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青海省工商局關于2016年度綜治(平安建設)重點工作及任務分工的意見
文章屬性
?【制定機關】青海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公布日期】2016.04.11
?【字 號】青工商辦〔2016〕47號
?【施行日期】2016.04.11
?【效力等級】地方規范性文件
?【時效性】失效
?【主題分類】行政法總類綜合規定
正文
青海省工商局關于2016年度綜治(平安建設)重點工作及任務分工的意見
青工商辦〔2016〕47號
省局機關各處室,局屬各單位,各直屬分局:
根據《2016年省綜治成員單位綜治(平安建設)目標任務》,現就2016年度省工商局綜治(平安建設)重點工作及任務分工提出如下意見。
一、重點工作及任務分工
(一)共性目標
1.精心安排部署。認真貫徹落實省委省政府全面深化平安青海建設的決策部署,將綜治(平安建設)任務與部門工作職能相結合,制定符合本部門特點的規范化工作制度,細化量化目標任務,做到綜治工作有方案、有部署、有措施、有總結。
責任領導:韓有林
責任單位:省局辦公室,各直屬分局
2.強化責任落實。建立完善部門領導和職能處室抓綜治(平安建設)的工作機制,建立領導干部綜治維穩工作實績檔案;按照“屬地管理”和“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抓好各項任務落實;加強綜治(平安建設)工作的督導檢查,指導督促下屬單位自覺接受當地綜治辦的工作指導,切實推動綜治(平安建設)工作落實。
責任領導:韓有林
責任單位:省局辦公室,各直屬分局
3.完善機構設置和工作保障。健全部門實施綜治(平安建設)工作的相應機構,切實做到人員力量、經費保障到位。
責任領導:祁赤民、劉家明
責任單位:省局財務處、人事處,各直屬分局
4.深化行業系統平安創建。緊密結合部門職責和工作實際,突出創建重點,拓展創建領域,全面推進平安單位、平安家庭等平安建設,著力推動平安細胞建設向廣度拓展、向深
度延伸,實現平安建設全覆蓋;加強對平安創建工作的指導和檢查,努力解決本系統存在的突出問題和事關群眾切身利益的突出問題,確保單位(系統)無干部職工違法犯罪、無重大案(事)件、無治安安全事故發生。
責任領導:韓有林、趙玉華
責任單位:省局辦公室、后勤服務中心,各直屬分局
5.加強普法宣傳教育。按照“誰主管、誰普法”的要求,加強對干部職工普法宣傳教育,不斷提升干部職工懂法守法意識,提高領導干部運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動發展、化解矛盾、維護穩定的能力,有效提升部門的法治化水平。
責任領導:劉家明
責任單位:省局法規處,各直屬分局
6.落實各項制度機制。每年至少召開兩次黨組專題會議研究綜治(平安建設)工作,解決重大突出問題;堅持報告制度,落實重大節日、敏感時段“日報告”、“零報告”制度和值班備
勤制度,落實年初、年中、年底分別向省綜治委報告工作部署、工作進展和工作總結制度;落實省綜治委成員單位聯系縣(市、區)工作制度,全年至少兩次到聯系點開展工作調研,幫助指導聯點地區推進綜治(平安建設)工作;完善綜治(平安建設)工作聯絡員制度,主動加強與省綜治辦的溝通協調。
責任領導:韓有林
責任單位:省局辦公室,各直屬分局
7.建立工作獎懲制度。大力表彰、推廣綜治(平安建設)工作中的先進典型和工作經驗,對不重視綜治(平安建設)工作或者發生嚴重危害當地社會治安穩定問題的下屬單位,堅決支持所在地綜治委實行責任查究,嚴肅追究相關領導責任。
責任領導:韓有林、劉家明
責任單位:省局辦公室、人事處,各直屬分局
8.加強內部治安防范和安全管理。嚴格執行單位內部安全保衛制度,完善單位內部視頻監
控和群防群治隊伍建設,抓好單位內部安全防控和重點要害部位的安全保衛,有效落實人防、物防、技防措施,不斷提升安全防范水平;完善治安防范工作流程和突發事件應急處置預案,堅決杜絕重大案(事)件的發生;認真履行國家安全小組職責,加強國家安全人民防線建設工作,不斷增強干部職工和家屬的國家安全意識和保密意識。
責任領導:韓有林、趙玉華
責任單位:省局辦公室、后勤服務中心,各直屬分局
9.加強內部源頭預防工作。每月召開一次矛盾糾紛排查和安全工作協調會議,分析研判內部矛盾糾紛及安全防范形勢,確保矛盾糾紛、不穩定因素、治安隱患早發現、早化解、早處置;綜合運用領導包案、掛牌督辦等手段,切實推動重大矛盾糾紛的有效化解。
責任領導:韓有林
責任單位:省局辦公室,各直屬分局
10.加強內部重點人管控。準確掌握本單位所涉流動人口出租房屋、社區矯正人員、刑釋
解救人員及其它重點特殊人員的具體信息、建立檔案臺帳,完善幫扶管控措施,確保不發生影響社會穩定的重大問題。
責任領導:韓有林、趙玉華
責任單位:省局辦公室、個體處、后勤服務中心,各直屬分局
11.落實改革目標任務。認真研究分析省委全面深化改革工作要點,主動落實所承擔的社會治理及綜治(平安建設)工作年度改革任務,細作措施,明確責任,確保完成相關改革任務。
責任領導:韓有林
責任單位:省局辦公室,各直屬分局
(二)個性目標
1.指導各地做好深化“平安市(商)場”創建活動,不斷“平安市(商)場”創建成果。
責任領導:趙玉華
責任單位:省局市場處,各直屬分局
2.扎實開展打擊傳銷執法行動,嚴厲查處制售假冒偽劣商品行為,切實維護市場秩序。
責任領導:達建寧
責任單位:省局公平交易處、消保處,各直屬分局
3.打擊商標侵權行為和制售假冒偽劣商品違法犯罪活動。
責任領導:祁赤民
責任單位:省局商廣處,各直屬分局
4.加強與有關部門的協作配合,深入開展重點領域的專項整治活動,建立全省體系建設。
責任領導:達建寧、趙玉華、祁赤民、劉家明
責任單位:省局公平交易處、企業監管處、消保處、市場處、商廣處,各直屬分局
二、工作要求
(一)要高度重視,充分認識開展綜治(平安建設)工作的重要性和緊迫性,切實履行本處室綜治工作雙重職責和主要領導的第一責任人職責,精心研究,制定措施,強力推進。要層層簽訂目標責任書,明確責任,狠抓落實,確保綜治(平安建設)工作各項措施落到實處。
(二)要加強協調,密切與相關部門的溝通聯系,整合執法資源,組織開展專項整治,增強聯動執法效果。加強與新聞媒體和社會團體的溝通協調,廣泛調動和激發社會力量參與平安創建,改進宣傳的方式方法,增強宣傳的針對性、實效性,提高群眾的知曉率和參與率,夯實綜治(平安建設)的群眾基礎。
(三)要強化督查,不定期到基層調研指導,及時解決存在的問題和困難。省局相關處室要加大業務指導力度,加強督促檢查,及時以簡報信息形式反饋工作開展情況。對工作不重視、推進不力、效果不明顯的單位將通報批評。
各處室、單位要及時通過信息、簡報等方式反饋工作進展情況,并于12月1日前上報工作總結。
青海省工商局
2016年4月11日
(聯系人:王煒 聯系電話:82130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