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職報告也稱供職發言。供職報告一般都是新提名推薦擔任某一職務的人選向選舉或任命機構所作的口頭宣讀的報告。供職報告是提名人選即報告人同選舉或任命機關組成人員面對面交流的主要渠道。供職報告的質量和水平,反映報告人的素質,關系報告人的形象,直接影響選舉或任命機關組成人員的決定任命的表決結果。
供職報告按照接受報告人的不同,可以分為權力機關供職報告、行政機關供職報告、審判機關供職報告、檢察機關供職報告、人民團體供職報告、學術組織供職報告、企業供職報告、事業單位供職報告等。
供職報告一般由標題、報告人、接受報告人、正文、結尾構成。
規范的標題應當寫作“供職報告”。供職是報告事由,報告是文種。用“供職發言,的名字,有報告人虛心自謙之意,但報告也是向上級匯報產請求上級指示、審議、批準,不存在不謙虛的問題。并且,報告人作為提名人選,是依照黨管干部原則和有關程序產生的,報告人是按照組織和群眾的要求供職的。因此,用報告這個文種是題中應有之義。
接受報告人實際上就是選舉或決定任命的機關。適應口頭報告的特點,供職報告一般不稱呼組織機構名稱,而稱呼機關組成人員的職務。如向人大及其常委會作供職報告,不說“人民代表大會”,而說“各位代表”;不說“人大常委會”, 而說“主任、各位副主任、秘書長,各位委員”。
報告正文一般分為三大部分。第一部分簡要介紹自己的基本狀況和對提名人選的職務的認識。第二部分是主體部分,講自己供職的條件和工作設想。第三部分對人大常委會的決定任命結果表明態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