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2月11日發(作者:卓文君白頭吟)

《千里命稿》 《千里命稿》
韋千里
目錄
楊叔和序
駱經畬序
顧乃平序
韋千里自序
起例問答
天干篇
地支篇
人元篇
五行篇
強弱篇
六神篇
格局篇
外格篇
運限篇
流年篇
月建篇
六親篇
女命篇 富貴吉壽篇
貧賤兇夭篇
補充篇
評斷篇
應運篇
楊叔和序
觀夫世界之廣大,宇宙之奇妙,人事之渺茫,若可知,若不可知,雖圣人亦不敢以論斷定也。然一春一秋,物故者新;一晝一夜,花開者謝。廢興成毀,盈虛依伏;大而名利,細而飲啄。默察一切,冥冥中似有定之者,故圣人不敢以論斷定者,今可于中仄盈虧之象,五行生克之理之中,求之而百不失一焉。余始對于命運,乃深信而不疑。曩歲因事至申,訪韋子千里于其寓,論往指來,不爽禾黍,且評語簡明透澈,以少勝多,非深于道,明于理,通于儒,洞明乎世事者,弗能也。然余有感焉,江湖術士之流,恒藉此為生,理既不明,語亦鄙陋,大雅君子,為之不齒。命理之學,晦而不彰,安得如韋子者作中流之砥柱耶。今韋子學益進,出其馀緒,編印《命學講義》一書問世,蒙示全稿,吟誦之余,覺奧邃詳明,裨補后學,余嘗有志于斯而未能,今又有鞭策之者矣,敢不勉旃,敢不勉旃。詩云:“高山仰止,景行行止”,雖不能至心響往之,爰書此以歸。韋子其樂而教之乎,是有命焉,非余所敢望也。
公元一九三四年七月楊叔和于蚌埠大淮報館
駱經畬序
余于公余之暇,喜讀命學諸書。凡坊間古籍名著,均先后搜羅,迭經殫心參研,苦無心得,如《星平會海》、《三命通會》、《滴天髓》等書,或博而寡約,或簡奧難明,往復思索,雖略曉其意,終未了然于胸。客歲識鴛湖韋君千里,一見如故,蓋知其秉承家學,精研有素者也。讀其所纂之《精選命理約言》一書,深佩其注釋精微、闡揚命學之功,不在素庵相國下也。君復以命學之式微,胥由古籍說理未透,今歲月于百忙中,編《命學講義》,以授海內有志斯學者。余因加入研究,先獲其稿,披覺竟日,恍然有悟。昔日之所疑難者,今皆迎刃而解矣,他書中支離瑣屑之點,亦均條分縷晰,舉例闡明,矛盾謬誤之處,則說理指正,充推子平正宗,不僅為初學者必讀之書,亦可供精究者參考之籍。書成,將奧邃詳明,裨補后學,殊非淺鮮。余嘗有志于斯而未能,今又有鞭付剞劂,余乃樂為之序。
甲戌仲秋嘉定駱經畬
顧乃平序
韋子千里,少負奇才,幼承庭訓,家學淵源,挾君平術,為人權衡,談必微中。與之語世道,辯古今事當否;論人高下,事后常成敗。若河決下流而東注,若駟馬駕輕車就熟路,飽學老成,固非世俗所能望其肩背,且慷慨好義,憂世疾憤,輒嘗論世道崎嶇,人心險詐,魑魅咨肆,魍魎橫行,未嘗不嘆息痛恨于挽狂瀾之乏術也,予諷之日,徒言無補于事,空談不如實行,君抱稀世之才,挾君平神技,曷不將命學公開,廣為宣傳,使人人得知命理。預識趨避之道,槽權己衡人,兩相裨益,彼魅魁魍雖熾,或得稍斂其跡,未始非治標之一法也,我子曷不圖乎?君聞言奮然起曰:誠如子言,余當知所勉矣。乃毅然決然,將所學供獻于世人,創辦命學函授于韋氏命苑,未及匝月,成績裴然,國中聞風響學者,日必數十起,而筆政冗繁,案續勞形,雖日以繼夜,案頭常積卷盈尺,漸臻精力不繼,輒對之漢曰:余不勝其勞矣。而欲罷涌者其奈何?竊相與憂而莫能相助。于是轉輾焦思,若有所得,即欣然謂韋子曰:君不將函授講義,收集成冊,發行單行本問世,如要則于君可一勞永逸,于學者不啻躬沐教誨,豈非一舉二得者耶,君以為可,乃夜發書,焚膏繼晷,將手編講義,重行邏輯,補遺拾漏,去腐存菁。其間皆根據先哲之立言,參以一己之實驗,提綱摘要,纂言扣玄,發人所不敢發,道人所未曾道,由淺顯而入于深奧,一氣貫通,不愧為學命梯范。夫韋君年少好學,口不絕吟于六藝之文,手不停披于百家之編,識廣學博,著作等身。其生平所述甚宏,具為精警碩論,獨于此命學講義尤多,焉見付梓在即,出版有期,其不紙貴洛陽,不脛而走者,我不信也。
公元一九三四年甲戌仲秋季日顧乃平謹識于淞濱逸廬
韋千里自序
祿命之學,由來已久。如言數理者、言星辰者、言子平者,以常情測之,僉依據于子平一書。夫命不可信乎?唐呂才有言:“長平坑卒,曷嘗共犯三刑。南陽貴人,未必盡逢六合。命不可信乎!”南史沈攸之嘗言:“早知窮達有命,恨不十年讀書。故孔子五十而知天命;孟子曰莫非命也,順受其正。是以知命者,不立乎嚴墻之下。”然則命之可信與否,其精微奧妙、寂靜感通,誠不易言也。吾儕讀古人書,研摩命理,無非求際遇之順利、聲譽之暢達。素位而行,有從不背,要皆修身之一助耳。丁茲人心澆薄、世道衰微,講求命運更應趨吉避兇,免非就是為常務之急。余不敢謂之命,只謂推命而已。溯行道以來,所見富貴之命固多,貧賤之命實亦不少。茲特先集百余則,公諸同好,并加批注,籍為研究之資。至因革損益,論短評長,皆折衷于典籍。若云創作,則吾豈敢。如瑩巨碩宏文,進而教之,更幸甚矣。
民國乙亥夏日浙江嘉興韋千里謹識于春申寓次
起例問答
問:何謂十天干,十二地支?
答:甲、乙、丙、丁、戊、己、庚、辛、壬、癸,此為十天干。
子、丑、寅、卯、辰、巳、午、未、申、酉、戌、亥,此為十二地支。
問:何謂六十花甲子?
答:十天干,十二地支以次聯貫,即構成下列六十花甲子。
甲子,乙丑,丙寅,丁卯,戊辰,己巳,庚午,辛未,壬申,癸酉,
甲戌,乙亥,丙子,丁丑,戊寅,己卯,庚辰,辛己,壬午,癸未,
甲申、己酉,丙戌,丁亥,戊子,己丑,庚寅,辛卯,壬辰,癸巳,
甲午,己未,丙申,丁酉,戊戌,己亥,庚子,辛丑,壬寅,癸卯,
甲辰,乙巳,丙午,丁未,戊申,己酉,庚戌,辛亥,壬子,癸丑,
甲寅,乙卯,丙辰,丁巳,戊午,己未,庚申,辛酉,壬戌,癸亥。
問:四柱是否指年柱、月柱、日柱、時柱?
答:然,每柱一干一支,四柱共四干四支,即俗所謂八字是也,例如
甲子 (此年柱也)
丙寅 (此月柱也)
乙丑 (此日柱也)
己卯 (此時柱也)
問:假如今年癸酉,其人三十七歲,何以知其所生一年為丁酉? 答:此非用推年法不可矣,推年之法多端,干支分推,較為簡便,詳述如下:
推所生之年干
必先將其人歲數之零數,從今年天干起,逆推至若干位,即以其干,為生年天干。(歲數若為整十無零,則作十數論)例如三十七歲,七為零數,今年癸酉,自癸至丁,逆數是得七位(癸一壬二辛三庚四己五戊六丁七)即知所生之年,天干值丁。
推所生之年支
必先將其人歲數除十二,視其余數若干,從今年地支起,逆推至若干位。即以其支為生年地支。(若除盡無余,即作十二數論)例如三十七歲,除三個十二,尚余一數。今年癸酉,酉屬第一位,即知所生之年,地支值酉(合觀上例,可以知為丁酉年生,即以丁酉兩字,排入年柱可也)
又如四十八歲。除四個十二,并無余數。故必須作十二數論,今年癸酉。 自酉至戌,逆數適得十二位(酉一申二未三午四巳五辰六卯七寅八丑九子十亥十一戌十二)即知所生之年,地支值戌。
又如四十歲。除三個十二,尚余四數今年癸酉,自酉至午,逆數適得四位(酉一申二未三午四)。即知其所生之年,地支值午。
問:如甲子年,自元旦至除夕,是否始終作甲子推算?
答:未可固定。蓋推年以立春為標準,其區別有三也。
(一) 在本年立春后生者,即以本年之干支,排為年柱。
(二) 在本年立春前生者,即以上一年之干支,排為年柱。
(三) 在本年十二月立春后生者,即以下一年之干支,排為年柱。列例如左下:
例一 假定三十七歲,正月初二日亥時生人。照今年癸酉計算,三十七歲,當為丁酉。萬年歷載明是年正月初二日戌時立春,是亥時在戌時之后,已過立春,即以本年干支,丁酉兩字,排為年柱。
例二
假定三十七歲正月初二日酉時生人,照今年癸酉計算,三十七歲,當為丁酉,萬年歷載明是年正月初二日戌時立春。是酉時在戌時之前,猶未立春。應以上一年之干支,丙申兩字,排為年柱(丁酉上一年為丙申)。
例三
假定三十六歲,十二月二十四日巳時生人,照今年癸酉計算,三十六歲,當為戊戌,萬年歷載明是年十二月二十四日辰時立春,是巳時在辰時之后,已過立春,應以下一年之干支,己亥兩字,排為年柱。(戊戌下一年為己亥)。
問:每年十二月建,是否固定?
答:此誠固定也。正月建寅,二月建卯,三月建辰,四月建巳,五月建午,六月建未,七月建申,八月建酉,九月建戌,十月建亥,十一月建子,十二月建丑。
問:如甲子年,正月建寅,固知其為寅月,然何以知其丙寅月。
答:此非用推月法不可矣,推月之法,先須熟讀歌訣,歌曰:甲己之年丙作首,乙庚之歲戊為頭,丙辛必定尋庚起,丁壬壬位順行流,更有戊癸何方覓,甲寅之上好追求。
甲己之年丙作首,甲年己年之正月,皆為丙寅,二月皆為丁卯,三月皆為戊辰,余類推,乙庚之歲戊為頭,己年庚年之正月,皆為戊寅,二月皆為己印,三月皆為庚辰,余類推,丙辛必定尋庚起,丙年辛年之正月,皆為庚寅。二月皆為辛卯,三月皆為壬辰,余類推。丁壬壬位順行流,丁年壬年之正月,皆為壬寅,二月皆為癸卯,三月皆為甲辰,余類推,更有戊癸何方覓,甲寅之上好追求,戊年癸年之正月,皆為甲寅,二月皆為乙卯,三月皆為丙辰,余類推。
問:甲年正月為丙寅月,是否由初一日至三十日,均作正月丙寅推算?
答:未可固定,蓋推月以節令為標準,其區別有三也。
(一)在本月節令后生者,即以本月所遁干支,排為月柱。
(二)在本月節令前生者,即以上月所適干支,排為月柱。
(三)在本月下一節令前生者,即以下月所遁干支,排為月柱。
問:十二月節令,異同如何,請詳言之?
答:正月立春節,二月驚蟄節,三月清明節,四月立夏節,五月芒種節,六月小暑節,七月立秋節,八月白露節,九月寒露節,十月立冬節,十一月大雪節,十二月小寒節。
例一
如癸卯年三月初九日卯時生,萬年歷載明是年三月初九日辰時清明,是卯時在辰時之前,猶未清明(即未進三月節)應以二月所遁干支,排為月柱,列式于下:
癸卯 (年)
乙卯 (月)
例二
如癸卯年三月初九日辰時生,萬年歷載明是年三月初九日辰時清明,是辰時已交清明(即已交三月節),應以三月所遁干支排為月柱,列式于下:
癸卯 (年)
丙辰 (月)
例三 如癸卯年十一月二十日丑時生,萬年歷載明是年十一月二十日丑時小寒,是丑時已交小寒,(即已進十二月節),應以十二月所遁干支,排為月柱,列式于下:
癸卯 (年)
乙丑 (月)
例四
如癸卯年正月初八日卯時生,萬年歷載明是年正月初八日辰時立春,是卯時在辰時之前,未過立春(即未進正月節)不獨癸卯年作壬寅推(癸卯上一年為壬寅),且須以壬寅年十二月所遁干支,排為月柱,(癸卯年正月之上一月,即壬寅年十二月。)列式于下:
壬寅 (年)
癸丑 (月)
例五 如癸卯年正月初八日辰時生,萬年歷載明是年正月初八日辰時立春,是辰時已交立春(即已進正月節),應以癸卯年正月所遁干支,排為月柱,列式于下:
癸卯 (年)
甲寅 (月)
例六
如癸卯年十二月二十日申時生,萬年歷載是年十二月二十日未時立春是申時在未時之后,已過立春(即已進下一年之正月節),不獨癸卯年作甲辰年推(癸卯年下一年為甲辰),且須以甲辰年正月所遁干支,排為月柱(癸卯年十二月之下一月,即甲辰年正月)。列式于下:
甲辰 (年)
丙寅 (月)
例七 如癸卯年十二月二十日午時生。萬年歷載明是年十二月二十日未是立春。是午時在未時之前,猶未立春(即未進下一上之正月節),仍以癸卯十二月所遁干支,排為月柱,列式于下:
癸卯 (年)
乙丑 (月)
問:推日之法如何?
答:較推年推月,皆為簡易,只須查看萬年歷,即知所生之日,是何干支。例如癸亥年正月初八日生人,是年萬年歷所載。
申(初一日為庚申)
正月小庚 午(十一日為庚午)
辰(廿一日為庚辰)
既知初一日為庚申,屈指順推,則知初八日應為丁卯矣(庚申初一辛酉初二壬戌初三癸亥初四甲子初五乙丑初六丙寅初七丁卯初八),即以丁卯兩字,排為日柱,列式于下。
癸亥 (年)
甲寅 (月)
丁卯 (日)
問:假如甲子日寅時,何由知其為丙寅時?
答:此非用推時法不可矣,推時之法,先須熟讀歌訣,歌曰:甲己還加甲,乙庚丙作初,丙辛從戊起,丁壬庚子居,戊癸何方發,壬子是真途。
甲己還加甲,甲日己日之子時,皆為甲子,丑時皆為乙丑,寅時皆為丙寅,余類推。
乙庚丙作初,乙日庚日之子時,皆為丙子,丑時皆為丁丑,寅時皆為戊寅,余類推。
丙辛從戊起,丙日辛日之子時,皆為戊子,丑時皆為己丑,寅時皆為庚寅,余類推。
丁壬庚子居,丁日壬日之子時,皆為庚子,丑時皆為己丑,寅時皆為庚寅,余類推。 戊癸何方發,壬子是真途,戊日癸日之子時,皆為壬子,丑時皆為癸丑,寅時皆為甲寅,余類推。
問:請述十天干之陰陽?
答:甲丙戊庚壬皆為陽,乙丁己辛癸皆為陰。
問:大運部位從何起點,請詳述之?
答:其起點皆根據所生之月建,如男命所生之年天干屬陽,或女命所生之年天干屬陰,運皆順行;男命所生之年天干屬陰,或女命所生之年天干屬陽,運皆逆行。
例如:男命甲子年,丙寅月生,甲屬陽,運皆順行,當從丙寅月建起點,順推而下。第一部運為丁卯,第二部運即為戊辰,以次遞進,列式于下:
(第一部運)丁卯
(第二部運)戊辰
(第三部運)己已
(第四部運)庚午 (第五部運)辛未
(第六部運)壬申
又如男命乙丑年戊寅月生,乙屬陰,運皆逆行,當從戊寅月建起點,逆推而上,第一部運為丁丑,第二部運即9為丙子,以次遞退,列式于下。
(第一部運)丁丑
(第二部運)丙子
(第三部運)乙亥
(第四部運)甲戌
(第五部運)癸酉
(第六部運)壬申
又如女命乙丑年戊寅月生乙屬陰,運皆順行,當從戊寅月建起點,順推而下,第一部運為己卯,第二部運,即為庚辰,以次遞進,列式于下。
(第一部運)己卯
(第二部運)庚辰
(第三部運)辛巳
(第四部運)壬午 (第五部運)癸未
(第六部運)甲申
又如女命甲子年丙寅月生,甲屬陽,運皆逆行,當從丙寅月建起點,逆推而上,第一部運為乙丑,第二部運,即為甲子,以次遞退,列式于下。
(第一部運)乙丑
(第二部運)甲子
(第三部運)癸亥
(第四部運)壬戌
(第五部運)辛酉
(第六部運)庚申
問:行運歲數,如何推算,亦請詳述?
答:運若順行,從生日生時,數至最近未來節之日時,運若逆行,從生日生時,數至最近已往節之日時,每三日為一歲,每一日為百二十天,每一時為十天,如離節三日,則一歲行運,如離節一日,則落地百二十天行運,離節一時,則落地十天行運,每足三日,方算一歲,且須扣算清楚,某年某月某日時交運,不得混稱幾歲,列例如下:
例一
男命甲子年正月十五日子時生
甲子 (年)
丙寅 (月)
戊辰 (日)
壬子 (時)
男命陽年干,運皆順行,從月建順推而下。
(第一部運)丁卯
(第二部運)戊辰
(第三部運)己已
(第四部運)庚午
(第五部運)辛未
(第六部運)壬申
運屬順行,數到最近未來節之日時,生立春后,最之未來節即是驚蟄,萬年歷載明是年二月初二日寅時驚蟄,由正月十五日子時,數至二月初二日寅時,共十六天又二時,(正月小)以三天為一歲折之,即知為五歲多一天二時,應在五歲百四十日后起運,每一運管十年運管十年,故第一部運,五歲起行,第二部運,為十五歲起行,列式如下。
五歲 丁卯
十五 戊辰
二五 己巳
三五 庚午
四五 辛未
五五 壬申
自甲子年正月十五日子時計算,必至己巳年正月十五日子時,(乙丑一丙寅二丁卯三戊辰四己巳五)。方算五歲足,再加百四十天,即知為己巳年六月初五日,始行第一部丁卯運,以次遞推,其為己卯年行第二部戊辰運,己丑年行第三部己巳運,顯而易知,蓋一運管十年,而十干亦周而復始也,若簡稱每逢己年六月初五日子時交換,亦可。 例二
女命甲子年正月十五日子時生。
甲子 (年)
丙寅 (月)
戊辰 (日)
壬子 (時)
女命陽年干,運皆逆行,從月建逆推而上。
(第一部運)乙丑
(第二部運)甲子
(第三部運)癸亥
(第四部運)壬戊
(第五部運)辛酉
(第六部運)庚申
運屬逆行,數至最近已往節之日時,生立春后,最近之已往節,即是立春,萬年歷載明,是年正月初一日巳時交立春,由正月十五日子時,數至正月初一日巳時,共十三天又七時,以三天為一歲折之,即知為四歲多一天七時,應在四歲百九十日后起運,每一運管十年,故第一部四歲起行,第二部十四歲起行,列式如下:
四歲 乙丑
十四 甲子
二四 癸亥
三四 壬戌
四四 辛酉
五四 庚申
自甲子年正月十五日子時計算,必至戊辰年正月十五日子時,方算四歲足,(乙丑一丙寅二丁卯三戊辰四)再加百九十天。即知為戊辰年七月甘五日子時,始行第一部乙丑運,以次遞推。其為戊寅年行第二部甲子運,戊子年行第三部癸亥運,顯而易知,蓋一運管十年,而十干亦周而復始也,若簡稱每逢戊年七月廿五日子時交換,亦可。
問:何為五行? 答:金木水火土是也。
問:五行之生克如何?
答:金生水,水生木,木生火,火生土,土生金;
金克木,木克土,土克水,水克火,火克金。
問:請述十天干,十二地支之五行?
答:甲乙寅卯皆為木,丙丁巳午皆為火,戊己辰戌丑未皆為土,庚辛申酉皆為金,壬癸亥子皆為水。寅辰巳申戌亥為陽,子丑卯午未酉為陰。
問:十二地支,中藏何物?
答:子中藏癸水。
丑中藏己土,辛金,癸水。
寅中藏甲木,丙火,戊土。
卯中藏乙木。
辰中藏乙木,癸水,戊土。
巳中藏丙火,戊土,庚金。 午中藏丁火,己土。
未中藏乙木,己土,丁火。
申中藏庚金,壬水,戊土。
酉中藏辛金。
戌中藏辛金,丁火,戊土。
亥中藏壬水,甲木。
問:何為財,官,印,食,比,劫,傷,殺?
答:皆五行生克之代名詞也。
問:請述財官印等之構成?
答:生我者,陽見陽,或陰見陰,為梟神。陰見陽,或陽見陰,為正印。
我生者,陽見陽,或陰見陰,為食神。陰見陽,或陽見陰,為傷官。
克我者,陽見陽,或陰見陰,為七殺。陰見陽,或陽見陰,為正官。
我克者,陽見陽,或陰見陰,為偏財。陰見陽,或陽見陰,為正財。
仝我者,陽見陽,或陰見陰,為比肩。陰見陽,或陽見陰,為劫財。
問:再請舉例明之,我字指何物。
答:我字即日干,例如甲木日干,遇丁火,甲為陽木,丁為陰火,甲木能生丁火,丁乃我生而陽見陰,即傷官也。又如辛金日干,遇乙木,辛為陰金,乙為陰木,辛金能克乙木,乙乃我克而陰見陰,即偏財也,特立表于后,以便檢查。
天干財官印等檢查表
日干 比肩 劫財 梟神 正印 偏財 正財 七殺
正官 食神 傷官
甲 甲 乙 壬 癸 戊 己 庚
辛 丙 丁
乙 乙 甲 癸 壬 己 戊 辛
庚 丁 丙
丙 丙 丁 甲 乙 庚 辛 壬
癸 戊 己
丁 丁 丙 乙 甲 辛 庚 癸
壬 己 戊 戊 戊 己 丙 丁 壬 癸 甲
乙 庚 辛
己 己 戊 丁 丙 癸 壬 乙
甲 辛 庚
庚 庚 辛 戊 己 甲 乙 丙
丁 壬 癸
辛 辛 庚 己
丙 癸 壬
壬 壬 癸 庚
己 甲 乙
癸 癸 壬 辛
戊 乙 甲
地支財官印等檢查表
日干 比肩 劫財 梟神正官 食神 傷官
甲 寅 卯 亥
酉 巳 午
乙 卯 寅 子
申 午 己
丙 巳 午 寅
戊
辛
庚
正印
子
亥
卯
乙 甲 丁
丙 丁 戊
丁 丙 己
偏財 正財 七殺
辰戌 丑未 申
丑未 辰戌 酉
申 酉 亥
子 辰戌 丑未
丁 午 巳 卯 寅 酉 申 子
亥 丑未 辰戌
戊 辰戌 丑未 巳 午 亥 子 寅
卯 申 酉
己 丑未 辰戌 午 巳 子 亥 卯
寅 酉 申
庚 申 酉 辰戌 丑未 寅 卯 巳
午 亥 子
辛 酉 申 丑未 辰戌 卯 寅 午
巳 子 亥
壬 亥 子 申 酉 巳 午 辰戌
丑未 寅 卯
癸 子 亥 酉 申 午 巳 丑未
辰戌 卯 寅
問:地支內所苦藏之字,其財官印綬,推法如何?
答:與推天干相同,詳參天干財官印等檢查表,按干、支、花甲子、排命、排運、五行、生克、財官印綬等,為推命之起端,學者不可不知,且不可不熟讀,否則如作文之不諳題目,文章何由而成。
天干篇
甲
五行:屬木
性別:屬陽
方位:東方
氣 :長生在亥,沐浴在子,冠帶在丑,臨官在寅,帝旺在卯(以上為氣之盛);
衰于辰,病于巳,死于午,墓于未,絕于申,胎于酉,養于戌(以上為氣之衰)。
勢 :旺于春(最旺),相于冬(次旺);休于夏(衰),囚于四立前各十八天(次衰);死
于秋(最衰)。按:四立為立春,立夏,立秋,立冬。
生 :甲生丙丁巳午;壬癸亥子生甲。
克甲:克戊己辰戌丑未;庚辛申酉克甲。
合 :甲己相合。
化 :日干為甲,逢己土,在辰戌丑未月則化土。 乙
五行:屬木
性別:屬陰
方位:東方
氣 :長生在午,沐浴在巳,冠帶在辰,臨官在卯,帝旺在寅(以上為氣之盛);
衰于丑,病于子,死于亥,墓在戌,絕于酉,胎于申,養于未(以上為氣之衰)。
勢 :旺于春(最旺),相于冬(次旺);休于夏(衰),囚于四立前各十八天(次衰),死
于秋(最衰)。
生 :乙生丙丁巳午;壬癸亥子生乙。
克 :乙克戊己辰戌丑未;庚辛申酉克乙。
合 :乙庚相合
化 :日干為乙,逢庚金,在巳酉丑申月則化金。
丙
五行:屬火
性別:屬陽 方位:南方
氣 :長生在寅,沐浴在卯,冠帶在辰,臨官在巳,帝旺在午(以上為氣之盛);
衰于未,病于申,死于酉,墓于戌,絕于亥,胎于子,養于丑(以上為氣之衰)。
勢 :旺于夏(最旺),相于春(次旺);休于四立前各十八天(衰)囚于秋(次衰),死于
冬(最衰)。
生 :丙生戊己辰戌丑未;甲乙寅卯生丙。
克 :丙克庚辛申酉;壬癸亥子克丙。
合 :丙辛相合
化 :日干為丙,逢辛金,在亥申子辰月則化水。
丁
五行:屬火
性別:屬陰
方位:南方
氣 :長生在酉,沐浴在申,冠帶在未,臨官在午,帝旺在巳(以上為氣之盛);
衰于辰,病于卯,死于寅,墓于丑,絕于子,胎于亥,養于戌(以下為氣之衰)。 勢 :旺于夏(最旺),相于春(次旺);休于四立前各十八天(衰),囚于秋(次衰),死
于冬(最衰)。
生 :丁生戊己辰戌丑未;甲乙寅卯生丁。
克 :丁克庚辛申酉;壬癸亥子克丁。
合 :丁壬相合
化 :日干為丁,逢壬水在亥卯未寅月則化木。
戊
五行:屬土
性別:屬陽
方位:中央
氣 :長生在寅沐浴在卯,冠帶在辰,臨官在巳,帝旺在午(以上為氣之盛);
衰于未,病于申,死于酉,墓于戌,絕于亥,胎于子,養于丑(以上為氣之衰)。
勢 :旺于四立前各十八天(最旺),相于夏(次旺),休于秋(衰),囚于冬(次衰),死
于春(最衰)。
生 :戊生庚辛申酉;丙丁巳午生戊。
克 :戊克壬癸亥子;甲乙寅卯克戊。 合 :戊癸相合
化 :日干為戊,逢癸水,在寅午戌巳月則化火。
己
五行:屬土
性別:屬陰
方位:中央
氣 :長生在酉,沐浴在申,冠帶在未,臨官在午,帝旺在巳(以上為氣之盛);
衰于辰,病于卯,死于寅,墓于丑,絕于子,胎于亥,養于戌(以上為氣之衰)。
勢 :旺于四立前各十八天(最旺),相于夏(次旺),休于秋(衰),囚于冬(次衰),死
于春(最衰)。
生 :己生庚辛申酉;丙丁巳午生己。
克 :己克壬亥子;甲乙寅卯克己。
合 :甲己相合。
化 :日干為巳,逢甲木,在辰戌丑未月,則化為純土。
庚 五行:屬金
性別:屬陽
方位:西方
氣 :長生在巳,沐浴在午,冠帶在未,臨官在申,帝旺在酉(以上為氣之盛);
衰于戌,病于亥,死于子,墓于丑,絕于寅,胎于卯,養于辰(以上為氣之衰)。
勢 :旺于秋(最旺),相于四立前各十八天(次旺),休于冬(衰),囚于春(次衰),死
于夏(最衰)。
生 :庚生壬癸亥子;戊己辰戌丑未生庚。
克 :庚克甲乙寅卯;丙丁巳午克庚。
合 :乙庚相合
化 :日干為庚,逢乙木,若在巳酉丑申月,則花為純金。
辛
五行:屬金
性別:屬陰
方位:西方 氣 :長生在子,沐浴在亥,冠帶在戌,臨官在酉,帝旺在申(以上為氣之盛);
衰于未,病于午,死于巳,墓于辰,絕于卯,胎于寅,養于丑(以上為氣之衰)。
勢 :旺于秋(最旺),相于四位前各十八天(次旺),休于冬(衰),囚于春(次衰),死
于夏(最衰)。
生 :辛生壬癸亥子;戊己辰戌丑未生辛。
克 :辛克甲乙寅卯;丙丁巳午克辛。
合 :丙辛相合。
化 :日干為辛,逢丙火,在申子辰亥月則化水。
壬
五行:屬水
性別:屬陽
方位:北方
氣 :長生在申,沐浴在酉,冠帶在戌,臨官在亥。帝旺在子(以上為氣之盛);
衰于丑,病于寅,死于卯,墓于辰,絕于巳,胎于午,養于未(以上為氣之衰)。
勢 :旺于冬(最旺),相于秋(次旺)休于春(衰),囚于夏(次衰),死于四立前各十八
日(最衰)。
生 :壬生甲乙寅卯;庚辛申酉生壬。
克 :壬克丙丁巳午;戊己辰戌丑未克壬。
合 :丁壬相合。
化 :日干為壬,逢丁火,在亥卯未寅月則化為木。
癸
五行:屬水
性別:屬陰
方位:北方
氣 :長生在卯,沐浴在寅,冠帶在丑,臨官在子,帝旺在亥(以上為氣之盛);
衰于戌,病于酉,死于申,墓于未,絕于午,胎于巳,養于辰(以上為氣之盛)。
勢 :旺于冬(最旺),相于秋(次旺),休于春(衰),囚于夏(次衰),死于四立前各十
八天(最衰)。
生 :癸生甲乙寅卯;庚辛申酉生癸。
克 :癸生丙丁巳午;戊己辰戌丑未克癸。 合 :戊癸相合
化 :日干為癸,逢戊土,在寅午戌巳月則化火。
地支篇
子
五行:屬水性別:屬陰方位:北方月令:十一月節氣:大雪為子月節;冬至為子月氣。藏干:癸生 :子生甲乙寅卯;庚辛申酉生子。克 :子克丙丁己午;戊己辰戌丑未克子。合 :子丑相合刑 :子卯相刑沖 :子午相沖害 :子未相害三合:申子辰合成水局方合:亥子丑合為北方
丑
五行:屬土
性別:屬陰
方位:中央月令:十二月節氣:小寒為丑月節;大寒為丑月氣。藏干:己癸辛生 :丑生庚辛申酉;丙丁己午生丑。克 :丑克壬癸亥子;甲乙寅卯克丑。合 :子丑相合刑 :酉戌相刑沖 :丑未相沖‘害 :丑午相害三合:乙酉丑合成金局方合:亥子丑合為北方
寅
五行:屬木性別:屬陽
方位:東方
月令:正月
節氣:立春為寅月節,雨水為寅月氣。
藏干:甲丙戊
生 :寅生丙丁巳午,壬癸亥子生寅。
克 :寅克戊己辰戌丑未,庚辛申酉克寅。合 :寅亥相合刑 :寅巳相刑沖 :寅申相沖害 :寅巳相害三合:寅午戌合成火局方合:寅卯辰合為東方
卯
五行:屬木性別:屬陰方位:東方月令:二月節氣:驚蟄為卯月節;春分為卯月氣。藏干:乙生 :卯生丙丁己午;壬癸亥子生卯。
克 :卯克戊己辰戌丑未;庚辛申酉克卯
合 :卯戌相合
刑 :子卯相刑
沖 :卯酉相沖
害 :卯辰相害
三合:亥卯未合成木局方合:寅卯辰合為東方
辰
五行:屬土性別:屬陽方位:中央月令:三月節氣:清明為辰月節,谷雨為辰月氣。藏干:戊乙癸生 :辰生庚辛申酉;丙丁已午生辰。克 :辰克壬癸亥子;甲子寅卯克辰。合 :辰酉相合刑 :二辰自刑沖 :辰戌相沖害 :卯辰相害
三合:申子辰合成水局
方合:寅卯辰合為東方
巳
五行:屬火性別:屬陽方位:南方月令:四月節氣:立夏為巳月節;小滿為巳月氣。藏干:丙戊庚生 :巳生戊己辰戌丑未;甲乙寅卯生巳。克 :巳克庚辛申酉;壬癸亥子克巳。合 :巳申相合刑 :寅己相刑巳申相刑沖 :已亥相沖害 :寅巳相害三合:巳酉丑合成金局方合:己午未合為南方
午
五行:屬火
性別:屬陰
方位:南方
月令:五月
節氣:芒種為五月節夏至為五月氣
藏干:丁己生 :午生戊己辰戌丑未;甲乙寅卯生午克 :午克庚辛申酉;壬癸亥子克午合 :午未相合刑 :二午自刑沖 :子午相沖害 :丑午相害三合:寅午戌合成火局方合:巳午未合為南方
未
五行:屬土性別:屬陰方位:中央月令:六月節氣:小暑為未月節;大暑為未月氣。
藏干:己丁乙
生 :未生庚辛申酉;丙丁已午生未。
克 :未克壬癸亥子;甲乙寅卯克未。
合 :午未相合
刑 :戌未相刑
沖 :丑未相沖害 :子未相害三合:亥卯未合成木局方合:巳午未合為南方
申
五行:屬金性別:屬陽方位:西方月令:七月節氣:立秋為申月節,處暑為申月氣。藏干:戊庚壬生 :申生壬癸亥子;戊己辰戌丑未生申。克 :申克甲乙寅卯;丙丁己午克申。合 :巳申相合刑 :巳申相刑
沖 :寅申相沖
害 :申亥相害
三合:申子辰合成水局
方合:申酉戌合為西方
酉
五行:屬金性別:屬陰方位:西方月令:八月節氣:白露為酉月節;秋分為酉月氣。藏干:辛生 :酉生壬癸亥子;戊己辰戌丑未生酉。克 :酉克甲乙寅卯;丙巳午克酉。合 :辰酉相合刑 :二酉自刑沖 :卯酉相沖害 :酉戌相害三合:巳酉丑合成金局方合:申酉戌合為西方
戌
五行:屬土
性別:屬陽
方位:中央
月令:九月節氣:寒露戌月節,霜降為戌月氣。藏干:戊辛丁生 :戌生庚辛申酉;丙丁巳午生戌。克 :戌克壬癸亥子;甲乙寅卯克戌。合 :卯戌相合刑 :丑刑戌戌刑未沖 :辰戌相沖害 :酉戌相害三合:寅午戌合成火局方合:申酉戌合為西方
亥
五行:屬水性別:屬陽方位:北方
月令:十月
節氣:立冬為亥月節,小雪為亥月氣。
藏干:壬甲
生 :亥生甲乙寅卯;庚辛申酉生亥。
克 :亥克丙丁巳午;戊己辰戌丑未克亥。
合 :寅亥相合
刑 :二亥自刑
沖 :已亥相沖
害 :申亥相害
三合:亥卯未合成木局
方合:亥子丑合為北方
人元篇
人元者,即地支內所藏之天干也,已見地支篇,可參閱之。
人元之利
(一)可以輔助天干地支之不逮,例如:
癸卯 丁巳 甲寅 甲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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