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企業會計制度
2021企業會計制度
企業會計制度1
一、總則
1、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企業會計準則》制定本制度;
2、為規范公司日常財務行為,發揮財務在公司經營管理和提高經濟效益
中的作用,便于公司各部門及員工對公司財務部工作進行有效地監督,同時進一步
完善公司財務管理制度,維護公司及員工相關的合法權益,制定本制度;
總原則
1、公司財務實行“計劃”為特征的總經理負責制:屬已經總經理審批的
計劃內的支付,由相關事業部總經理的書面授權,財務負責人監核即可辦理;屬計
劃外的,必須有公司總經理的書面授權。
2、嚴格執行《會計法》和相關的財務會計制度,接受財政、稅務、審計
等部門的檢查、監督,保證會計資料合法、真實、及時、準確、完整。
二、財務工作崗位職責
(一)財務經理職責
1、對崗位設置、人員配備、核算組織程序等提出方案。同時負責選拔、
培訓和考核財會人員。
2、貫徹國家財稅政策、法規,并結合公司具體情況建立規范的財務模
式,指導建立健全相關財務核算制度同時負責對公司內部財務管理制度的執行情況
進行檢查和考核。
3、進行成本費用預測、計劃、控制、核算、分析和考核,監督各部門降
低消耗、節約費用、提高經濟效益。
4、其他相關工作。
(二)財務主管職責
1、負責管理公司的日常財務工作。
2、負責對本部門內部的機構設置、人員配備、選調聘用、晉升辭退等提
出方案和意見。
3、負責對本部門財務人員的管理、教育、培訓和考核。
4、負責公司會計核算和財務管理制度的制定,推行會計電算化管理方式
等。
5、嚴格執行國家財經法規和公司各項制度,加強財務管理。
6、參與公司各項資本經營活動的預測、計劃、核算、分析決策和管理,
做好對本部門工作的指導、監督、檢查。
7、組織指導編制財務收支計劃、財務預決算,并監督貫徹執行;協助財務
經理對成本費用進行控制、分析及考核。
8、負責監管財務歷史資料、文件、憑證、報表的整理、收集和立卷歸檔
工作,并按規定手續報請銷毀。
9、參與價格及工資、獎金、福利政策的制定。
10、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三)會計職責
1、按照國家會計制度的規定記賬、復帳、報賬,做到手續齊備、數字準
確、賬目清楚、處理及時;
2、發票開具和審核,各項業務款項發生、回收的監督,業務報表的整
理、審核、匯總,業務合同執行情況的監督、保管及統計報表的填報;
3、會計業務的核算,財務制度的監督,會計檔案的保存和管理工作;
4、完成部門主管或相關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四)出納職責
1、建立健全現金出納各種賬冊,嚴格審核現金收付憑證。
2、嚴格執行現金管理制度,不得坐支現金,不得白條抵庫。
3、對每天發生的銀行和現金收支業務作到日清月結,及時核對,保證帳
實相符。
三、現金管理制度
1、所有現金收支由公司出納負責。
2、建立和健全《現金日記帳》簿,出納應根據審批無誤的收支憑單逐筆
順序登記現金流水收支帳目,并每天結出余額核對庫存。作到日清月結,帳實相
符。
3、庫存現金超過3000元時必須存入銀行。
4、出納收取現金時,須立即開具一式四聯的《支票回收登記表》,由繳
款人在右下角簽名后,交繳款人、業務部門、出納、會計各留存一聯。
5、任何現金支出必須按相關程序報批(詳見支出審批制度)。因出差或其
他原因必須預支現金的,須填寫借款單,經總經理簽字批準,方可支出現金。借款
人要在出差回來或借款后三天內向出納還款或報銷(詳見差旅費報銷規定)。
6、收支單據辦理完畢后出納須在審核無誤的收支憑單上簽章,并在原始
單據上加蓋現金收、付訖章,防止重復報銷。
四、支票管理
1、支票的購買、填寫和保存由出納負責。
2、建立和健全《銀行存款日記帳》簿,出納應根據審批無誤的收支憑
單,逐筆順序登記銀行流水收支帳目,并每天結出余額;每工作日結束后。
3、出納收取支票時,須立即開具一式四聯的《支票回收登記表》,由繳
款人在右下角簽名后,交繳款人、繳款部門、出納、會計各留存一聯。
4、支票的使用必須填寫“支票領用單”,由經辦人、部門經理、財務主
管(經理)、總經理(計劃外部分)簽字后出納方可開出。
5、所開出支票必須封填收款單位名稱。
6、所開支票必須由收取支票方在支票頭上簽收或蓋章。
五、印鑒的保管
1、銀行印鑒必須分人保管。
2、財務專用章和總經理印鑒分別由財務經理和出納負責保管。
六、現金、銀行存款的盤查
1、出納人員在每周完成出納工作后,應將庫存現金、銀行存款的上存、
收入、支出、結存情況,編制“出納報告表”,并對由出納保管的庫存現金,由會
計或總經理指定人員于每星期五下午及每月終了進行定期對帳盤查,其他時間進行
抽查。
2、出納應根據銀行存款日記帳的帳面余額與開戶銀行轉來的對帳單的余
額進行核對,對未達帳項應由會計編制“銀行存款余額調節表”進行檢查核對。
3、其它依據相關會計制度及法規執行。
支出審批制度
一、目的
1、為簡化支出審批手續,提高工作效率。
2、防止因私占用公司財產。
二、適用原則
(一)使用商業單位制,經營計劃和財政預算內,授權行使終審權。(經理/
部門負責人對該單位之營業指標負全責)。
(二)部門經理可適當的將其權限或部份權限,以文字性形式,授權給其副
經理或部門主管等。
(三)授權方式可分為兩類:
三、審批程序
1、計劃內報銷:
經手人、證明人(持原始憑證)、分管經理(部門負責人)、財務部
2、超計劃報銷:
經手人、證明人(持原始憑證和超支報告)、分管經理(部門負責人)、財務
四、計劃審批內容
1、購買日常辦公用品、計算機的外設配件和耗材之支出計劃,由運營中
心收齊匯總,報公司總經理審批。原則上由運營管理中心統一購買并庫存,各部門
登記領用,并進入各部門的費用。每月底由運營管理中心向財務部提供有關方面的
明細表(經各部門簽字確認)。
2、固定資產與辦公家具(包括機房與OA設備):其購買由各部門報申請計
劃,經部門負責人簽字,公司總經理批準,公司技術部、運營管理中心統一協調核
準后,對協調或購買情況寫出需求報告,報公司總經理批準統一購買,金額在1萬
元以上的固定資產購入必須報總經理審批。
3、參展/會費:由經辦人隨借款單附上邀請函與蓋章完全的'參展申請表
復印件,由部門經理審批,財務部審核付款。本地展會原則上不得支付會務費;外
地展會如在參展費中包含會務費用的,必須注明人數與明細并履行上述審批手續。
凡批準住會,予以報銷往返車票與會務費;不住會的,報銷車票與差旅補助。
3、凡是參加境外展覽會,必須至少提前一個月向公司總經理提交專項申
請報告,注明參展必要性、參展人數、費用預算等。經批準后方可執行。
4、差旅費:各部門根據工作需要,制定出差計劃,應注明出差地點、事
由、時間、人數、由部門經理審核出差的必要性和借款的合理性、經理簽字后交財
務付款。各部門經理憑出差報告先由公司總經理審批后方可借款。(所有境外出差
必須提前書面請示總經理經批準后方可執行)。
5、工資、獎金的支出:由公司人事部核準每月考勤,財務部編制發放
表,經理簽字確認,并報公司總經理批準后財務發放。
6、業務費用:業務費用包括業務交通費(含油費、保養費、過路費、搬運
費)、快遞費、禮品費及業務招待費。經總經理批準的計劃內業務費用由部門經理
審批;計劃外業務費用報公司總經理審批。
企業會計制度2
第一章總說明
一、為了規范保險企業的會計核算,便于貫徹執行《企業會計準則》,特
制定本制度。
二、本制度適用于設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保險企業。
三、企業應按本制度的規定設置和使用會計科目,在不影響會計核算要求
和會計報表指標匯總,以及對外提供統一的會計報表格式的前提下,可以根據實際
情況自行增設、減少或合并某些科目。
本制度統一規定會計科目的編號,以便于編制會計憑證,登記帳簿,查閱
帳目,實行會計電算化。企業不要隨意改變或打亂重編。在會計科目之間留有空
號,供增設會計科目之用。
企業在填制會計憑證、登記帳簿時,應填制會計科目的名稱,或者同時填
列會計科目的名稱和編號,不應只填科目編號,不填科目名稱。
四、企業向外報送的會計報表的具體格式和編制說明,由本制度規定。企
業內部管理需要的會計報表由企業自行規定。
企業會計報表應按期報送當地財稅機關、主管部門。
企業年度會計報表應于年度終了后三個月內報出。法律、法規另有規定
的,從其規定。
會計報表的填列以人民幣“元”為金額單位,“元”以下填至“分”。
向外報出的會計報表應依次編定頁數,加具封面,裝訂成冊,加蓋公章。
封面上應注明:企業名稱、地址、報表所屬年度、送出日期等,并由企業領導、總
會計師(或代行總會計師職權的人員)和會計主管人員簽名或蓋章。
企業對外投資如占被投資企業資本總額半數以上,或者實質上擁有被投資
企業控制權的,應當編制合并會計報表。
五、本制度由中華人民共和國財政部負責解釋,需要變更時,由財政部修
訂。
六、本制度自1993年7月1日起實施。
第二章基本業務會計核算規定
一、保險業務核算分類
綜合性的保險企業,必須將非人身險業務與人身險業務分別進行會計核
算,即分別建帳、分別核算損益。企業經營的社會保險業務,亦應單獨進行核算。
非人身險業務可分為:財產保險、貨物運輸保險、農村種植業和養殖業保
險、責任保險、信用保險、人身意外傷害保險等;人身險業務分為:人壽保險、養
老保險、健康保險等。企業經營的再保險業務,可分別分入業務與分出業務進行核
算,也可將分出業務并入直接業務核算。
二、非人身險業務核算
1.信用險業務可實行三年結算損益的核算辦法,即每一會計年度新發生的
保險業務,其前兩個會計年度的營業收支余額,以提存長期責任準備金并于次年轉
回的方式滾存到第三個會計年度終了時結算利潤。
2.返還性兩全保險業務,以保戶儲金的運用獲得的收益作為保費收入。保
戶儲金的收益包括利息收入、投資收益等。每期按保戶儲金及預定利率計算出返還
性兩全保險的保費收入后,從利息收入和投資收益帳戶中轉入保費收入帳戶。
三、人身險業務核算
1.人身險保費收入按實際收到的保費入帳。人身險保單在實際收到保費后
確認生效。躉交保費在交費時一次性記入保費收入帳戶。
2.年終決算,應計算三差益損,并進行分析說明。
四、準備金的核算
1.未到期責任準備金,為會計核算期末,按規定從本期尚未到期責任的保
費收入中提取的準備金。未到期責任準備金一般采用提存本期、轉回上年同期的辦
法。通常提存期為十二個月。提取及轉回的未到期責任準備金計入當期損益。
2.未決賠款準備金,為結算損益年度的年終決算時,根據已報來未決賠款
提取的準備金。未決賠款準備金一般采用按已報來未決賠款的一定比例提取。提取
的未決賠款準備金計入當期支出,次年轉回作收入處理。
3.長期責任準備金,為實行三年結算損益的保險業務,在未到結算年度之
前,按業務年度營業收支余額提取的準備金。提取的責任準備金計入當期損益,次
年轉回作收入處理。
4.人身險責任準備金,為年終會計決算按人身險保單全部責任精算數提取
的準備金。提取的人身險責任準備金計入當期損益,次年轉回作收入處理。
5.存出(或存入)分保準備金,為再保險業務按合約規定,由分保分出人扣
存分保接受人部分分保費以應付未了責任的準備金。存出、存入分保準備金通常根
據帳單按期扣存和返還,扣存期限一般為十二個月,至次年同期歸還。
五、備抵性準備的核算
1.備抵性準備包括:壞帳準備、貸款呆帳準備、投資風險準備。
壞帳準備,指按應收保費、應收利息和應收分保帳款帳戶余額的一定比例
提取的壞帳準備。
貸款呆帳準備,指按貸款余額的一定比例提取的呆帳準備。
投資風險準備,指按長期投資余額的一定比例提取的風險準備。
2.各種備抵性準備應按國家規定提取和使用。提取的各種備抵性準備計入
當期損益。發生壞帳、貸款呆帳、投資損失,應分別沖銷壞帳準備、呆帳準備、風
險準備。已沖銷的各種備抵性準備,以后又收回的,應沖回相應的備抵性準備。
3.各種備抵性準備應在資產負債表中分別單獨反映。
壞帳準備在“應收保費”、“應收利息”、“應收分保帳款”項目下作備
抵項目反映。
貸款呆帳準備在“貸款”項目下作備抵項目反映。
投資風險準備在“長期投資”項目下作備抵項目反映。
六、外匯業務核算
有外匯業務的企業,可采用外匯分賬制的核算方法,也可采用外匯統帳制
的核算方法。
采用外匯分賬制的企業,應設置“外幣兌換”科目。各種貨幣之間的兌換
及帳務間的聯系均通過“外幣兌換”科目。“外幣兌換”科目的帳簿格式應采用多
欄式帳簿,同時記錄外幣金額、匯率和折合為人民幣金額。
采用外匯統帳制核算的企業,發生外幣業務,應當將有關外幣金額折合為
人民幣記帳,并登記外幣金額和折合率。所有外幣帳戶的增加減少,一律按國家外
匯牌價折合為人民幣記帳。會計期末,企業應將外幣帳戶的外幣余額按照期末國家
外匯牌價折合為人民幣,作為外幣帳戶的期末人民幣余額。調整后的各外幣帳戶的
人民幣金額與原帳面余額的差額,作為匯兌損益。
外幣金額折合人民幣時,可采用變動匯率,即按業務發生時國家外匯牌價
(原則上采用中間價,下同)作為折合率;也可采用固定匯率,即按業務發生當月月
初的國家牌價作為折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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