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是指兩人或幾人之間、兩方或多方當事人之間在辦理某事時,為了
確定各自的權利和義務而訂立的各自遵守的條文。對于不同行業、不同領
域有對應行業的合同模板,條款普遍適用于該行業領域,特殊條款可進行
補充協商后添加,對于合同模板的選用要兼顧權威性和時效性,下面一起
看下為大家整理的精選合同范本。
沒簽勞動合同怎么賠償1
用人單位依法需要和建立勞動關系的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在勞動者
入職時或入職后的一段時間內,用人單位如果沒有和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
的,用人單位要承擔什么樣的法律后果或者說用人單位不簽合同將需要怎
么賠償呢
在討論用人單位應承擔的法律責任之前,我們需要了解一下為什么國
家會通過法律形式強制要求用人單位必須與勞動者簽訂書面的勞動合同,
也就是:
【問題一】勞動合同到底能起到什么作用
1、勞動合同是建立勞動關系的基本形式。以勞動合同作為建立勞動
關系的基本是世界各國普遍的、通常的做法。
2、勞動合同是促進勞動力資源合理配置的重要手段。用人單位可以
根據生產經營的需來要確定錄用勞動者的條件、方式和數量,并且通過簽
訂不同類型不同期限的勞動合同來合理使用勞動力、控制企業經營成本,
同時也有利于發揮勞動者的特長。
3、勞動合同有利于避免或減少勞動爭議。勞動合同要明確約定勞動
者和用人單位的權利義務,這既是對合同主體雙方的保障又是一種約束,
有助于提高雙方履行合同的自覺性,促使雙方正確行使權力,嚴格履行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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務。從而有效避免或減少勞動爭議的發生,有利于勞動關系的和諧、穩定。
【問題二】既然勞動合同如此重要,那么如果用人單位不依法與勞動
者簽訂勞動合同的,將會承擔什么樣的法律后果呢
《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二條規定,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
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
工資。
按照上述規定,單位面臨的第一個直接后果是: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
倍的工資。
也就是說,入職之日起30天內,單位必須與勞動者簽合同,否則就
要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問題三】有些“精明”的勞動者就想了,既然不簽勞動合同有兩倍
的工資,那如果單位一直沒跟我簽,那我就一直拿兩倍的工資,那不是爽
死了
想的挺美!
立法者早就考慮到了這個問題。
賠償期限須有法律的明文規定,沒有規定的,主張賠償將沒有法律依
據。
根據《勞動合同法》第82條的字面理解(文義解釋),僅是從入職的第
2個月至第12個月需要賠償二倍工資。也就是說,未簽訂勞動合同的雙
倍工資賠償最多只有11個月。
在目前的司法實踐中,以未簽勞動合同為由主張二倍工資賠償的仲裁
或訴訟,最多也只能獲得11個月雙倍工資的賠償。石祖新律師特提供北
上廣、江蘇、浙江的最新案例供大家參考(案例附在文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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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四】那超過一年都沒有簽訂勞動合同,是不是就沒有懲罰了嗎
非也。此時單位將需要承擔第二個法律后果:
超過一年不與勞動者簽勞動合同的,視為已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
同。
《勞動合同法》第十四條第三款規定,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滿一年
不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視為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已訂立無固定期
限勞動合同。
《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第七條規定,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滿一年
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自用工之日起滿一個月的次日至滿一年
的前一日應當依照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二條的規定向勞動者每月支付兩倍
的工資,并視為自用工之日起滿一年的當日已經與勞動者訂立無固定期限
勞動合同,應當立即與勞動者補訂書面勞動合同。
【問題五】那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對勞動者有什么好處呢
1、今后無需再因簽不簽勞動合同的事情犯愁。
2、單位不能隨意的調崗降薪----工資一般只能漲不能跌,職務一般只
能升不能降;
3、只要勞動者不犯錯(且要達到嚴重違紀的程度),單位不能隨意辭退,
否則將需要支付賠償金。
【問題六】既然未簽勞動合同有這么多好處,某些“精明”的勞動者
又開始想了,那我就想辦法故意拖延不簽唄,豈不是好處多多
只能說,你想多了。
立法者早就考慮到會有這種人、這種事,好處怎么能讓你都占了呢。
《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第五條規定,自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經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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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單位書面通知后,勞動者不與用人單位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
應當書面通知勞動者終止勞動關系,無需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但是應
當依法向勞動者支付其實際工作時間的勞動報酬。
根據上述規定,勞動者經單位通知不及時簽訂勞動合同的,單位可以
辭退且無需支付經濟補償金。二倍工資那就更談不上了。
當然,實踐中也有很多單位的人力資源管理并不嚴謹,導致未及時辭
退這類員工而仍需要付出二倍工資的代價……
【延伸問題】未簽勞動合同除以上兩項懲罰外,用人單位還將面臨以
下風險:
一、因未簽合勞動同,員工可能會隨時辭職,且較大可能無需向單位
賠償。這樣一來,單位對員工的約束力變弱,單位的用工管理將面臨各種
變數。
二、
將不能以試用不符合錄用條件為由辭退員工,且需要支付補償金。因
為沒有勞動合同,單位將無法證明雙方約定了試用期和錄用條件,因此,
即便在“試用期”內辭退員工也需要支付經濟補償金。
三、
未簽勞動合同不能免除為勞動者繳納社保、公積金的法定義務。只要
雙方存在勞動關系,用人單位就應履行勞動法律法規所規定的各項義務。
若不履行,勞動者可向勞動監察部門投訴。
【問題七】勞動者如何獲得未簽勞動合同的二倍工資賠償呢
應及時申請勞動仲裁。
有同學說,向勞動監察部門申訴不也可以嗎實踐中,勞動監察部門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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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主要解決違法用工、拖欠工資、超時加班等問題,涉及法定賠償的事項
會告知你去申請勞動仲裁。
【問題八】如何確保仲裁委/法院能支持你的賠償主張呢
石祖新律師在此提醒,應充分重視勞動仲裁或訴訟時的舉證問題。
按照民事訴訟“誰主張,誰舉證”的舉證原則,要想賠償獲得獲得仲
裁委或法院的支持,核心問題是你要能證明與用人單位存在勞動關系。因
此,勞動者要及時搜集能夠證明雙方勞動關系的確切證據,而且最好是在
離職前就能夠收集或固定相關證據,否則離職后的取證工作將變得十分困
難。
【問題九】那么,能夠證明勞動關系的證據有哪些呢
比如工作證或工作牌(最好蓋有公章)、工資卡交易記錄、工資條、有
公司名稱的工裝、去地稅局打印并蓋章的個稅完稅證明、用人單位為你辦
理的暫住證、考勤記錄、社會保險繳納記錄、派工單、同事證言(離職在職
的都可以)、錄音錄像或者其它有你名字和公章或老板簽字的的書面材料
等。
【問題十】最后,還應注意仲裁時效的問題。
從離職之日起,勞動仲裁時效為一年。如果想要盡早拿到賠償,一定
要及時申請勞動仲裁哦。
沒簽勞動合同怎么賠償2
勞動合同是勞動者與用工單位之間確立勞動關系,明確雙方權利和義
務的協議。勞動合同按合同的內容分為勞動合同制范圍以內的勞動合同和
勞動合同制范圍以外的勞動合同;按合同的形式分為要式勞動合同和非要
式勞動合同。那么,在雇傭關系產生之后未簽訂勞動合同,應如何賠償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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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網整理了相關資料,下面我們一起來了解一下:
1、勞動合同法第82條規定:
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簽訂書面勞
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2倍工資。
2、不簽訂勞動合同在什么情況下可以獲得雙倍賠償
勞動者同意并且積極和公司簽訂勞動合同,但是公司拒絕簽訂;
未簽訂合同的情形發生在2008年2月1日以后;
并且從進入公司滿一個月以后即第二個月開始計算。
3、勞動者不與公司簽訂合同
公司不依法與勞動者簽訂書面合同,才需要承擔支付每月2倍工資。
如果是勞動者故意或者不愿意與公司簽訂書面的勞動合同的,不適用
改條款。
職工故意或者不愿意簽訂勞工合同,則不能獲得2倍工資。勞動合同
是勞動者與用工單位之間確立勞動關系,明確雙方權利和義務的協議。勞
動合同按合同的內容分為勞動合同制范圍以內的勞動合同和勞動合同制
范圍以外的勞動合同;按合同的形式分為要式勞動合同和非要式勞動合同。
沒簽勞動合同怎么賠償3
勞動合同法對對書面勞動合同的簽訂作出了強制性的法律規定,對未
簽訂勞動合同的行為設立了“二倍工資”的懲罰性規定。那么未簽勞動合
同怎么賠償下面由法律快車的在本文詳細介紹。
未簽勞動合同怎么賠償
1、從未簽訂勞動合同,最長能主張11個月的二倍工資。
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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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2、未簽勞動合同二倍工資,適用一年的訴訟時效。
勞動爭議申請仲裁的時效期間為一年。仲裁時效期間從當事人知道或
者應當知道其權利被侵害之日起計算。未簽勞動合同二倍工資屬于懲罰性
賠償,不屬于勞動報酬范疇,因此適用此一年的仲裁時效,即時效從主張
權益之日起向前計算一年。
3、“補簽”勞動合同,不能再主張未簽勞動合同二倍工資。
雙方勞動關系存續一定時間后,勞動者與用人單位在協商一致的前提
下,簽訂勞動合同,將日期補簽至實際用工之日的行為,已經構成雙方間
的“合意”,不能再請求二倍賠償。
4、員工個人原因未簽訂勞動合同,不能主張未簽勞動合同二倍工資。
“未簽勞動合同二倍工資”是用人單位拒絕與勞動簽訂書面勞動合同
的情況下所應承擔的懲罰性法律責任,因此其適用前提條件是因用人單位
的原因,雙方間未簽訂書面勞動合同。如果是勞動者拒絕簽訂勞動合同,
同樣不能再請求二倍賠償。
用人單位無需支付賠償金的情形有哪些
1、用人單位在未取得營業執照的籌備期間無需支付二倍工資。
2、公司人力資源主管、法務主管、高管未簽訂勞動合同的無需支付
二倍工資,除非上述人員能舉證證明曾向用人單位要求簽訂合同,遭到惡
意拒絕。
3、勞動者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用人單位在違背真
實意思的情況下與其訂立或者變更勞動合同,致勞動合同無效的,用人單
位無需支付二倍工資,同時可依勞動合同法三十九條解除勞動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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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有證據證明勞動者將勞動合同拿走隱匿,或勞動者授意他人代簽
勞動合同的。
5、因不可抗力或其他客觀情況致未簽訂勞動合同的。
6、雙重勞動關系中后單位未簽訂勞動合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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