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務業最新一般納稅人認定標準
國家稅務總局下發《關于交通運輸業和部分現代服務業營業稅改
征增值稅試點增值稅一般納稅人資格認定有關事項的公告》(國家稅
務總局公告2013年第28號),對交通運輸業和部分現代服務業營業
稅改征增值稅試點增值稅一般納稅人資格認定有關事項做出具體規
定。
公告分兩個層面明確了全國范圍內交通運輸業和部分現代服務業
營改增試點納稅人增值稅一般納稅人資格認定有關事項,一是明確
試點前的特殊處理辦法,二是明確試點之后應按正常程序辦理認定。
文件規定,除本公告第三條規定的情形外,營改增試點實施前
(以下簡稱試點實施前)應稅服務年銷售額滿500萬元的試點納稅人,
應向國稅主管稅務機關(以下簡稱主管稅務機關)申請辦理增值稅一
般納稅人資格認定手續。
試點納稅人試點實施前的應稅服務年銷售額按以下公式換算:應
稅服務年銷售額=連續不超過12個月應稅服務營業額合計÷(1+3%)
按照現行營業稅規定差額征收營業稅的試點納稅人,其應稅服務
營業額按未扣除之前的營業額計算。
試點實施前已取得增值稅一般納稅人資格并兼有應稅服務的試點
納稅人,不需要重新申請認定,由主管稅務機關制作、送達《稅務
事項通知書》,告知納稅人。
試點實施前應稅服務年銷售額不滿500萬元的試點納稅人,可以
向主管稅務機關申請增值稅一般納稅人資格認定。
同時,文件還規定,試點實施后,試點納稅人應按照國家稅務總
局令第22號及其相關規定,辦理增值稅一般納稅人資格認定。
文件還指出,按營改增有關規定,在確定銷售額時可以差額扣除
的試點納稅人,其應稅服務年銷售額按未扣除之前的銷售額計算。
試點納稅人兼有銷售貨物、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勞務以及應稅服務
的,應稅貨物及勞務銷售額與應稅服務銷售額分別計算,分別適用
增值稅一般納稅人資格認定標準。
試點納稅人取得增值稅一般納稅人資格后,發生增值稅偷稅、騙
取出口退稅和虛開增值稅扣稅憑證等行為的,主管稅務機關可以對
其實行不少于6個月的納稅輔導期管理。
上述規定自2013年8月1日起施行。
一、最新一般納稅人資格認定標準?
一年增值稅銷售額(包括出口銷售額和免稅銷售額)達到或超過以
下規定標準:
1.工業企業年應稅銷售額在50萬元以上;
2.商業企業年應稅銷售額在80萬元以上。
3.來源:增值稅一般納稅人資格認定管理辦法(2010年3月20
日起施行)。
二、什么叫一般納稅人?
1.一般納稅人是指年應征增值稅銷售額超過財政部規定的小規模
納稅人標準的企業和企業性單位。
2.凡符合增值稅一般納稅人條件的納稅人,都必須主動提出申請,
向主管稅務機關申請辦理一般納稅人的認定手續。
3.納稅人應當在申報期結束后40日(工作日)內向主管稅務機關
報送《增值稅一般納稅人申請認定表》(見附件1,以下簡稱申請
表),申請一般納稅人資格認定。
4.認定機關應當在主管稅務機關受理申請之日起20日內完成一
般納稅人資格認定,并由主管稅務機關制作、送達《稅務事項通知
書》,告知納稅人。
5.納稅人未在規定期限內申請一般納稅人資格認定的,主管稅務
機關應當在規定期限結束后20日內制作并送達《稅務事項通知書》,
告知納稅人。
6.經稅務機關審核認定的一般納稅人,可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增
值稅條例》第4條的規定計算應納稅額,并使用增值稅專用發票。
7.對符合一般納稅人條件但不申請辦理一般納稅人認定手續的納
稅人,應按銷售額依照增值稅稅率計算應納稅額,不得抵扣進項稅
額,也不得使用增值稅專用發票。
三、一般納稅人資格證明?
1.增值稅一般納稅人資格認定管理辦法第10條規定:
主管稅務機關應當在一般納稅人《稅務登記證》副本“資格認定”
欄內加蓋“增值稅一般納稅人”戳記,“增值稅一般納稅人”戳記
印為紅,印模由國家稅務總局制定。
2.一般納稅人資格證書。
3.北京一般納稅人資格證明、上海一般納稅人資格查詢。
四、一般納稅人有什么好處?
1.一般納稅人可以可開專用發票(即可抵扣發票),增值稅發票
(17%);
2.一般納稅人的財務、稅務、管理要求規范,財務人員要求高,
可以減少經營風險、涉稅風險;
3.一般納稅人可以證明公司的實力,能與更大的公司合作,通常
大公司都是一般納稅人,因此生意容易做大;
4.一般納稅人取得增值稅進項票可以抵扣,稅負比較合理,毛利
低一點的生意也可以做,因此生意也容易作大。
五、如何申請一般納稅人資格(一般納稅人申請程序流程)?
1.當事人提出申請并提供下列證件、資料:
1)《稅務登記證》副本;
2)財務負責人和辦稅人員的身份證明及其復印件;
3)會計人員的從業資格證明或者與中介機構簽訂的代理記賬協議
及其復印件;
4)經營場所產權證明或者租賃協議,或者其他可使用場地證明及
其復印件;
5)國家稅務總局規定的其他有關資料。
2.領取、填報《增值稅一般納稅人認定書》
納稅人領取《增值稅一般納稅人認定書》后,應當按照規定內容
逐項如實填寫或粘貼相關資料,并加蓋企業印章,經法定代表人或
業主簽字后,將《增值稅一般納稅人認定書》及書面申請提交受理
國家稅務機關。
3.核發增值稅一般納稅人資格證書:
1)納稅人提交的證件、資料齊全且《增值稅一般納稅人認定書》
的填寫內容符合規定的,受理機關報縣(區)國家稅務局審核批準。
2)稅務機關自受理增值稅一般納稅人認定申請之日起30日內審
批,向納稅人核發增值稅一般納稅人資格證書,在稅務登記證副本
左上角加蓋”暫定一般納稅人”章。
3)納稅人申請認定一般納稅人的,主管稅務機關初審時必須指派
至少兩人到納稅人生產經營場所進行實地調查并據實寫出調查報告,
稅政部門收到主管稅務機關報送的資料后應派人到納稅人生產經營
場所進行實地調查。
4)納稅人提交的證件和資料不齊全或《增值稅一般納稅人認定書》
的填寫內容不符合規定的,受理稅務機關應當場通知其補正或重新
填報。
5)對審核不符合條件的,不予批準為增值稅一般納稅人的,稅務
機關應通知申請人并退回所有申請資料。
[服務業最新一般納稅人認定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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