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因病缺勤登記、追蹤制度和復課證明查驗制度
為保障廣大學生的身體健康,有效防止傳染病疫情在學校發生,早期發現傳染病病人和疑似病人,做到早隔離,早治療,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制定本校因病缺勤登記、追蹤制度和復課證明查驗制度。
1、班主任對早晨到校的每個學生進行觀察、詢問,了解學生出勤、健康狀況。
2、發現學生有傳染病早期癥狀(如發熱、皮疹、腹瀉、嘔吐、黃疸等)以及疑似傳染病病人時,應當及時告知學校疫情報告人。
3、學校疫情報告人要進行進一步排查,以確保做到對傳染病病人的早發現、早報告。
4、班主任應當密切關注本班學生的出勤情況,對于因病缺勤的學生,應當了解學生的患病情況和可能的病因,如有懷疑,要及時報告給學校疫情報告人。
5、學校疫情報告人接到報告后應及時追查學生的患病情況和可能的病因,以做到對傳染病病人的早發現。
6、各班主任負責每天班內因病缺課同學的聯系工作,密切關注其健康狀況,學生憑醫療機構痊愈證明方可返校。
7、學校疫情報告人對因病缺課情況進行統計,并按要求上報有關部門。
8、學校突然出現大量學生不明原因缺課時,要及時上報教育部門和衛生行政部門(或疾控中心)。
9、凡在校學生患有傳染病一經病確診,需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應立即將學生送至相關醫院,并將診斷證明復印件及時交學校留檔,不得繼續在校上課。
10、學生病愈且隔離期滿時,必須由相關醫院開具復課證明。學生持此復課證明到學校,由校領導復查后,出具回班復課證明,方可進班復課。
11、有傳染病患者的班級應按照傳染病法相關規定,應對傳染病接觸者進行相應的醫學觀察,并做好檢疫期相關記錄。
附;
學生因病缺勤人員登記表
注:1、班主任必須在每天上午上課前對全班學生晨檢,若有生病學生,在每天上午9點前填此表交學校辦公室;若無生病學生,可直接在晨檢匯總登記表的癥狀項目欄填0,簽名確認。2、傳染病流行期間按有關文件規定做好每日晨(午)檢監測(如:“甲流”防控期間體溫監測、手足口病監測等)并登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