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故預防措施
一、事故預防措施是什么
1、事故預防措施如下:
(1)落實安全責任、實施責任管理并建立完善以項目經理為第一責任人的安全生產領導組織,承擔組織、領導安全生產的責任并建立各級人員的安全生產責任制度,明確各級人員的安全責任,抓責任落實、制度落實;
(2)安全檢查是發現危險源的重要途徑是消除事故隱患,防止事故傷害,改善勞動條件的重要方法;
(3)作業標準化。按科學的作業標準,規范各崗位、各工種作業人員的行為,是控制人的不安全行為,防范安全事故有效措施;
(4)生產技術與安全技術在保證生產順利進行、實現效益這一共同基點上是統一的,體現出“管生產必須同時管安全”的管理原則和安全生產責任制的落實。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百一十一條
自然人的個人信息受法律保護。任何組織或者個人需要獲取他人個人信息的,應當依法取得并確保信息安全,不得非法收集、使用、加工、傳輸他人個人信息,不得非法買賣、提供或者公開他人個人信息。
第九百四十二條
物業服務人應當按照約定和物業的使用性質,妥善維修、養護、清潔、綠化和經營管理物業服務區域內的業主共有部分,維護物業服務區域內的基本秩序,采取合理措施保護業主的人身、財產安全。
第一千零二條
自然人享有生命權。自然人的生命安全和生命尊嚴受法律保護。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不得侵害他人的生命權。
二、安全事故的防范要求是什么
1、先要_強各級領導和有關人員以及職工的責任心,特別是要防止對待安全工作或令或熱、時緊時松的認識;
2、要嚴格執行法律法規和各項規章制度,把責任落到實處,只有層層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才能及時發現缺陷、消除隱患;
3、要加強安全監督檢查。充分發揮安全生產保護體系和監察體系的作用,堅持有章必循,執章必嚴,違章必究。
事故預防措施有哪些
預防事故的基本方法和措施篇1安全管理要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生產經營單位平時應根據本單位的實際情況,認真扎實地采取預防措施,有效防止事故的發生。預防事故發生的基本方法和措施,一般有以下六種:
(一)消除
通過合理設計和科學的管理,盡可能從根本上消除危險、有害因素。如采用無害工藝技術、生產中以無害物質代替有害物質、實現自動化作業、遙控技術等。
(二)預防
當消除危險、有害因素有困難時,可采取預防性技術措施,預防危險、危害發生,如使用安全閥、安全屏護、漏電裝置、安全電壓、熔斷器、防爆膜、事故排風裝置等。
(三)減弱
在無法消除危險、有害因素和難以預防的情況下,可采取減少危險、危害的措施,如局部通風排毒裝置、生產中以低毒性物質代替高毒性物質、降溫措施、避雷裝置、消除靜電裝置、減震裝置、消聲裝置等。
(四)隔離
在無法消除、預防、減弱的情況下,應將人員與危險、有害因素隔開和將不能共存的物質分開,如遙控作業、安全罩、防護屏、隔離操作室、安全距離等
(五)連鎖
當操作者失誤或設備運行一旦達到危險狀態時,應通過連鎖裝置終止危險、危害發生,如起重機械的超載限制器和行程開關、電梯的層(轎)門與電梯運行的控制連鎖
(六)警告
警告就是在易發生故障和危險性較大的地方,配置醒目的安全標志,必要時設置聲、光或聲光組合報警裝置。
預防事故的基本方法和措施篇2
一、機械操作人員必須嚴格執行安全操作規定
1、機械操作人員必須認真執行黨和國家有關安全生產、勞動保護方面的政策、法令及上級有關指示、命令和規章制度。加強法制觀念,做到“安全生產、人人有責,尊章守紀、確保安全”。
2、機械設備的操作人員必須經過專門培訓,明了機械設備的基本結構、性能和用途,熟悉機械設備的`操作、駕駛和技術保養,做到會使用、會保養、會檢查、會排除故障。培訓期滿考試合格后,由主管部門發給操作證,方可單獨操作。各種自行輪胎式機械則必須經過車輛管理部門檢驗合格后,方可駕駛操作。
3、酒后患有防礙駕駛疾病和精神受到嚴重刺激不能正常工作的機上人員,不允許駕駛和操作機械。非駕駛人員不得駕駛機動車輛,非機械操作人員不得操作機械。
4、操作人員工作時必須精力集中,嚴肅認真,不準吸煙、吃東西、閑談、打鬧、開玩笑和看書看報或作防礙操作的動作。不得擅自離開工作崗位,離開機械設備時必須停機。
5、機械設備應有機組或專人負責使用和管理,操作人員應嚴格遵守機械設備的保養規定,認真做好各級保養。要愛護機械設備,精心維護、合理使用、正確操作、保持機械設備經常處于良好狀態。每班應填寫好設備的運轉維修、油料消耗等原始記錄。
6、嚴格執行交接班制度,交-班人必須把機械運轉情況、工作中發現的問題及處理經過,保養項目等記入交接班記錄本并經接班人簽認。
重要注意事項還要作口頭交代。
7、機械的啟動、停車及運轉均應由值班司機操作。其它人員不得擅自開停。凡值班司機缺勤,應派適當技工接替。主要工程機械的替班司機亦應持有操作合格證。不得以低級別的或無經驗的人員頂替。
8、機械起動前,工作中和工作完畢后,均應隨時檢查各部,如發現故障應及時排除,或提出保修意見。機械設備不得帶病運轉或超負荷作業。
9、機械開動之前,必須檢查各傳動部分的潤滑情況是否良好,制動系統是否可靠,確定無誤后方可起動機械。
10、操作人員如需要在非本人所管的機械上操作時,必須熟悉該設備的性能和安全操作規程,并須經領導批準后方可操作。
二、加強機械設備管理,嚴格遵守安全使用要求
1、機械設備在運轉中,禁止進行維修、保養、潤滑、緊固等作業。運轉中發現不正常時,應先停機后檢查。在對工作機構如刀片、鏟斗及挖土斗或梁、臂等鋼結構進行維修、焊、鉚作業時,必須把這些工作機構放到最低位置或落到地上并在適當部位用木塊支承,以防跌落而發生意外事故。
2、配合機械作業的清底、平地、修坡等工作人員和施工指揮人員必須在機械的回轉半徑之外工作,如果需要在半徑之內工作時,機械必須停止回轉并制動。機上機下人員應彼此密切聯系確保安全生產。
3、機械在鐵路軌道兩旁作業時應由專人警戒。
4、長期封存或停用一個月以上的機械設備,在封存或停用前要認真做好保養工作。封存機械要防止雨淋、水泡、銹蝕。機械的鋼絲繩、彈簧、板簧等應解除負荷。封存機械每月必須全面檢查一次。有動力的機械每月應運轉一次,每次運轉約30分鐘。無動力的機械應設法搖轉,并進行潤滑保養。
5、新的機械設備或經過大修、改裝和拆卸后重新安裝的機械設備,必須按照機械設備技術試驗規程和有關規定進行檢查、鑒定和試驗運轉,以防機械設備的早期磨損。
6、機械設備在施工中遇下列情況應即停工,待恢復作業安全后方可繼續施工。
⑴、填挖區土體不穩定,有發生坍塌;
⑵、氣候突變、發生爆雨或水位暴漲及山洪暴發時;
⑶、在爆破警戒區內發出爆破信號時;
⑷、工作場地發生交通堵塞或嚴重干擾時;
⑸、地面涌水冒泥出現陷車或坡道打滑時;
⑹、施工標志丟失、防護設施毀損失效時;
⑺、工作面凈空不能保證安全作業和運行時;
⑻、夏季氣溫超過攝氏40度時。
7、機械在高壓線下進行作業或通過時,機體最高點與電線間距離不得小于下表規定值。如果不能保證以上距離,應暫時停電或通過線路管理機構搭好護線架后方可工作。
8、以內燃機為動力的機械設備起動內烯機后待水溫升至說明書規
定值,各部運轉正常后方可帶上動力輸出裝置進行作業。
9、液壓轉向的機械,在發動機運轉時,嚴禁用方向盤作為抓手上下機械,避免機身擺動而發生事故。液壓系統發生故障,如停止作業檢修時,必須釋放壓力。
10、各種安全防護裝置、照明、信號、監測儀表、警戒標記等不準隨意拆除或移作它用。
三、嚴格機械設備技術要求,確保安全施工
1、機械設備不得隨意擴大使用范圍,應嚴格按照機械使用說明書的規定承載,按規定的使用條件使用。如遇特殊情況,必須擴大使用范圍時,需經過分析計算,取得科學依據和采取有效措施,并經主管部門批準。
2、嚴格機械設備的使用性能,不得隨意挪為它用。如把裝載機當作推土機或交通運輸工具使用等。
3、不得隨意使用大型機械設備去推、拉被陷設備或拖拉其它機械起動。
四、遵守機械設備使用時的安全防護及衛生要求
1、機械操作人員上班應穿戴好合乎規定的勞動防護用品女應戴工作帽,長發不得外露。
2、內燃機如發現缺水或過熱而打開水箱時,應注意戴手套,面部必須躲開水箱口,以防蒸氣沖出燙傷。
3、機械在停機棚內起動時,必須保持通風良好,避免造成人員中毒。機械在洞內作業時,必須裝廢氣凈化器,洞內必須有良好的通風條件,以保證人員正常工作。
4、拉鋼絲繩時必須戴好眼鏡和手套。穿鋼絲繩時手與滑輪應保持一定距離,以免將手帶入滑輪內夾傷。用鋼絲繩拖車時應防備鋼絲繩突然崩斷傷人。
5、司機添加燃油、潤滑油時,嚴禁吸煙。司機必須熟悉機械上所備滅火器的使用方法,并確保滅火器有效。
6、認真做好機械設備的防火、防凍、防滑、防盜為中心內容的四防工作。機械設備使用或存放地點應有滅火裝置。車間、場地、操縱室及機械設備四周禁止堆積易燃易爆物品。
五、自覺遵守交通規則、確保機械行走安全
1、當機械遇故障在鐵路行車界內熄火或通過軌道造成軌道操作不能迅速排除而影響行車安全時,應立即派人持紅色信號分赴兩端各800米外進行停車防護,同時向就近車站或養路工區報告,組織搶修,在行車安全未恢復時,不得撤除停車防護。
2、機械通過公路橋梁時,必須慢行,履帶式機械通過時必須鋪墊防護材料,并不得急轉彎,載重能力不夠的橋梁應先采取加固措施。機械需要上公路行駛,必須先到交通管理部門辦理通告手續,遵守交通規則,在通過道路狹窄的集鎮或人員密集的地區時,應低速行駛,前后車間隔不得小于15米,并派專人指揮,保證安全通行。
3、牽引機械行走時,不得用力過猛,牽引速度不得大于8公里/小時。
4、履帶式機械通過鐵路平交道口時,應遵守以下規定
⑴、應與附近的車站或工務段聯系;
⑵、按規定設防護;
⑶、必須有專人在軌面上鋪墊木板;
⑷、通過時嚴禁改變方向和制動;
⑸、機械通過后立即撤除木板,恢復線路。
預防事故的基本方法和措施篇3
1、系統地采取本質化的預防傾覆措施
預防船舶傾覆,究其根本離不開安全科學的“人、機、環境、控制(管理)”四大要素,對每個要素采取本質化的安全措施,即對各要素采取盡可能從根本上遠離傾覆危險的措施。控制其技術狀態和運作,消除和限制事故隱患,就能使船舶傾覆危險和事故大為減少。
2、提高船岸人員職業素質
人員職業素質決定著人的職業行為質量,飲食職業道德素質、技術素質、身心素質和能力素質。公司的安全管理規章需要高素質的人員來制定和完善,更需要具有相應素質的人員的能動遵循,以實現安全目標和經濟效益的統一。
3、規范船員操作,消除不安全行為
人的不安全行為是事故因果鏈中引發事故的直接原因,規范船員操作行為能直接阻止事故的發生。ISM規則要求對影響安全的關鍵操作和特殊操作進行控制。關鍵操作是指其錯誤會立即導致危及人員、環境或船舶的事故或情況的操作。特殊操作是指其錯誤僅在自己造成危險情況或事故已發生時才會明顯看出的操作。規范下列船員操作,能有效地預防和減少傾覆事故。
4、健全維護保養制度,確保機電設備正常運轉
主機、供電系統、舵機是船舶在大風浪中的自下而上保障,任何故障和失靈,都會使船舶面臨傾覆危險。健全維護保養制度并予切實執行和有效監督,意味著遠離危險和減少事故。
5、掌握天氣動態,規避災害天氣
船舶遵守開航標準和貨物系固規定,能以不變應萬變地抵御通常的航海風險。船長必須正確、周密地分析和估計航程中的天氣動態及其對本船的影響,及早采取針對性的防范措施。對于災害性天氣,應及時規避,盡可能避免遭遇和對峙,但應作好應急對抗準備。
6、健全應急演習制度
應急反應計劃使人員職責和關系明確,程序清楚。應急演習能使船員綜合運用有關知識和技能,熟悉群體配合。防止傾覆應急計劃,應包含貨物移動和船舶橫傾、機電失靈、船舶破損和船舶進水、觸礁擱淺、滅火時處理積水、上層建筑結冰處理等單項。
7、健全公司安全管理
公司有責任使船機維護、人員職責素質和操作管理規章完備,嚴格執行監督和糾正環節。公司應對船長規避災害天氣賦予決策權并給予必要的指導,向船長提供足夠的維護、操作和系固資源,按規定檢查和督促防傾覆反應計劃及其他應急計劃的演習。公司應對貨運調度人員進行相應的培訓,以避免盲目指揮。特別是,必須避免強令船長冒險與災害性天氣搏斗。
預防事故的基本方法和措施篇4
(1)落實安全責任、實施責任管理
建立、完善以項目經理為第一責任人的安全生產領導組織,承擔組織、領導安全生產的責任;建立各級人員的安全生產責任制度,明確各級人員的安全責任,抓責任落實、制度落實。
(2)安全教育與訓練
管理與操作人員應具備安全生產的基本條件與素質;經過安全教育培訓,考試合格后方可上崗作業;特種作業(電工作業,起重機械作業,電、氣焊作業,登高架設作業等)人員,必須經專門培訓、考試合格并取得特種作業上崗證,方可獨立進行特種作業。
(3)安全檢查
安全檢查是發現危險源的重要途徑,是消除事故隱患,防止事故傷害,改善勞動條件的重要方法。
(4)作業標準化
按科學的作業標準,規范各崗位、各工種作業人員的行為,是控制人的不安全行為,防范安全事故有效措施。
(5)生產技術與安全技術的統一
生產技術與安全技術在保證生產順利進行、實現效益這一共同基點上是統一的,體現出“管生產必須同時管安全”的管理原則和安全生產責任制的落實。
(6)施工現場文明施工管理
施工現場文明施工管理是消除危險源,防范安全事故必不可少的內容,現場文明施工管理包括現場管理(包括現場保衛工作管理)、料具管理、環保管理、衛生管理等四項內容。
(7)正確對待事故的調查與處理
安全事故是違背人們意愿且又不希望發生的事件,一旦發生安全事故,應采取嚴肅、認真、科學、積極的態度,不隱瞞、不虛報,保護現場、搶救傷員,進而分析原因、制定避免發生同類事故的措施。
法律依據:
《國務院關于預防煤礦生產安全事故的特別規定》第五條煤礦未依法取得采礦許可證、安全生產許可證、煤炭生產許可證、營業執照和礦長未依法取得礦長資格證、礦長安全資格證的,煤礦不得從事生產。擅自從事生產的,屬非法煤礦。負責頒發前款規定證照的部門,一經發現煤礦無證照或者證照不全從事生產的,應當責令該煤礦立即停止生產,沒收違法所得和開采出的煤炭以及采掘設備,并處違法所得1倍以上5倍以下的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同時于2日內提請當地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關閉,并可以向上一級地方人民政府報告。
事故預防措施
法律分析:1、對發生的事故都要逐項分析研究,并落實整改措施。做到“四定”、“三不推”(即定措施、定負責人、定資金落實、定完成期限和凡班員能整改的不推給班組、班組能整改的不推給車間、車間能整改的不推給廠)。2、對較嚴重威脅安全生產但有整改條件的事故項目,由安全部門下達《事故整改通知書》,限期整改,整改單位在期限內整改后,要將“整改回執”上報安全部門,由安全部門組織驗收。3、對物質技術條件暫不具備整改的重大事故,應積極采取有效應急防范措施,并納入計劃,限期解決或停產。4、無能力解決的重大事故事故,除采取有效防范措施外,再書面政府安全監督管理部門報告。5、發生的事故整改情況報告上一級主管部門,并存檔,各類重大隱患及整改情況均匯總存檔。二、事故預防措施1、規章制度措施安全生產規章制度是安全管理的基礎,其作為有效約束、控制違章指揮、違章作業這種人為不安全行為的主要措施,是各級領導、管理人員和每一個員工在安全工作上的規范標準和行為準則,而建全和落實規章制度,則是預防事故的必需條件。
法律依據:《安全生產事故隱患排查治理暫行規定》
第十四條 生產經營單位應當每季、每年對本單位事故隱患排查治理情況進行統計分析,并分別于下一季度15日前和下一年1月31日前向安全監管監察部門和有關部門報送書面統計分析表。統計分析表應當由生產經營單位主要負責人簽字。
對于重大事故隱患,生產經營單位除依照前款規定報送外,應當及時向安全監管監察部門和有關部門報告。重大事故隱患報告內容應當包括:
(一)隱患的現狀及其產生原因;
(二)隱患的危害程度和整改難易程度分析;
(三)隱患的治理方案。
第十五條 對于一般事故隱患,由生產經營單位(車間、分廠、區隊等)負責人或者有關人員立即組織整改。
對于重大事故隱患,由生產經營單位主要負責人組織制定并實施事故隱患治理方案。重大事故隱患治理方案應當包括以下內容:
(一)治理的目標和任務;
(二)采取的方法和措施;
(三)經費和物資的落實;
(四)負責治理的機構和人員;
(五)治理的時限和要求;
(六)安全措施和應急預案。
事故預防的4個基本原則
事故預防的4個基本原則
事故預防的4個基本原則。每個人的生命只有一次,我們都應該把安全放在首要位置,事故的預防是我們需要做的,這樣才能避免事故發生。接下來就由我帶大家了解事故預防的4個基本原則的相關內容。
事故預防的4個基本原則1
1、事故可以預防。在這種原則基礎上,分析事故發生的原因和過程,研究防止事故發生的理論及方法。
2、防患于未然。事故與后果存在著偶然性關系,積極有效的預防辦法是防患于未然。只有避免了事故,才能避免事故造成的損失。
3、根除可能的事故原因。事故與其發生的原因是必然性關系。任何事故的出現,總是有原因的。事故與原因之間存在著必然性的因果關系。
為了使預防事故的措施有效,首先應當對事故進行全面的調查和分析,準確地找出直接原因、間接原因以及基礎原因。所以,效的事故預防措施,來源于深入的原因分析。
4、全面治理的原則。這是指在引起事故的各種重要的原因,必須全面考慮、缺一不可。預防這三種原因的相應對策為技術對策、教育對策及法制(或管理)對策。這是事故預防的三根支柱。如果只是片面地強調某一根支柱,事故預防的效果就不好。
擴展資料
事故預防對策的原則
按事故預防對策等級順序的要求,設計時應遵循以下具體原則:
1、消除:通過合理的設計和科學的管理,盡可能從根本上消除危險、危害因素;如采用無害工藝技術、生產中以無害物質代替危害物質、實現自動化作業、遙控技術等;
2、預防:當消除危險、危害因素有困難時,可采取預防性技術措施,預防危險、危害發生,如使用安全閥、安全屏護、漏電保護裝置、安全電壓、熔斷器、防爆膜、事故排風裝置等;
3、減弱:在無法消除危險、危害因素和難以預防的情況下,可采取減少危險、危害的措施,如局部通風排毒裝置、生產中以低毒性物質代替高毒性物質、降溫措施、避雷裝置、消除靜電裝置、減振裝置、消聲裝置等;
4、隔離:在無法消除、預防、減弱危險、危害的情況下,應將人員與危險、危害因素隔開和將不能共存的物質分開,如遙控作業、安全罩、防護屏、隔離操作室、安全距離、事故發生時的自救裝置 (如防毒服、各類防護面具)等;
5、連鎖:當操作者失誤或設備運行一旦達到危險狀態時,應通過連鎖裝置終止危險、危害發生;
6、警告:在易發生故障和危險性較大的地方,配置醒目的安全色、安全標志;必要時,設置聲、光或聲光組合報警裝置。
事故預防的4個基本原則2
學校安全事故的預防
1、學校應當按照學生不同年齡段的生理、心理特點和教育教學特點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實行以校長為第一責任人的學生安全管理責任制。學校還應當對教師及其他職工進行安全業務培訓,指導和督促其履行相應的崗位職責。
2、學校應當根據學生不同年齡段的生理、心理特點和教學活動特點,對學生進行相關規章制度和紀律、安全及自救自護教育。學校教育課程設置應當包括安全教育的內容。
3、學校的教育教學、生活服務設施設備必須符合安全、衛生標準,并按規定配備消防設備,保證安全通道的暢通。學校舉辦者應當為學校配備符合標準的教育教學、生活服務設施設備,提供必需的人員、經費保障;學校自行添置的設施設備亦應當符合安全、衛生標準。
4、學校應當加強對設施設備的管理和保養,確保其使用安全;對有危險性的設施設備、教學科研實驗儀器及其他有毒有害物品、易燃易爆物品,必須建立健全使用和管理制度,并實行嚴格管理。學校應當在具有危險性的教育教學、生活服務設施設備上及校內施工區,設置明顯的安全警示標志。
5、學校的食品、藥品、飲用水及提供給學生的教學用具等物品必須符合安全、衛生標準。 學校選擇與學生生活、學習有關的產品與服務時,應當選擇質量和安全性能符合相應標準的產品與服務。
6、學校實行外來人員出入登記制度。非學校人員和車輛未經學校同意不得進入校園。任何人不得將非教育教學活動所需的有毒有害物品、易燃易爆物品、管制刀具、動物及其他危及人身安全的物品帶入學校。學校應當建立健全住宿學生管理制度和安全保護措施,設專人負責管理住宿學生的生活和安全保護工作。
7、學校組織學生進行文化娛樂、體育、勞動、教學實驗等教育教學活動,應當符合安全、衛生要求;組織學生進行社會實踐活動和其他校外集體活動,應當將活動內容和安全保護措施報主管的教育行政部門備案,活動內容和方式應當適合學生的年齡和生理、心理特點,并做好相應的安全教育和示范,采取必要的安全保護措施。
8、學校應當在放假前做好學生的假期安全教育;在寒、暑假及其他節假日期間組織學生開展活動的,應當按照前款規定做好相應工作。學校不得組織學生參加或者從事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活動;不得組織未成年學生參加搶險、救災等未成年人不宜參加的活動。
9、學校應當制定各類突發事件應急預案。發生臺風、地震、洪水、火災等重大災害以及突發公共衛生、環境污染事件時,學校應當立即啟動相應的應急預案,迅速采取應急安全保護措施,保護學生的人身安全,必要時可以臨時停課,并及時報告教育行政部門和有關部門。
10、校應當有負責安全保衛工作的機構并配備相應的專(兼)職安全保衛人員。學校應當對學校安全狀況進行經常性檢查,發現安全隱患,立即處理或者報告有關部門予以解決。
11、教師及其他職工應當遵守工作紀律,不得擅離工作崗位;發現有危及學生人身安全的'行為,應當及時告誡或者制止;不得對學生實施體罰、變相體罰或者其他侮辱人格尊嚴的行為。
12、學生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應當配合學校做好安全管理工作。學生有特殊體質或者疾病,其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應當及時安排學生健康檢查和治療,必要時告知學校;如需請假,應當及時按學校規定辦理請假手續。
13、教育行政部門應當執行教育法律、法規、規章,制定學校安全管理規范,指導學校建立健全相應的安全管理制度,監督檢查學校安全管理制度、有關應急預案和學生安全事故預防措施的落實情況。對不符合安全、衛生標準和未建立安全管理制度及不落實學生安全事故預防措施的學校,教育行政部門和有關部門應當督促其限期整改。
14、公安部門應當與學校負責安全保衛工作的機構建立聯系制度,協助學校開展治安、消防、交通安全知識教育,加強對學校及其周邊的治安管理和消防安全檢查,督促學校消除治安、消防等安全隱患,及時制止和查處危害學生安全的違法活動。公安、交通部門應當根據各自職責在學校附近的公路和城市道路按規定設置避讓學生、禁鳴喇叭、減速慢行、人行橫道等交通標志、標線,并做好交通管理工作;加強對接送學生車輛的安全監管。
15、衛生部門應當加強對學校和學生的疾病預防、食品衛生、身心保健等衛生知識指導,依法加強對學校和為學校師生提供餐飲服務的生產經營者落實衛生安全措施情況的監督檢查。
事故預防的4個基本原則3
學生溺水事故如何預防
1、加大安全宣傳力度
每當夏天游泳季節來臨,社會、學校和家長都應給孩子講野外游泳的危害,使學生樹立安全防范意識,讓孩子們珍愛生命,預防溺水事故發生,通過村(社區)行政會議、橫幅標語、禁止警示牌坊、短信校訊通、《給家長的一封信》等形式,加大宣傳力度,形成社會、家庭、學校三位一體的安全教育格局。
2、加強教育管理
學校要高度重視,成立防溺亡事故的專門小組,精心組織安全教育教材并提供課時保障;深入開展“珍愛生命、預防溺水”專題教育,向學生宣傳防止溺水的基本常識;每期開展一次規范的防溺水安全演練,以強化在校學生的防溺水安全教育;加強對重點對象的教育和重點時段(節假日后、考試結束后)的監管,不搞大概齊差不多,不留死角,切實擔負起安全監管的責任。
3、加強技能培訓
有人說會游泳的人,會多半條命,人們只有真正掌握了游泳技能,才能有效的預防溺水,有條件開展游泳培訓的一定要使學生學會游泳,并且要熟練的掌握,學校不具備條件的,與校外正規的游泳館(場所)達成協議,委托培訓,學生家長也應根據情況培訓教育自己的孩子。
4、政府監管到位
生命高于一切。政府、社區要成立專門的夏季防溺水機構,分派專人在江河、湖庫等地區進行監管看護,落實責任,實行責任追究。
5、強化自救他救能力教育
我們倡導見義勇為,更希望見義智為。遇到危險或意外時應迅速及時發出求救信號,以取得別人的救助。遇到有人溺水時,必須運用最安全的方法救援,如果能在岸上施救的,決不要下水去救,如能用器材去施救的,決不要徒手去救。不論使用哪一種救生方法,都要先要求保障自身安全,這樣才能達到救助別人的目的,千萬不要演變成“人溺已溺”的悲劇。
如何預防交通事故
交通事故發生避免的方法:駕駛機動車應當不超過限速標志標明的最高時速。在沒有限速標志的路段,應當保持安全車速;通過交叉路口時,應當按照交通信號燈、交通標志、交通標線或者交通警察的指揮通過;通過沒有交通信號燈、交通標志、交通標線或者交通警察指揮的交叉路口時,應當減速慢行,讓行人先行。
一、事故的一方需不需要負擔責任,需要從下面幾種情況來判斷:
1、行為人有沒有違反道路和交通安全的相關的法規,行為人有沒有逆向進行行駛,這樣就有可能會違反道路交通的安全上面的規則;
2、行為人的行為有沒有直接導致損害的結果,要明確摔倒的原因,要是因為駕駛的技術出了問題,那么就不該把責任歸到另外一方;
3、看行為人違章的行為對于交通事故產生了多大的作用;
二、交通事故定責流程是如何規定的:
1、公安機關在查明交通事故原因后,根據當事人的違章行為與交通事故之間的因果關系,以及違章行為在交通事故中的作用,認定當事人的交通事故責任;
2、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時限:輕微事故5日內;一般事故15日內;重大、特大事故20日內;
3、公安交通管理部門公布交通事故責任時,召集各方當事人同時到場(無故不到場的,按缺席處理),出具有關證據,說明認定責任的依據和理由,并將《道路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送交當事人;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四十二條 機動車上道路行駛,不得超過限速標志標明的最高時速。在沒有限速標志的路段,應當保持安全車速。
夜間行駛或者在容易發生危險的路段行駛,以及遇有沙塵、冰雹、雨、雪、霧、結冰等氣象條件時,應當降低行駛速度。
交通事故的發生如何預防
一、交通事故的發生如何預防
1、預防交通事故的發生需做到以下方面:
(1)要自覺遵守交通法規,不開違章車;
(2)要經常做好車輛保養,不開帶病車;
(3)要注意勞逸結合,不開疲勞車;
(4)要做到安全裝載,不開超載車;
(5)要按規定車道行駛不開急躁車;
(6)要做到文明禮讓,不開睹氣車;
(7)要按照規定車速,不開英雄車;
(8)要超車注意迎面來車,不開莽撞車;
(9)要掌握行車規律,不開盲目車;
(10)要堅持預防為主,不開冒險車。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條
在道路上發生交通事故,車輛駕駛人應當立即停車,保護現場;造成人身傷亡的,車輛駕駛人應當立即搶救受傷人員,并迅速報告執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因搶救受傷人員變動現場的,應當標明位置。乘車人、過往車輛駕駛人、過往行人應當予以協助。
在道路上發生交通事故,未造成人身傷亡,當事人對事實及成因無爭議的,可以即行撤離現場,恢復交通,自行協商處理損害賠償事宜;不即行撤離現場的,應當迅速報告執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
在道路上發生交通事故,僅造成輕微財產損失,并且基本事實清楚的,當事人應當先撤離現場再進行協商處理。
二、交通事故處理有哪些步驟
1、受理報案;
2、現場處理;
3、責任認定;
4、裁決處罰;
5、向法院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