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安全生產獎懲制度
篇一:安全生產獎懲管理制度
安全生產獎懲管理制度
總則
1.1為加強本公司生產工作的勞動保護、改善勞動條件,保護勞動者在
生產過程中的安全和健康,保障公司財產和人身安全,促進公司事業的發展,
落實各級安全生產責任制,確保公司安全管理目標的實現,提高公司在市場經
濟中的經濟效益和克爭能力,根據國家有關安全和勞動保護法令、法規,結合
公司實際情況制訂本管理制度。
1.2公司安全生產工作必須始終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貫
徹執行總經理負責制,各級職能部門要堅持管生產必須管安全”的原則,生
產要服從安全的需要,實現安全生產和文明生產。
1.3對在安全生產方面有突出貢獻的公司部門或個人要給予獎勵,對安
全生產管理機構不健全、人員不到位、安全生產責任制度和安全生產資金保障
不落實、安全培訓不到位、安全技術措施不力、管理混亂而造成傷亡事故和重
大設備事故的公司或部門以及對違反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和操作規程造成事故的
責任者,要遵照國家執行間責制”的規定,給予嚴肅處理(包括經濟制裁和行
政處分),觸及法律的交司法機關查處。
1.4對公司管理層的獎勵和處罰由總經理審批,對總經理和領導層的獎
勵和處罰由董事會審批,董事長簽批。
1.5公司對部門、工段和領導的獎勵及處罰由安全生產領導小組
(下稱安管組)審定,公司總經理簽批。日常的安全生產管理獎勵和
處罰由安全管理領導小組提出,由總經理簽批。獎勵
對安全生產(現場安全文明生產)做出貢獻的有以下表現之一的公司、
部門或個人給予表彰獎勵:
2.1認真執行國家安全生產方針、政策、法規和本集團安全生產管理制
度,在改善勞動條件或防止工傷事故和員工危害中做出顯著成績的。
2.2在安全技術、安全管理、勞動衛生防護方面米取措施得力,使公司
安全工作取得突出成績、獲得上級主管部門表彰的人員。
2.3發現重大設備隱患并及時消除,避免事故發生的,對公司的安全生
產、安全檢修、設備安全運行做出貢獻的。
2.4在事故處理、事故搶修(含救火)中做出突出貢獻、避免事故擴大的
有功人員。
2.5敢于及時制止違章作業,違章指揮并進行批評教育取得效果達到消
除隱患,并向上級反映的員工(包括操作工和管理人員)。
2.6符合以上2.1款至2.5款的人員,按200----2000元給予嘉獎。
2.7實現年度安全文明生產管理控制目標、指標的部門、工段按照與公
司簽訂的安全文明生產責任書中有關規定執行。
2.8在現場安全文明生產中有突出貢獻的個人給予50----200元獎
勵。
處罰
3.1對發生人身死亡、重傷事故及損失在5萬元以上設備事故,相關責
任人均要受到相應的處罰;事故主要責任者要處以罰款500----5000元,另給
一定的行政處分。
3.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對事故責任者、視情節和后果輕重對責任者
(違章者)給予處罰:造成人員輕傷事故主要責任者,給予行政
警告至記過處分并處以500---1000元經濟處罰。嚴重未遂事故和記錄事故的
主要責任者待崗15天。
對在安全檢查中查出的隱患或安全管理領導小組下達的限期整改通知,
無故不在規定時間內整改或已整改但結果不符合安全要求的部門(包括外包單
位),追究部門、工段、外包單位負責人責任,并處以500元或以上的經濟處
罰,罰款后仍需整改。
3.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屬嚴重違章行為,貝岫部門或工段提交安全辦審
核,由公司辦直接安排就地待崗一個月以上,并再次參加相關安全學習,經考
核合格后方可重新上崗:酒后上崗的生產作業人員
在高處或危險作業場所進行打架、打鬧的作業人員
嚴重違章造成事故的責任者
無故未參加安全管理部門組織的安全培訓及考試不合格就參與生產作業
并發生事故的責任者
造成人員輕傷以上事故的主要責任者不服從現場安全人員管理或在同一
生產崗位現場屢次違章的操
作工
未按規定落實安全防護措施或未辦理安全(動火作業票)就組織
動工,并造成事故的單位負責人(組長或機長)含外包單位。
3.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現場作業違章行為,按現場違章行為進行經濟處
罰:
同一班組內經常出現同一類型違章的,組、機長要負責任,并處以100
元罰款;
在嚴禁煙火的場所抽煙的,每人次罰款200元;
進入生產現場穿高跟鞋、拖鞋、裙子、短褲、背心或不符合生產作業要
求的著裝進入生產車間的罰違反者50元;
隨意移動、損壞、拆除安全設施或挪作他用的,罰違反者100元,設備
員、組、機長、安全員未發現或白己發現未及時監督恢復者,罰設備員、組、
機長和安全員各100元;
操作大型機械的人員在駕駛室內打毛衣、看報刊雜志、睡覺等或從事與
工作無關的活動的,罰違反者50元;
不具備帶電作業資格的人員進行帶電作業,罰違反者100元;
沒有焊工證擅白動火焊割作業的人員,每人次罰款100元;
電焊機二次線或接頭銅芯裸露,未作包扎絕緣,罰違反者50元;
不按規定安全要求使用氧氣、乙煥進行焊割,周圍五米內有易燃易爆物;
工作結束后留下火種存在事故隱患的,罰違反者和批準者各
100元;
在金屬容器和鍋爐內檢修作業,不戴安全帽和不使用低壓安全電
源的,罰違反者和班組長各100元;
高空作業不系安全帶罰違反者100元;
沒有駕駛證偷開叉車、汽車、抓車、鏟車者,罰款100元,對縱容者
罰款200元,或雖有證但開快車撞傷人或造成財產損失的,罰款200元,情節
嚴重者另給行政處分;
未拉閘停電、未掛警示牌就進行設備、電氣檢修作業,罰違反者
各100元;
未拉閘停電、派人監護就進入給料槽處理卡料,罰違反者和指揮
者各50元;
不走安全通道,橫跨高速運轉的皮帶和設備,罰違反者50元;
上班打瞌睡或擅白脫崗者,罰款50元;
使用工具器前未作常規檢查,罰使用人50元;
操作鏈條葫蘆時,禁止鏈條打扭使用或操作者站在葫蘆下方,罰違反者
50元;
吊物捆軋不牢,吊裝方法不當或吊物上堆放懸掛不牢固的零星物件,罰
當班起重操作人員100元;
起吊超過額定負荷的吊物無安全措施的罰指揮者審批者各100元;
沒有使用或不正確使用勞動保護用品,使用砂輪面不戴防護眼鏡,使
用鉆床、車床戴手套者,各罰款50元;
不準在機械的轉動、傳動部分保護罩上坐、立、走,或用手觸摸
運轉中機械的轉動、傳動、滑動部分及旋轉中的工件,罰責任者50元;
禁止在易燃易爆區攜帶火種,打手機或未采取相應安全措施就動
火,罰違反者50元;
不關乙煥、氧氣瓶閥門就下班或離開工作崗位的罰違反者50元;
故意損壞消防器材或取用消防水當施工用水,罰責任人50元;
原料堆場和生產廠區不準用明火取暖,違者罰款50元;
嚴禁對有壓力、帶電、充油的容器或未采取措施對盛過油的容器施焊,
罰違反者100元;射線作業區未設警示標志的,罰工段長和安全員各100元;
生產車間低壓配電開關護蓋不全,導電部分裸露存在有觸電危險的,
罰工段電氣員和值班電工各50元;
制膠操作工使用甲醛配料時不戴防毒口罩的,罰款50元;
在粉塵嚴重區域工作的員工不戴口罩的,罰款50元;
邊班作業的操作工不認真填寫交接班記錄或交接不清就下班的,
罰款50元;
操作臺有雜物,操作工不搞清潔衛生就下班的,罰款50元。
3.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管理性違章行為,對責任者進行經濟處罰和責任
追究:
不經過安全培訓和三級安全教育就安排新員工上崗的,罰安排責
任人100元;
使用民工不進行相應的安全教育就安排有危害作業的,罰使用單
位負責人100元;
沒有特種工種合格證或雖有證但未及時年審過期仍從事特殊工種作業的
罰公司辦負責人100元;
高處作業區域孔洞無牢固蓋板或圍欄的,罰車間責任人100元;
凌空處和坑凹處無安全防護欄,罰管理轄區域負責人和安全員各
100元;
深溝、深坑四周無安全警示牌和警戒線,夜間無警示紅燈的,罰管轄區
負責人100元;原料場和成品庫安全通道堵塞,三天以內不處理的,罰原料場
和成品庫負責人200元;原料場轉運車輛違章作業造成事故的,罰原料場負責
人200元;
易燃易爆區、重點防火區未配備足夠消防器材或配備已過期失效的,罰
消防專干和安全辦主任各100元;
易燃易爆倉庫間距或與明火道路距離不能滿足防火規程要求的,罰安全
員100元;
氧氣庫、乙煥庫的照明未使用防爆電器具,通風不良,罰倉庫管理部門
負責人100元;制膠車間或熱壓車間排氣扇壞了不及時維修或更換的,造成車
間通風不良,罰工段組長100元;
熱壓工段液壓站漏油不按規定及時處理,罰設備員100元;
熱能工段鍋爐房和熱磨車間高溫高壓設備設施10米內存放易燃
易爆物質(如氧氣、乙煥等),罰工段設備員100元;
高處交叉作業、拆除工程等危險作業四周無安全警戒線的,罰責
任人、作業班組負責人各100元;
公司、部門、工段領導違反國家安全生產法規和公司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違章指揮生產作業的,罰責任人500元;
招用未經安全資質審查或安全資質不合格的外包施工隊伍的,罰
簽合同的部門負責人500---1000元;
默認工人違章作業、冒險作業的,罰現場負責人和班組長各100
元;
主管安全生產的負責人及安全員發現作業性違章,管理性違章不
予制止、糾正或不進行處罰的,罰責任管理人員、安全員各200元;
現場文明生產管理規定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行為屬違反現場文明生產管理規定,對責任人
給予經濟處罰和責任追究:生產部門沒有認真貫徹文明生產各項制度
的,追究部門、工段負責人責任并給予50元處罰;生產現場的車輛(包括單
車、摩托車、叉車、抓車、鏟車、小汽車)沒有停放在指定區域的,屬私人的
給予車主50元罰款,屬公司的給予當班司機50元罰款;
臨時用電設施不規范(亂拉導線拖放在地上,絞在金屬架上或與其它線交
織在一起以及露天亂裝閘刀開關等),追究分管班組長責任并給予50元罰款;
臨時技巧、維修措施腳手架搭設不規范,材料未妥善保管或及時回收
的,追究架了搭設負責人(包括外包工頭)責任并給予50元罰款,造成事故
另行處理。
生產現場的鋼絲繩、吊裝用具亂丟亂放,造成生產現場擺設不整
齊、不安全的,追究其使用班組負責人責任并給予50元處罰;
生產現場屬物資供應部回收的油筒或其它物品不及時回收,造成
環境污染或財產損失,追究物資供應部負責人責任并給予100元罰款;
生產現場消防器材放置地點不明顯,沒有標明維護時間或未定期檢查
的,追究公司消防專干責任并給予100元處罰;
生產現場沒有做到文明生產五清”或不及時把廢棄物送到指定地點的,
追究當班責任人責任并給予50元罰款;
生產現場的固體廢棄物可回收的不回收,造成現場管理混亂的,追究生
產部負責人責任并給予100元處罰;
生產工段工具房或備品庫工器具、備品配件擺放不整齊,有易燃易爆物
品或煙頭垃圾的,辦公室不整齊、不衛生的,給予管轄區責任人50元處罰;
各種倉庫內物資擺設不整齊,不分類定位擺設,不清潔不衛生的,給予
倉庫管理員和倉庫負責人各50元處罰;
油庫地面漏油,不及時清理干凈的,給予倉庫管理員和負責人各
50元處罰;
生產現場沒有足夠的衛生設施或無專人負責保持場地整潔的,給
予該轄區管理負責人50元處罰;
現場生產工作人員沒有按公司統一規定著裝或不佩戴工作牌的,給予違
反者50元罰款;生產部、技術部、各工段設備員監督工作不到位的,或安全
員對安全文明生產監督工作不到位的,給予責任人或安全員50元罰款。
附則
對員工的安全、文明生產獎勵由部門、工段分管安全負責人申報,生產
技術部(安全辦)審核后統一制表,經主管生產安全的副總經理簽批后發放,
從公司安全文明生產獎勵資金中列支。對集團各部門和各公司領導層的獎勵,
由人力資源中心按安全生產責任書進行考核統一制表,經集團管理者代表簽批
后發放。
對于各項的經濟處罰,由生產部、技術部或安全管理領導小組開具處罰
通知單送財務部、辦公室備檔,由公司財務部從其當月工資中扣除。行政處罰
由公司辦公室統一按規定辦理。
篇二:安全生產獎懲辦法
安全生產獎懲辦法
為貫徹落實〈〈安全生產法》和〈〈國務院關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責任追
究的規定》,堅持以人為本、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組織有序、綜合制理”的
方針,調動公司管理人員和船員員搞好安全生產工作的積極性,強化公司內懲
處違章違規行為,建立高效的激勵機制,確保公司規章制度的順利貫徹執行,
確保旅客和員工的生命財產安全,制定此制度。
一、公司負責落實主管部門年度安全生產目標任務及新增安全目標任
務。每年度公司經理分別與有關人員簽訂〈〈安全目標責任書》并
負責進行考核
二、公司建立安全生產目標管理制度,簽約目標責任科室負責將安全
目標考核等安全專項目標逐項落實,責任到人。年終對責任人進行全面考核,
根據考核結果予以獎懲。
三、安全生產目標考核的內容
1、考核貫徹法律法規、行業政策和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包括船員
管理制度、崗位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崗位安全操作規程)的建立和落實、緊急
狀態應急預案的建立和完善;
2、考核營運過程中事故次數和人員傷亡等情況。
五、安全生產目標考核的主要程序
1、安全生產目標考核為每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并將結果于次年
1月20日前報公司;
2、考核采取100分為優,85分以上為良,85-60分為合格。當年發生一
次事故,一律作為不合格。
3、公司安全生產領導小組將審查意見提交公司安全生產領導小組研
究決定;
4、考核優秀的員工獎勵500元,考核優良的員工獎勵200元;
5、考核不合格的員工對其進行安全告誡并將通過通報批評并對該員
工進行復訓,復訓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崗,從事工作。
6、考核不合格的安全管理人員對其進行復訓,復訓考核合格后方可
上崗,從事安全管理工作。
六、獎勵細則
1、在一個考核月內無任何違法、違章、違反規章制度行為,無
投訴、無事故,按時參加公司學習、培訓可獲得每人100元的考核獎
勵。
2、在一個考核年度內,遵守公司各項規章制度,表現優秀的人
員在年底可參與公司年度優秀員工的評選,優秀的員工獎勵500元,
考核為良的員工獎勵200元;
3、維護社會治安,同違法犯罪分子作英勇斗爭,保護國家、企
業和人民生命財產安全,被新聞媒體報道表彰的,公司獎勵300元,
被市政府授予見義勇為榮譽稱號的,公司獎勵1000元。
4、員工在服務中,為旅客排憂解難,受到旅客贈送錦旗或表揚信的,
每次獎勵50元。
5、員工在服務中,為旅客排憂解難,受到新聞媒體表彰并見報的,每
次獎勵100元。
6、對一貫堅持優質服務,為企業贏得榮譽的、被上級授予榮譽稱號,
公司獎勵500元。
七、處罰細則
1、每年度員工在營運過程中有違規操作行為的,扣除當月安全獎并處
違約金如下:
(1)第一次違章公司處以50元違約金;
(2)第二次違章公司處以100元違約金;
(3)三次違章公司處以200元違約金并由公司提出書面告誡
2、每年度員工未按時參加公司組織的各項安全學習、會議、培
訓工作的,扣除當月安全獎并處違約金如下:
(1)第一次未參加公司處以50元違約金;
(2)第二次未參加公司處以100元違約金;
(3)三次未參加公司處以200元違約金并由公司提出書面告誡。
3、為了加強對事故處理的完善性,堅持四不放過”原則在工作過程中,
客渡船駕駛員發生有責安全事故的處罰如下:
(1)事故責任人在發生交通事故后必須一小時內與公司取得聯系,
未在規定時效內向公司上報事故情況的處以200元違約金。若因個人原因未及
時上報或漏報、瞞報造成嚴重后果者視其情節輕重予以重處,直至解除合同關
系。
(2)為降低事故率,杜絕重特大事故發生,落實安全生產責任事故,
特制訂以下責任事故處罰細則:
八、安全生產優秀員工評比細則
1、嚴格遵守公司規定的各項制度;
2、本年度無交通事故;
3、本年度無交通違章;
篇三:公司安全生產獎懲制度
安全生產獎懲制度
為強化公司的安全管理,防事故于未然,堅持以思想教育為主,
行政手段和經濟手段為輔,獎懲與個人利益掛鉤的原則,確保安全生產長效機
制,特制定本制度。
一、常規獎懲管理
第一條:獎懲原則:公司獎懲制度本著有功必獎,有過必罰,獎罰結
合”的原則,與員工崗位職責掛鉤,與服務質量和經濟效益相結合。
第二條:獎懲方式
1.獎勵方式:公司實行精神獎勵(給予一定榮譽)和現金獎勵。
2.懲罰方式:行政處分和現金處罰(從當月工資中扣除并通報)。
第三條:獎懲種類和標準
1.獎勵種類:獎懲按等級大小分為不同的種類。獎勵有嘉獎、記功、
記大功三種:懲罰有警告、記過、記大過三種。
2.獎懲標準;嘉獎一次發給獎金100元,記功一次500元,記大功一次
1000元。與之相對,警告一次扣薪100元,記過一次扣薪500元,記大過一次
扣薪1000元。
3.兩個嘉獎相當于一個記功,兩個記功相當于一個記大功;一年內被記
三個大功者,公司給予破格晉升3級工資。
4.兩個警告相當于一個記過,兩個記過相當于一個記大過;若一年內被
記三個大過者,予以開除。
5.功過可以相抵。
6.員工必須服從領導工作安排,領導交辦的工作,督辦第一次未辦
的,記警告一次;督辦第二次未辦的,記過一次;督辦第三次未辦的,
記大過一次。
7.員工出現100元以上罰款時,直接上級同時被罰(被罰金額為員工罰
款金額的50%)。
按規定,公司對有下列表現的員工給予獎勵:
1.嘉獎
(1)完成本部門計劃指標,產生良好經濟效益的。
(2)向公司提出合理化建議,被公司采納,并取得良好經濟和
社
會效益的。
(3)遵守公司各項規章制度,思想進步,團結互助,事跡突出者。
(4)維護公司各項財經紀律,抵制歪風邪氣,事跡突出者。
(5)其他對公司做出貢獻,總經理認為應給與獎勵的。
2.記功
(1)維護公司利益,為公司爭得榮譽,防止或挽救事故與經濟
損
失有功的。
(2)工作有較大影響,工作績效比較突出者。
3.大功
(1)工作有重大突破,突出表現,為公司創造較大經濟效益,
生重大影響的
(2)完成公司重要工作,成績非常突出者。
三按規定,公司對有下列行為的員工予以通報批評,并予以相應的處
罰。
1.警告
(1)違反公司制度,工作不負責任,造成一定損失的。
(2)工作時間嬉戲、打鬧,或從事與工作內容無關的事情的。
(3)工作時間串崗,妨礙他人工作的。
(4)工作不認真,遺失重要文件,物品、工具的。
(5)上班遲到、早退,不按時參加公司會議及其他活動的。
(6)工作期間、午餐期間,不是工作需要,擅白飲酒的。
(7)其他違反公司制度,可以列入此類的行為。
2.記過
(1)凡工作有較大失誤,產生較惡劣影響,造成較大損失的。
(2)不服從工作安排和調動、指揮,影響工作進程的。
(3)經常遲到、早退、曠工、消極怠工,有意完不成工作任務的。
(4)工作不負責,毀壞設備、工具、浪費你原材料,造成經濟
損失
(5)玩忽職守,違章操作或違章指揮,造成事故或經濟損失的
(6)其他違反公司制度,可以列入此類的行為。
3.記大過
(1)工作有重大失誤,造成重大財產及經濟損失,產生惡劣影響
(2)拒不執行領導決定,干擾工作的。
(3)濫用職權,違反財經紀律,揮霍公司資財,造成嚴重經濟損失的。
(4)破壞團結,損害公司聲譽,損害他人名譽或領導威信,影響
劣的。
(5)利用職權對員工打擊報復或包庇員工違法亂紀行為的
(6)其他違反公司制度,可以列入此類的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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