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領啟事
招領啟事是指拾到東西后尋找失主前來認領的一種應用文書。
招領啟事主要包括標題、正文、落款三部分內容:
1.標題。在第一行中央寫上“招領啟事’招領皮包”等字樣,字體稍大于正文。
2.正文。一般來說,在招領啟事中只寫拾到東西的名稱,以及失主到何地、找何人認領。所拾東西的時間、地點、數量、特征等具體情況留待失主認領時核實,以防止他人冒領。
3.落款。寫清招領啟事的單位名稱或個人姓名,并在其下方標明發布招領啟事的日期。
【例文3】
招領啟事
本旅社于4月5日上午拾得皮包一個,內有手機、手表、人民幣、身份證、票據等,望失主前
來認領。
XX旅社
2007年4月5日
[簡析]這則招領啟事點明拾到東西的時間和名稱,具體數目沒有實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