樂事養老
“朋友圈”侵權要負法律責任嗎
作為一個廣受歡迎的社交平臺,朋
友圈日漸成為朋友之間交流的重要方式。很
不堪入目
,具有侮辱性,
小張的行為已經構成
對小李名譽權的侵犯。后經法官耐心調解,小
張刪掉了朋友圈的內容并向小李賠禮道歉,多人喜歡在朋友圈發狀態,表達對生活的熱
愛,
對事件的看法等
。
然而如在朋友圈發表不小李也原諒了小張的行為。
當言論,也有惹上官司的風險。近日,某法院
律師解答:
名譽權是人們依法享有的對自己所獲得
審結一起名譽權糾紛案。
小張和小李同在一家公司上班,雖隸屬
不同部門,但關系很好,可最近小李卻把小張
的客觀社會評價排除他人侵害的權利。人們
有權維護自己的名譽免遭不正當的貶低,有
告上了法庭。原來,小張在朋友圈發了一條50
遼
寧
乾
朗
律
師
事
務
所
胡
乙
娟
權在名譽權受侵害時要求侵權人停止侵害、
恢復名譽、消除影響、賠禮道歉。朋友圈是社多字的不當言論,配圖雖經過馬賽克處理,但
小李認出照片中人就是自己,且所配文字帶
有侮辱性,嚴重侵犯了自己的名譽權,故小李
交網絡的一種互動工具,不能發表不實的,貶
低、損毀他人人格或
毀壞他人名譽的不當
言論。侵害他人名譽
一氣之下將小張告上法庭
,
要求小張賠禮道
歉并賠償精神損失費2萬元。
法院經審理查明
,雖然小張對照片的臉
部進行了馬賽克處理,但周圍的同事均一眼
權,不但構成民事侵
權,嚴重的還可能構
就認出這張照片就是小李,且照片所配文字成侮辱罪或誹謗罪。
個人能否為他人提供有償法律服務
李女士與工作單位發生勞動爭議,到
先生5000元。
了有維權經驗的劉先生
,并簽訂了維權協議,律師解答:
約定由劉先生為其提供勞動爭議案件的策
劃、咨詢,李女士支付案件執行到手金額的
公民擔任代理人或辯護人一般有三種情
況:一是自愿無償幫助,大多是當事人的親
友,出于自愿,不收取報酬;二是出于工作任30%o通過劉先生的努力,在法院審理過程
中,李女士與工作單位和解,領取了4萬元賠
償金
。之后,李女士僅同意支付3000元作為
維權費用,因此,劉先生向法院提起訴訟,要
務,多由所在單位指派或委托;三是出于營利
目的,
一般以當事人親友的名義參加訴訟,并
收取一定的代理報酬。
公民代理人參與訴訟,為當事人提供法律
服務,解決社會糾紛,在當事人自愿的前提下,收
求李女士按照約定支付維權費用12000元并
承擔本案訴訟費。法院審理認為,依據相關文
件精神,未經司法行政機關批準的公民個人
與他人簽訂的有償法律服務合同,法院不予
取一定的勞動報酬是合情合理的
,
尤其是在不發
達地區,律師人數較少,老百姓收入較低,所以公
民代理是非常有必要的。但是,社會上一些人將
這種公民代理變成了一種職業,他們往往被稱為
“黑律師”,
即不具備律師執業資格而非法攬訟的
保護,但對于受托人為提供服務實際發生的
差旅等合法費用,法院可以根據當事人的請
求給予支持。考慮到劉先生確實履行了維權
協議約定的義務,付出了勞務,產生了一定的
實際支出,李女士從劉先生的代理行為中實
人,也包括一些在法律咨詢公司和信息咨詢公司
非法招攬代理訴訟業務的人。
由于當事人普遍缺乏相關法律知識,無
際獲得了法律服務,最終判定李女士給付劉
42
LEHUOLAOIA
樂活老年?2019年3月
法辨別代理人是否有合法資質,“黑律師
”往往
又以律師名義自居,誤導當事人,不去解釋公民
代理和律師代理之間的區別。而且為招攬生意,
代理的無償性、非職業性。
所以當事人在選擇法律服務時應盡量選
取正規的律師事務所,不要貪圖便宜,打官
進行風險代理,盲目向當事人承諾,同時在司法
機關,以當事人的朋友或親戚身份出庭,很少表
司主要看證據,切不可被“黑律師”鼓吹的其
有高超的訴訟技巧、有熟人在法院等謊話所
明自己法律服務工作者的事實
,這違背了公民
蒙蔽。
借錢不還算嗎
徐某從20世紀80年代起開始做電器生
意,
效益一直不錯,
并與左鄰右舍的居民結識熟
及其他,銷聲匿跡,躲避出借人的討
要等,
這就屬于罪。
在本案中,徐某隱瞞無經濟能力真相,騙悉。但后來電器經營競爭激烈,徐某的生意每況
愈下,貨物嚴重積壓,流動資金陷入窘境。為能
取借款后“人間蒸發”的行為,顯系存在非法占
有故意,徐某沒有信守誠信,受到刑事處罰,純騙到借款,
徐某隱瞞了債務纏身的真相,通過熟
人并許以高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