日期】2021.12.29
? 【分 類】問答
正文
司法部有關負責人就貫徹實施法律援助法答記者問
《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援助法》將于2022年1月1日起施行。日前,司法部
有關負責人就如何貫徹實施這部法律回答了記者提問。
問:法律援助法頒布后,司法部采取了哪些措施貫徹落實?
答:在開啟全面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國家新征程之際,頒布實施法律援助法,
是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法治思想和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決策部署,推進全
面依法治國的重要舉措,是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增強人民眾法治獲得
感的必然要求,對于更好地保障公民合法權益、保障法律正確實施、維護社會公平
正義具有重要意義。
司法部高度重視法律援助法的貫徹實施,主要做了以下三個方面工作:
一是廣泛開展宣傳活動。聯合全國普法辦印發了《關于深入開展法律援助法學
習宣傳活動的通知》,推動有關部門落實“誰執法誰普法”普法責任制,推動法律
進機關、進鄉村、進學校、進社區、進企業、進單位、進家庭,在中國普法公
眾號開展為期一個月的法律援助法專項答題活動。各地也采取形式多樣的宣傳活
動,營造學習宣傳法律的濃厚氛圍。
二是強化學習培訓。司法部召開全國司法行政系統學習貫徹法律援助法電視電
話會議,舉辦全國司法行政系統法律援助法培訓班,就學習宣傳、貫徹實施法律援
助法作了全面部署。各地也結合實際,有計劃、分步驟地開展了學習培訓。
三是完善配套制度。司法部聯合中央文明辦制定《法律援助志愿者管理辦
法》,正在修訂《辦理法律援助案件程序規定》和全國刑事、民事行政法律援助服
務規范,各地也在加緊清理有關文件規定。
問:如何落實法律援助法對刑辯全覆蓋工作提出的新要求?
答:自2017年司法部聯合開展刑事案件律師辯護全覆蓋試點以
來,全國已有2600多個縣(市、區)開展了這項試點工作,北京等25個省(區、
市)實現縣級行政區域試點工作全覆蓋,刑事案件律師辯護率得到了有效提升。法
律援助法將適用普通程序審理的刑事案件被告人納入可以通知辯護的范圍,為進一
步推進刑辯全覆蓋提供了法律依據。我們正在加快推進刑事案件律師辯護全覆蓋試
點工作,指導各地將試點納入法律援助工作范圍,加強人員和經費保障,爭取
2022年實現全國縣級行政區域試點工作全覆蓋,2022年底前基本實現審判階段律
師刑事辯護的全覆蓋,擴大審查起訴階段律師刑事辯護全覆蓋試點。
一是加強銜接配合。法律明確規定了辦案機關、監管場所轉交申請、通知辯護
的時限,法律援助機構要建立全程留痕工作制度,定期向辦案機關通報,督促辦案
機關履行法定告知義務。要積極協調、創造條件,探索建立跨部門大數據辦案平
臺,實現公檢法機關和法律援助機構辦案信息互聯互通,確保高效辦理案件。
二是加強經費保障。積極協調財政部門增加法律援助辦案經費,列入本級政府
預算,切實保障辦案需要。
三是統籌律師資源。第一,鼓勵支持律師事務所到中西部地區設立分所,選派
優秀律師到分所執業。同時,注意吸收該地區具有法律職業資格或律師資格的人員
到分所執業,為培養當地律師人才創造條件。第二,深入開展“1+1”中國法律援
助志愿者行動,選派法律援助志愿律師主要到沒有律師和律師資源嚴重不足的地區
服務。持續開展“援藏律師服務團”項目,選派優秀律師到西藏提供法律援助和公
益法律服務。第三,建立完善律師資源動態調配機制,律師資源不平衡問題突出的
地方,如四川、陜西、青海、西藏等,以省級為主統籌調配律師資源,其他地方原
則上以地市為主統籌調配律師資源,采取對口支援等方式提高法律援助服務能力。
問:法律明確了值班律師法律幫助是法律援助服務的一種形式,如何更好發
揮值班律師的作用?
答:法律援助法進一步完善了值班律師制度。我們將做好以下工作:一是彌補
值班律師不足。落實《法律援助值班律師工作辦法》,采取設置聯合工作站、跨區
域調配律師、實行電話網絡預約值班與現場值班相結合等措施;配合檢察機關推廣
電子簽名、遠程會見和見證等技術;落實《司法部關于促進律師參與公益法律服務
的意見》,引導律師每年參與不少于50小時的公益法律服務或者至少辦理2件法
律援助案件,努力擴大服務供給。二是落實值班律師閱卷會見權。加強與辦案機關
協調協作,推動落實值班律師會見、閱卷等權利,督促值班律師及時提出法律意
見,避免值班律師只是單純在場見證,確保法律幫助的針對性、有效性,充分發揮
值班律師在認罪認罰從寬制度中的重要作用。三是強化值班律師工作保障。健全完
善值班律師準入退出、質量考核評估、首次上崗培訓等配套制度,加大政府購買服
務工作力度,引導值班律師履行法定義務,促進其提高服務質量。
問:如何落實法律援助法在法律援助便民服務方面提出的要求?
答:法律援助法從多方面規定有關便利措施,各地司法行政機關要大力推動法
律援助便民利民惠民。
一是完善經濟困難核查機制。法律將“申請人提交經濟困難證明”改為“如實
說明經濟困難狀況”,實行個人誠信承諾。要指導申請人如實說明經濟困難狀況、
進行誠信承諾,不得變相要求申請人提供各類證明;要積極協調民政、稅務等相關
部門,建立信息共享機制,方便核查申請人經濟困難狀況;要加強事中、事后監
管,發現以騙取或者其他不正當手段獲得法律援助的受援人,要依法追究法律責
任。
二是創新便民服務方式方法。要落實法律援助法關于免予核查經濟困難狀況的
相關規定,簡化程序手續,豐富服務內容。要在法律援助機構和公共法律服務實體
平臺普遍開設“綠通道”,完善無障礙設施設備和服務,在法律服務網提供老年
人大字版、少數民族語言版、視力殘疾人語音版等服務;要落實特定體優待服
務,推行退役軍人優先受理、優先審查、優先指派,對行動不便的老年人、殘疾人
實行電話服務、預約服務、。
三是持續開展“法援惠民生”品牌活動。要聚焦新時代人民眾“急難愁盼”
問題,落實《司法部關于開展“鄉村振興 法治同行”活動的通知》要求,創新形
式和內容,深入開展法律援助專項活動,保障鄉村困難眾獲得優質法律援助,實
現應援盡援、應援優援。
問:動員社會力量參與法律援助是法律援助法的一大亮點,采取哪些措施落
實這一規定?
答:法律援助法明確“實行國家保障與社會參與相結合”的原則,各地司法行
政機關要在堅持政府主導的基礎上,引導社會力量廣泛參與法律援助。
一是指導團組織有序參與。各地要充分調動團組織的積極性,支持工會、
共青團、婦聯、殘聯等團組織利用自身資源,通過購買服務等方式,為特定體
提供法律咨詢、處理勞動爭議、調解矛盾糾紛等法律服務;同時,要對法援機構依
托團組織設立的工作站規范管理,團組織自行設立的工作站要及時向法援機構
備案登記,建立服務數據統計、年度工作報告等制度,確保團組織法律援助工作
有序發展。
二是做好法律援助志愿服務。法律首次明確了法律援助志愿者可以作為法律援
助人員提供法律援助服務,支持符合條件的個人作為法律援助志愿者,依法提供法
律援助,并對高等院校、科研機構提供法律援助作了明確規定。各地要按照《法律
援助志愿者管理辦法》規定,落實好法律援助志愿者的權利保障、表彰獎勵等政
策,推動在高校、科研機構等建立法律援助工作站,發展壯大志愿者隊伍。
三是鼓勵社會力量捐贈。各地要積極發揮法律援助基金會的作用,動員企業事
業單位、社會組織和個人等社會力量,為法律援助事業提供捐贈。法律援助基金會
要用好所募集資金,規范設立和管理法律援助項目,把資金投向法律援助經費不足
地區和服務緊缺領域,提升資金使用效能。
問:如何用好律師、法援機構工作人員、法律援助管理人員這“三支力
量”?
答:法律援助法明確了法律援助人員的構成,強調了承擔法律援助義務的主
體,規定了法律援助的監管措施,這就要求我們配齊配強人員,打造過硬隊伍。
一是履行法定義務。法律援助法規定,律師事務所、基層法律服務所、律師、
基層法律服務工作者負有依法提供法律援助的義務。目前,律師承辦法律援助案件
數量占辦結案件的85%左右。各級司法行政機關要加強對律師的業務培訓和職業道
德教育,提升律師專業素養,提高服務質量。要采取各種措施,努力使律師普遍、
公平地承擔法律援助義務。各地司法行政機關、律師協會應當將律師事務所、律師
履行法律援助義務的情況納入年度考核內容,對拒不履行或者怠于履行義務的進行
懲戒。
二是支持機構工作人員辦案。法律首次明確了法律援助機構可以安排具有律師
資格或者法律職業資格的工作人員提供法律援助。各地特別是中西部地區要充分發
揮法援機構工作人員的優勢,大力加強法律援助隊伍革命化、正規化、專業化、職
業化建設,鼓勵機構工作人員承辦案件,加強工作保障,更好地發揮他們的作用。
三是配強法律援助監管力量。司法行政部門負責本區域法律援助工作的指導監
督,主要包括指導、檢查法律援助的法律法規和政策執行工作;制定法律援助事業
發展規劃、工作規則及標準;負責法律援助機構和人員、辦案經費使用、服務質量
的監督管理;指導社會組織和志愿者參與法律援助工作;對違法行為進行行政處罰
等。各地司法行政機關要將指導監督法律援助工作納入部門職責,選齊配強法律援
助管理隊伍,依法履行法律賦予的監管職責。
問:如何落實法律關于加強法律援助服務質量監督的規定,提升眾滿意
度?
答:質量是法律援助工作的生命線。我們要求各地將事中、事后監管相結合,
對在辦案件進行線上評估、庭審旁聽,對重大疑難案件實行集體討論、全程跟蹤、
重點督辦。同時,推進“智慧法援”建設,強化法律援助信息管理系統在流程管
理、質量評估、業績考核等方面的功能作用。建立異議審查和投訴查處制度,依法
對違法行為進行處分處罰,督促法律援助人員提升服務質量。
問:如何加強組織領導,確保法律援助法各項工作部署落地落實?
答:各地司法行政機關要切實將學習宣傳貫徹法律援助法作為當前和今后一個
時期的重要工作,列入重要議事日程,推動地方黨委政府將法律援助工作納入國民
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基本公共服務體系,結合實際研究制定本地學習貫徹實施方
案,加強組織領導和協調指導,并著重做好以下四個方面工作:
一是建立健全法律援助機構。法律援助法規定,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
門應當設立法律援助機構,并明確了法律援助機構的具體工作職責。各地要以法律
援助法為依據,加強與相關部門的溝通協調,沒有設立的,要盡快依法規范設立。
同時充實人員力量,選齊配強法律援助機構專門力量。
二是強化站點和窗口建設。法律明確規定法律援助機構可以設置法律援助工作
站或者聯絡點,就近受理法律援助申請。各地要結合當地實際,統籌規劃、合理布
局、科學設置法律援助站(點),規范開展工作。要以便民利民為原則,明確法律
援助窗口建設要求,切實滿足當事人來訪接待、申請審查、遠程視頻會見等工作需
要。
三是規范使用法律援助經費。法律援助法進一步擴大了法律援助范圍,各地要
及時將法律援助相關經費列入本級政府預算,建立經費保障標準。各地法律援助機
構要設立專門賬戶或者單列科目,實行單獨核算,優先保障辦案經費需要,不得將
業務經費挪作他用。要嚴格按照補貼標準,及時足額向法律援助人員發放辦案補
貼,不得隨意壓低、克扣、拖延支付辦案補貼。對于法律援助機構及其工作人員侵
占、私分、挪用經費的行為,要依法依規嚴肅處理。
四是開展文件清理工作。各地要抓緊清理同法律援助法規定不一致的地方性法
規、政府規章和規范性文件,做好立改廢釋工作,切實加強法律援助法配套規章制
度建設,構建層次清晰、更加完備的制度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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