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7.1.2本規范引用了cecs102:2002規范,但對剪切屈曲穩定系數的計算公式進行了連續處理。
7.1.3本條修改了cecs102:2002的規定,軸力和彎矩采用同一截面,即較大的端部截面,從而退化為均勻截面構件;此外,彎矩放大系數來自7.1.3.jpg
由于前者大大減小了彎矩放大,不安全。
7.1.4本條文是為計算房屋柱上托梁的穩定性而專門制定的(圖4),也可用于類似情況。如果頂梁沒有節點板,則有明顯的橫向支撐點。橫向支承點之間的截面穩定性按本條規定計算。
對于變截面梁的穩定性,彎扭失穩的二階效應只與彎矩有關,因此km是一個重要參數。但在彈塑性階段,應力比Kσ更為重要,因此采用應力比Kσ作為參數。
λ0為初始長細比,小于長細比,穩定系數為1。結果表明,長細比為0.4時,穩定系數為1.0。焊接構件的穩定系數低于熱軋構件,故1.0的終點為0.3。對于變截面的錐形構件,λB0略有減小。
發現公式(7.1.4-2)中的指標與截面高寬比有關,與歐洲鋼結構設計規范(EC3)相似,但更為詳細。EC3規定縱橫比以2為界。小于2的穩定系數較高,大于2的穩定系數較小。
圖4.jpg
圖4變截面托梁穩定性計算(系船柱引起)
7.1.5本條考慮以下因素:
軸力項也取自較大的一端,很容易退化為一個常截面公式。
2cecs102:2002的等彎矩系數βt為1.0或與平面歐拉臨界荷載有關,接近于1。這是不合理的,所以做了很多改變。
等效力矩系數βTX為0.1.jpg
由于實際框架柱兩端彎矩常產生雙曲線彎曲,且βTX小于0.65,彎矩大大減小,在某些地區不安全。根據本文所用的相關公式,彎矩項的指標在1.0~1.6之間變化,曲線呈凸形。相關曲線的凸性相當于考慮了彎矩符號變化對穩定性的有利影響,避免了特定區域的不安
全性。
彎曲桿的有效面外長度通常是橫向支撐點之間的距離。當確定各節段之間的有效剛度條件相差較大時,可考慮各節段間的有效剛度。
7.1.6屋面斜梁計算出的面外長度為檁條間距的兩倍似乎是默認選擇。因此,一些設計師認為角撐板可以分開一定的距離,這是不正確的。本文強調節點板不能作為梁的固定橫向支撐,不能為梁提供足夠的側向支撐,只能提供彈性支撐。根據理論分析,節點支撐梁的有效長度不小于節點間距的兩倍。梁下緣面積越大,節點板的支撐作用越弱,計算長度越大。
單面角撐板雖然可以作為屋蓋斜梁的不完全支撐,但其副作用非常嚴重。本文第五段詳細說明了如何考慮其副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