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監控中心管理制度
一、監控中心管理制度
第一條自覺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和公司的各項規章制度。
第二條加強業務學習,熟練掌握監控各系統的性能、功能及操作要領,充
分發揮各自的聰明才智,盡心盡責完成各自的崗位工作。
第三條監控中心工作人員進入監控中心后應隨手關門,并隨時檢查監控機
房及監控大廳兩側入口,確保通道鎖閉,禁止無關人員隨意進出。
第四條監控中心工作人員當班期間應對各自崗位監控內容及運行狀況及
時做好記錄,如發現異常應及時與班長溝通,如遇重大問題應及時向監控中心負
責人、營運監控部及公司領導報告。
第五條嚴禁將外來盤片帶入監控中心,嚴禁將一切外存儲設備接入系統進
行數據復制或進行惡意破壞,嚴禁私自更改監控系統中程序及相關數據,嚴禁在
計算機上玩游戲。嚴禁在監控中心私接和亂接電源,嚴禁使用電爐等大功率電
器。
第六條工作人員對監控中心存在的隱患及設備故障要及時報告,并與有關
部門及時聯系處理。非常情況下應立即采取應急措施并保護現場,嚴禁自行打開
故障設備,盲目亂試。
第七條交接班時,接班人員應提前10分鐘到達監控中心進行交接班,交
班人員應仔細填寫需交接的內容,對未處理完的交辦事務應與接班人員交代清楚
后方可離開,交接雙方應認真填寫交接記錄。
第八條監控中心工作人員應嚴格遵守保密制度,對涉及機密或是本單位應
保密的事項,必須嚴守機密,不得泄漏。監控中心所有記錄資料(包括各類臺帳、
視頻錄像等)屬內部資料,不得外借或供非監控中心人員翻閱,如因特殊情況其
他單位或部門需借閱或拷貝數據的,須經公司領導同意,辦理借閱手續后方可借
閱或拷貝,同時監控中心應督促及時歸還借閱的資料。
第九條各班監控人員須做好當班的衛生工作,做到操作臺面整潔、衛生,
垃圾及時清理。晚班人員在交班前須對監控中心大廳、機房、網管室及會議室做
全面的衛生清理工作,要求做到無灰塵、紙屑、雜物、室內物品擺放整齊、井然
有序。
第十條監控中心工作人員上班時應按規定穿著制服,換季換裝時,全班應
服裝統一。
第十一條監控中心工作人員應用語文明、禮貌,著裝整潔,坐姿端正,上
班時間不閑聊,不做與工作無關的事情。監控人員須換鞋后才能進入監控大廳,
允許進入的其他人員應在門口穿上鞋套后再進入。
第十二條監控中心應保持整潔,嚴禁吸煙、吐痰,嚴禁隨地亂丟紙屑、果
皮,嚴禁在監控大廳內用餐,嚴禁在計算機或操作臺附近放置可能危及設備安全
的物品。
第十三條監控中心工作人員應嚴格遵守勞動紀律,不得隨意換班,不得遲
到早退,嚴禁擅自脫崗離崗。因事請假的,須事前向監控中心負責人辦理書面請
假手續,并按管理權限審批。
第十四條外部單位及部門因工作需要進入監控中心時,必須在得到公司領
導的口頭或書面批準后,才能允許進入監控中心,同時監控中心應及時做好出入
登記。
第十五條非監控中心人員在允許進入監控大廳后須聽從監控中心工作人
員指揮,未經公司領導同意不得隨意在監控中心進行拍照或攝像。除維護單位外,
嚴禁非監控中心人員對監控系統進行操作,嚴禁將一切外存儲設備接入系統。
第十六條嚴禁一切新聞媒體在未取得公司領導批準的情況下對監控中心
人員進行采訪或私自在監控中心進行錄像。
二、監控中心管理內容
(一)加強業務學習,熟練掌握監控各系統的性能、功能及操作要領。
(二)除管理局及聯勤、執法單位外,其他單位及部門因工作需要進入監控
中心時,須經公司領導批準,并做好出入登記。禁止無關人員隨意進出監控中心。
(三)監控人員應做好記錄,發現異常情況時應立即匯報班長,如遇重大問
題應及時向監控中心負責人、營運監控部及公司領導報告。
(四)嚴禁將外存儲設備接入系統進行數據復制或進行惡意破壞。
(五)嚴禁私自更改監控系統中程序及相關數據。
(六)嚴禁在計算機上玩游戲、上網等做與工作無關的事情。
(七)嚴禁在監控中心私接和亂接電源。
(八)工作人員發現監控設備存在隱患或故障時,應及時報告,并及時聯系
有關部門處理;非常情況下應立即采取應急措施并保護現場。
(九)接班人員應提前10分鐘到達監控中心。交班人員應填寫交接記錄并
交代未處理完的事務后方可離開。
(十)不得泄漏涉及機密或應保密的事項,監控中心各類臺帳、視頻錄像等
記錄資料不得外借或供非監控中心人員翻閱,如因特殊情況其他單位或部門需借
閱或拷貝的,須經公司領導同意并辦理借閱手續后方可借閱或拷貝。
(十一)非監控人員在允許進入監控大廳后須聽從監控中心工作人員指揮,
未經公司領導同意不得進行拍照或攝像。
(十二)除維護單位外,嚴禁非監控中心人員對監控系統進行操作。
(十三)監控人員須做好中心大廳、機房、應急指揮室等各項衛生工作,保
持操作臺面整潔、衛生,垃圾及時清理。
(十四)監控員每月除特殊情況除外,換班不得超過兩次;若需換班,應提
前一天填寫《換班頂崗申請單》,經班長同意并報部門負責人審核后才能換班,
請假應按公司規定提前2天辦好請假手續。
三、監控維護人員職責
(一)在監控中心負責人的直接領導下,配合當班班長的工作安排,做好對
監控、收費各系統及機房設備的監控維護,確保系統設備正常運轉、使用良好。
(二)嚴格遵守各項規章制度和工作流程,服從領導,團結協作,忠于職守,
愛崗敬業,鉆研技術,文明操作,保質保量完成領導安排的各項工作,并熟練掌
握系統各項技術指標、軟硬件構成、機房設備性能等業務知識。
(三)做好對各系統、機房設備等硬件的日常檢查和定期檢查,備足備好常
用配件和檢測、維修設備,及時排除系統發生的各類故障。
(四)定期維護監控系統軟件,做到平時預防性維護與突擊性維護相結合,
保證系統穩定和可靠。
(五)加強與當班班長、監控員的工作聯系,確保中控指令準確有效地下達。
做好與機電施工、養護單位的溝通與合作,確保后續系統設備維護工作的正常開
展,按照施工方的要求做好相關人員的培訓工作。
(六)建立和健全各類設備技術檔案,如實、及時地填寫設備檢查記錄、維
修記錄、電話記錄、交接班記錄等信息。
(七)做好清帳工作,及時上傳相關數據和報表。在接到省中心關于系統、
白名單、費率更新等通知后,對系統進行下載更新,并做好相應記錄。
(八)如果是交通監控,需要監視各項設備運行狀態信息顯示,保持與交警、
路政等巡查人員的聯系。負責各種渠道的信息收集、整理、核實、處理。出現惡
劣天氣、交通事故、突發事件時,及時向當班班長報告,按指令組織、調度各部
門實施相應緊急處置預案。
(九)負責設備的日常維護保養工作,按規范操作,使之始終處于良好工作
狀態。發現設備故障無法排除時,及時報修。
(十)認真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四、監控中心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條為加強監控中心安全管理,防止和減少監控中心安全事故,根據國
家法律、法規和上級有關安全管理規定,結合監控中心管理工作實際,特制訂本
制度。
第二條本制度適用于監控中心所有人員。
第三條不得將監控中心應用系統的口令、帳號告訴他人,個人應牢記個人
所使用系統的口令、帳號,不得竊取或冒用他人的口令、帳號登錄系統。
第四條嚴格控制各個帳號的權限范圍,禁止一切企圖越權訪問保密信息資
源的行為。系統維護員應定期修改各應用系統的口令。
第五條不得擅自利用情報板發布與大橋無關無關、甚至影響公司聲譽或司
機安全的信息內容。
第六條禁止將外來盤片帶入監控中心,禁止通過各種途徑對監控中心系統
或網絡進行惡意破壞,禁止私自更改監控系統中程序、配置信息及數據信息。
第七條未經主管領導許可,不得將監控中心的數據、臺帳、報表信息復制
到外存儲介質中,不得私自打印保密信息。經許可將保密信息轉移到磁、紙介質
上時,應視同原保密件一樣管理,發現毀損時應統一銷毀,不得隨意丟棄。
第八條監控中心的網絡屬于交通專網,嚴禁將外來電腦接入該網絡終端,
嚴禁利用該網絡非法竊取交通網內其他資料的行為。
第九條監控中心應保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暢通,嚴禁占用疏散通道,嚴
禁在安全出口或疏散通道上布置影響疏散的障礙物。
第十條嚴禁隨意拉設電線、插座,嚴禁超負荷用電。電氣線路、設備的安
裝應由專職電工負責,禁止私用電熱棒、電爐等大功率電器。
第十一條嚴禁在監控中心及機房吸煙,嚴禁在監控中心及機房點燃明火。
第十二條監控中心工作人員應熟悉并掌握監控中心消防設施的使用及性
能,做到操作有序、準確迅速。
第十三條監控中心消防設施的使用管理由安全部專職負責,監控中心當班
人員每日上班前須對機房及監控中心的消防設施及安全情況進行檢查,保持設施
整潔、衛生、完好,并做好檢查記錄。檢查中如發現消防設備缺失或其他安全問
題,應立即上報監控中心及安全部負責人。
第十四條如遇火災,迅速按預案緊急處理,同時立即通知消防中心,并報
告上級領導。
第十五條監控中心工作人員進入監控中心后應隨手關門,并隨時檢查監控
機房及監控大廳兩側入口,確保通道鎖閉,禁止無關人員隨意進出。
第十六條監控中心工作人員對各自使用的系統應嚴格按規程操作,系統維
護員應做好每日的設備情況檢查,系統一旦出現故障應及時報告,并通知有關部
門及時修復,同時做好記錄。
第十七條嚴禁私自拆卸或蓄意破壞監控中心的硬件設備,嚴禁在計算機或
操作臺附近放置可能危及設備安全的物品。
五、監控中心機房管理
機房是支持監控中心各系統正常運行的重要場所。為保證機房設備與信息的
安全,保障機房有良好的運行環境和工作秩序,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條為確保機房安全,根據崗位職責由系統管理員負責對機房內各類設
備、操作系統進行安全維護和管理。
第二條系統管理員應認真履行各項機房監控職責,定期按照規定對機房內
各類設備進行檢查和維護,及時發現、報告、解決硬件系統出現的故障,保障系
統的正常運行。
第三條機房內各類服務器、網絡通信設備、UPS電源、空調等重要設施
由專人嚴格按照規定操作,嚴禁隨意開關。系統管理員的操作須嚴格按照操作規
程進行,任何人不得擅自更改系統設置。
第四條嚴格遵守保密制度,數據資料和軟件必須由專人負責保管,未經允
許、不得私自拷貝、下載和外借;嚴禁任何人使用未經檢測允許的介質(軟盤、
光盤等)。未經許可任何人不得挪用和外借機房內的各類設備、資料及物品。
第五條嚴格控制進入機房人員,非機房人員未經許可不得入內。確有必要
進入機房的人員須認真填寫《外單位人員出入機房登記表》。并在系統管理員的
指導下進行有關操作。對違反操作規程者,系統管理員有權制止和糾正;對不聽
勸阻造成后果的,要視情節輕重追究責任。
第六條機房內應保持清潔,定期清掃,嚴禁在機房抽煙、喝水、吃東西、
亂扔雜物、大聲喧嘩等。
第七條機房禁止放置易燃、易爆、腐蝕、強磁性物品,禁止任何人將機房
內的電源引出挪做他用,確保機房安全。
第八條系統管理員要經常督促檢查本制度執行情況,切實負責機房防火、
防盜等安全工作。
五、監控中心人員考核標準
監控員考核及稽查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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