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2年-2023年法律職業資格之法律職業主觀題押
題練習試卷B卷附答案
大題(共10題)
一、案情:李某(女,26歲)是某縣機關干部。某日,李某因有事騎自行車外
出。晚上8點多鐘還在趕回縣城的路上。當她走到兩個村莊之間的荒野時,一
個強壯的農民(男,25歲)拿著一把鐵锨站在路旁。強壯的農民借著月光看上
了李某騎的自行車,這個農民攔下了李某,要求她把自行車留下。李某看到自
己孤立無援,對方身體強壯,手中還拿著鐵锨,就答應將自行車給農民,同時
提出:自行車上綁著的氣筒是自己借別人的,想把氣筒解下來還給別人。農民
答應了李某的要求。李某開始解氣筒,放松警惕的農民高興地打量著將要到手
的自行車,剛解下氣筒的李某趁農民不備,用氣筒猛力向農民頭上砸去,農民
被砸暈,李某騎上自行車趕緊跑。當來到前邊一個村莊時,李某不敢再繼續趕
回縣城,看到村口一家農戶亮著燈就拐了進去。農戶家中有母女兩人,李某訴
說了剛才遇見的情況,母女很同情她的遭遇,母親就勸李某住下來,明天天亮
再走,李某答應。母親拉亮屋子里間的電燈,鋪好床,安排李某和自己的女兒
在一個床上睡下。女孩子因為是在自己家,很快就睡著了,李某因為剛才的驚
嚇,一直睡不著。過了一段時問,李某聽見院子里這家的母親和一個男子正在
講話。李某聽見男子問母親院子中的自行車是誰的,母親敘說了剛才李某來家
中投奔的經過。男子說剛才攔路搶劫的就是自己。男子叫蔡某,正是這家的兒
子。蔡某和母親商量要把李某殺了,否則,李某回到縣城報案,自己就要坐
牢,母親最后答應了蔡某的要求。母親告訴蔡某李某躺的位置,要求蔡某不要
開燈,進去直接把李某殺了算了。李某聽到蔡某和他母親的對話后很著急,但
又不敢出去,怕出去就被蔡某母子殺掉。就在蔡某找殺人工具時,李某自己和
這家已經睡著的女兒調換了睡覺的位置。蔡某不敢開燈,進到屋子里間,拿刀
向床上母親所說的李某所躺的位置砍去,結果把自己的妹妹當作李某給砍死
了。然后,蔡某摸黑將尸體裝進麻袋,和母親一起出去掩埋。趁蔡某母子出去
掩埋尸體的時間,李某趕緊騎上自行車逃跑,連夜趕回了縣城。問題:1.本案
中蔡某構成哪些犯罪?并分析犯罪形態。2.蔡某的母親構成哪些犯罪?3.請分
析李某在荒野用氣筒擊打蔡某頭部行為的性質和李某與蔡某的妹妹調換睡覺位
置行為的性質。李某在這兩次行為中構成犯罪嗎?如果李某構成犯罪,構成何
罪?
【答案】
二、案情:甲、乙、丙共有一套房屋,甲享有40%的份額,乙享有35%的份
額,丙享有25%的份額。三方約定,該房由丁承租,承租期限為5年。根據民
法原理、合同法、擔保法、民事訴訟法,請回答下列問題:1.假設甲欲轉讓自
己的份額,乙不主張購買,丙、丁均主張購買,且所出條件相同。甲應轉讓給
誰?為什么?2.假設甲欲轉讓自己的份額,丁不主張購買,乙、丙均主張購買,
且所出條件相同。甲應轉讓給誰?為什么?3.假設甲欲拋棄自己的份額,且不損
害他人利益,該拋棄份額的歸屬如何?為什么?4.假設甲、乙主張將該房轉讓于
丁,丙既不主張轉讓,也不購買,甲、乙與丁簽訂房屋買賣合同,該合同的效
力如何?為什么?5.假設在丁承租期間,房屋廊檐因年久失修掉落砸傷行人戊,
該責任應由誰且如何承擔?為什么?6.假設在丁承租期間,房屋窗臺上的花盆掉
落砸傷行人己,該責任應由誰承擔?為什么?7.假設在丁承租期間,因房屋出租
而欠相關稅收,稅負義務應由誰且如何承擔?為什么?8.假設在丁承租期間,丁
擅自轉租該房于庚,轉租合同的效力如何?為什么?9.假設在丁承租期間,丁對
該房擅自進行功能性改造,出租人甲、乙、丙可享有何種權利?為什么?10.假
設在丁承租期間,甲、乙、丙因向辛借款而將該房抵押于辛,因甲、乙、丙到
期無力還款,在承租期的第三年,辛欲行使抵押權而與丁發生糾紛。辛能否行
使抵押權?如能行使,其行使抵押權的后果對丁的租賃合同的效力如何?為什
么?11.假設在丁承租期間,該房被洪水沖走,該風險應由誰承擔?為什么?
【答案】
三、甲企業是一家有限合伙企業,由張某、李某和趙某設立。其中張某為普通
合伙人,李某和趙某為有限合伙人。2011年2月13日,甲企業接到乙公司發
出一封電子郵件稱:“現有一批電器,包括某型號電視機80臺,每臺售價
3,400元;某型號電冰箱100臺,每臺售價2,800元。如有意購買,請于2月
20日前告知。”甲企業2月17日回復稱:“只欲購買乙公司50臺電視機,每
臺電視機付款3,200元;60臺電冰箱,每臺電冰箱付款2,500元。”2月21
日乙公司發出同意甲企業的要求的回復。2月24日,該回復到達甲公司。由于
張某家中有事,李某自行前往乙公司簽訂買賣合同。簽訂合同時,李某發現乙
公司還有一批微波爐物美價廉,即在合同中增加購買微波爐30臺。雙方約定交
貨地為甲企業,貨到付款,另外還約定如雙方發生糾紛,選擇乙公司所在地的
仲裁機構仲裁解決。2011年5月,乙公司將電視機和電冰箱運至甲企業,并告
訴甲企業,微波爐已改為由丙公司供貨,價格不變,甲企業當即表示不同意。
丙公司依然將微波爐送至甲企業,甲企業發現丙公司提供的微波爐質量不合
格,拒絕接受,雙方發生糾紛。由于購買微波爐給甲企業造成了一定損失,張
某不愿承擔無限責任。張某向李某和趙某提出要求:如果甲企業繼續經營,自
己也轉變為有限合伙人,并且對企業設立以來的債務承擔有限責任。對此,李
某和趙某均不同意。2011年6月,甲企業向當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甲企業主
張:乙公司將微波爐改為由丙公司供貨未經本企業同意,要求乙公司賠償損
失。問題:1.乙公司向甲企業發出的電子郵件是要約還是要約邀請?甲企業的
回復是承諾還是新的要約?并說明理由。
2.甲企業與乙公司的合同何時成立?理由是什么?3.如果甲企業不同意購買微
波爐,由此給合伙企業造成的損失應由誰承擔責任?并說明理由。4.張某提出
的要求是否正確?說明理由。5.甲企業是否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說明理
由。6.甲企業的主張是否正確?說明理由。
【答案】
四、案情:為了減少漁民使用廢舊漁船作業帶來的嚴重安全隱患并促進漁業生
產轉型升級,某市作出規定,由某縣漁業局向漁民回收廢舊漁船,每艘舊船補
貼漁民5萬元。漁業局的一位負責回收事項的辦事人員陳某利用事先知道的信
息,在漁民知道上級規定之前,先私下以每艘船1萬元的價格(略高于當時的
市場價),向漁民購買廢舊漁船20艘,再通過自己內部的操作,每艘漁船獲取
補貼款5萬元,共計獲取國家補貼款100萬元。請回答以下問題。 問
題: 1.陳某購買漁民廢舊漁船的行為能否構成詐騙罪?如果認為能夠構
成,其主要理由是什么?如果認為不能構成,其主要理由是什么?
2.如果認為陳某購買廢舊漁船的行為構成詐騙罪,其行為是作為的犯罪還是不
作為的犯罪,為什么? 3.陳某獲取國家補貼款的行為能否構成貪污罪,
為什么? 4.如果認為陳某構成貪污罪和詐騙罪,對這二罪應該如何處
理?如果認為應該擇一重罪論處,其主要理由是什么?如果認為應該數罪并
罰,其主要理由是什么?(兩問均需作答)
【答案】
五、(2011年)材料:2011年元月,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政法委書記周永
康在會見全國十大杰出青年法學家時指出:“法學是治國理政的大學問,是政
治性很強的學科。法學理論工作者要始終保持政治上的清醒堅定,堅持中國特
色社會主義道路,堅持黨的領導、人民當家作主和依法治國有機統一,堅持中
國特色社會主義司法制度,為全面落實依法治國基本方略、加快建設社會主義
法治國家貢獻才智。”周永康要求,“密切關注我國法治建設中的重大現實問
題,提出更多理論上的真知灼見,積極參與國家立法,主動服務執法司法實
踐,大力弘揚社會主義法治精神,努力成為通曉古今、學貫中西的法學大家,
不斷發展具有中國特色的社會主義法學理論。”問題:根據以上材料,可以從
哪些方面理解中央領導對法學理論工作者提出的要求?請結合社會主義法
治理念基本特征,談談社會主義法治理念中繁榮法學事業的要求。答題要求:
1.觀點正確,表述完整、準確;
2.無觀點或論述,照搬材料原文的不得分;3.不少于400字。
【答案】
六、材料一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實施,法律的權威也在于實施。各級政府必須堅
持在黨的領導下、在法治軌道上開展工作,創新執法體制,完善執法程序,推
進綜合執法,嚴格執法責任,建立權責統一、權威高效的依法行政體制,加快
建設職能科學、權責法定、執法嚴明、公開公正、廉潔高效、守法誠信的法治
政府。(摘自《中共中央關于全面推進依法治國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材料二
新華網北京2018年2月24日電中共中央政治局2月23日下午,就全面推進依
法治國進行第四次集體學習。習近平指出,要加強憲法和法律實施,維護社會
主義法制的統一、尊嚴、權威,形成人們不愿違法、不能違法、不敢違法的法
治環境,做到有法必依、執法必嚴、違法必究。行政機關是實施法律法規的重
要主體,要帶頭嚴格執法,維護公共利益、人民權益和社會秩序。執法者必須
忠實于法律。各級領導機關和領導干部要提高運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的能
力,努力以法治凝聚改革共識、規范發展行為、促進矛盾化解保障社會和諧。
要加強對執法活動的監督,堅決排除對執法活動的非法干預,堅決防止和克服
地方保護主義和部門保護主義,堅決懲治腐敗現象,做到有權必有責、用權受
監督、違法必追究。問題:根據以上材料,談一談在全司推進依法治國的過程
中如何依法行政、合理行政。
【答案】
七、看到周圍的人紛紛發家致富,戶口所在地為洛陽市桃城區的張強經過考
慮,于2011年2月前往鄭州市河西區經營服裝銷售業務。因張強為人精明,銷
售渠道寬,于是,生意頗為紅火。2011年12月3日,鄭州市河西區地方稅務
分局的工作人員劉某、趙某二人前往張強服裝店征收稅款,因稅款額發生爭
議,張強以重復計算、多征稅款為由拒不繳納,劉、趙二人將其強行帶至鄭州
市河西區稅務分局,并稱“交錢放人”。12月10日,張強的妻子孫某繳納稅
款后將張強“贖出”,張強即向鄭州市地方稅務局提出復議申請,市地方稅務
局認為劉某和趙某的行為雖然不當,但其征收的稅款符合法律規定,而且征收
的款項低于法律規定的數額,于是,復議機關將稅款數額由原來的3,000元改
為5,000元。張強不服行政復議決定,遂提起行政訴訟,同時,經人指點,張
強欲提起國家賠償訴訟。根據以上案情,請回答下列問題:1.若張強對限制人
身自由的行為不服,應以誰為被告,向哪個法院提起訴訟?為什么?
2.若張強對復議機關的決定不服,應以誰為被告?向哪個法院起訴?為什么?
3.若張強向法院起訴后,法院既不立案,也不作裁定的,則張強可以怎樣做?
4.若張強提起國家賠償訴訟,應如何提出?5.若賠償義務機關接受了張某的賠
償申請書,其應在什么期限范圍內作出決定?
【答案】
八、案情:海口市陳某駕駛貨輪在我國內海航運時,被上海市海關緝私隊查
獲,貨輪上載有我國禁止進口的貨物。上海市海關對該貨輪作出處罰決定:該
貨輪載有國家禁止進口的貨物無合法證明,認定該貨物為走私貨物。依據《海
關法》給予該貨輪罰款2萬元,拘留10日,并沒收上述走私貨物。陳某以處罰
決定認定事實不清、證據不足為由,向海關總署申請復議,請求海關總署撤銷
該處罰決定。海關總署經復議,除沒收走私物品的決定予以維持外,將罰款改
為5萬元,并決定對陳某處以15日的拘留。問題:(1)陳某仍然不服。陳某
如果提起行政訴訟,應向哪個法院提起?理由是什么?(2)如果陳某提起行政訴
訟,應以誰為被告?為什么?(3)陳某可不可以不經過復議,而直接向人民法院
提起行政訴訟,為什么?(4)如果陳某不經過復議而直接提起行政訴訟,由誰
管轄?誰是被告?為什么?
【答案】
九、案情:A省B市的張三原為刑警,被辭退后因沒有收入來源,便以虛假身
份證明騙領了一張信用卡,使用該卡經常去百貨商場購物,金額達5萬余元,
從未還款。(事實一)張三想應聘一家新型的創業公司,便要求同住于A省B
市某小區制作假證的李四為其仿制本科、碩士文憑。但是,雙方因價格發生爭
執,張三惱羞成怒,用隨身攜帶的美工刀刺死了李四。(事實二)張三將李四
尸體拖入樹林,準備逃跑時忽然想到李四身有財物,遂拿走李四手機、現金等
物,價值9千余元。(事實三)張三在李四的手機通訊錄中查到李四妻子王麗
的手機號,并以李四被為名,發短信要求王麗支付5萬元,否則就撕票。
由于王麗及時報案,張三未得逞。(事實四)張三逃至外地。幾日后,走投無
路向公安機關投案,如實交代了上述事實二與事實四。(事實五)張三在B市
檢察機關審查起訴階段,將自己擔任警察期間查辦犯罪活動時掌握的錢五搶劫
財物的犯罪線索告訴檢察人員,經查證屬實。(事實六)而后B市檢察院將張
三起訴至B市中級人民法院,并移送了下列證據:(1)小區保安提供的證言中
顯示,11月28日晚上7點,李四與張三一同進入小區:(2)公安機關尸檢報
告中顯示,李四死亡時間約為11月28日晚上10點左右:(3)監控顯示,張
三于中午獨自離開,步伐匆忙;(4)公安機關在尸體膠帶上發現張三指紋兩
枚;(5)公安機關確認的兇器上同樣帶有張三的指紋;(6)公安機關訊問張
三時,張三拒不認罪,偵查人員對其體罰、毆打后,張三說出自己殺害李四的
過程。(事實七)
【答案】
一十、甲受朋友乙委托代為保管一臺電腦,按照雙方的約定,電腦由甲自己使
用。一天甲朋友丙見此電腦功能全面、款式新穎、網速飛快,十分中意,便與甲
協商以市場價將此電腦購買下來,但對于甲非電腦所有人丙毫不知情。丙用了
一段時間之后,把電腦贈給其朋友丁。丁一日酒后不慎將該電腦丟失,由于電
腦中存有非常重要的文件,故其非常著急,隨即貼出告示,稱:“若有人將電腦
送還,愿意酬謝IOOO元。”不久,戊將電腦送還,但索要酬金1000元,此時丁
反悔,不愿支付酬金,雙方遂起爭執,此人拒絕將電腦交還于丁。此時,乙向甲
索取電腦。根據上述案情,請回答下列諸問題:1.電腦的所有權歸誰所有?為
什么?
2.戊是否有權要求丁支付1000元?為什么?3.如果丁沒有貼出告示,戊能否要
求丁支付報酬?為什么?4.乙能否要求甲返還電腦?為什么?5.乙有權如何維
護自己的權利?
【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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