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費用報銷制度及流程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了加強公司內部管理,規范公司財務報銷行為,合理控制費用支出,
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本制度根據公司的實際情況,將報銷分為差旅費、辦公費、招待費、交
通費、通訊費、教育費及培訓費、員工福利費等,以下分別說明相關的借款流程及各
項支出具體的財務報銷制度和報銷流程。
第二章費用報銷基本制度及基本流程
第三條:報銷人必須取得合法有效的報銷單據(發票)。
第四條:費用報銷單填寫及票據粘貼要求:
1、報銷單據填寫應力求整潔美觀,不得隨意涂改;
2、報銷單封面與封面后的托紙必須大小一致,各票據不得突出于封面和托紙之外
(票據過大時應按封面大小折疊好);
3、各票據應均勻貼在報銷單封面后的托紙上,整份報銷單各部分厚度應盡量保持
一致;
4、若報銷票據面積大小相同或相似(如車票等),需有層次序列張貼;
5、報銷單據金額、類型相同的(如車票等),應盡量張貼在一塊,并按金額大小
排列;
6、報銷票據在粘貼時,確保審核人能夠完全清楚地審閱到報銷金額;
7、報銷單據一律用黑色鋼筆或簽字筆填寫;
8、報銷單各項目應填寫完整,大小寫金額一致,并經部門領導有效批準;
9、有實物的報銷單據須由驗收人驗收后在發票背面簽名確認,需入庫的實物單據
應附入庫單;
10、出租車票據需注明業務發生時間、起止地點、人物事件等資料;
第五條:單筆報銷總額超過3000元,需要提前一天通知財務備款。
第六條:費用報銷基本流程:
經辦人填寫
報銷單
部門負責人審
批簽字
會計審核報
銷憑證
公司負責人
審批
出納審核并
付款
經辦人領款
簽字
第七條:差旅費報銷
1、因公出差的辦理程序
1.1因公出差的員工必須事先填寫“出差申請單”,注明出差隨同人員、時間、地
點、事由、天數、所需資金,經部門負責人、公司負責人審批簽字。
1.2出差人員借款需持批準后的“出差申請單”填寫“借款單”,由部門負責人批
準,公司負責人審批,財務負責人核準后方可借款,原則上前賬不清,后賬不借。
1.3凡與原“出差申請單”規定的地點、天數、人數、交通工具不符的差旅費不予
報銷,因特殊原因或情況變化需改變路線、增加天數、人數、改乘交通工具需經部門
負責人、公司負責人簽署意見后方可報銷。
1.4出差期間發生的共同費用報銷,報銷單需有同行人員簽名確認。
1.5出差人員應在回公司后3個工作日內辦理報銷事宜,根據差旅費標準填寫“差
旅費報銷單”,執行費用報銷流程。
2、差旅費標準
費用類型報銷金額票據類型備注
交通費憑票實報實銷汽車票、火車票、機票等必須提供發票
出差當地交通費憑票實報實銷公交票、的士票、加油票票據背面注明起始地點,業務內容
住宿費
140元/天
2人(含)以下
酒店、賓館、招待所發票
自行解決住宿公司補貼60元/天,可使用其他
的費用發票報銷
伙食補貼30元/天提供餐飲發票
招待費100元/人(客戶)提供正規發票超出100元/人需請示總經理
出差補貼
30元/天
50元/天
提供其他費用發票
公司或分支機構駐地的省內補貼30元/天,省
外補貼50元/天
補充說明:
2.1住宿費報銷時必須提供住宿發票,實際發生額未達到住宿標準金額,差額不予
補償,超出住宿標準部分由出差人員自行承擔。
2.2報銷天數按照交通工具出發時間到返回時間計算,12點之前出發及12點之后
返回按一天計算,反之則按半天計算。
2.3出差時由對方單位提供餐飲、住宿及交通工具等將不予報銷相關費用。
2.4上述住宿費標準為一個標準間標準。同性兩人一道出差可一同住宿的僅享受一
個標準間住宿標準。
2.5出差期間報銷伙食費補貼則不享受公司提供的餐費補貼。
第八條:辦公費報銷
行政部負責辦公用品統一采購,填寫購買辦公用品借款單,后附“辦公用品請購
單”,執行公司借款流程。行政部采購專員在借款之后3個工作日內,必須采購完成
并辦理報銷事宜,執行公司費用報銷流程。
第九條:業務招待費
1.公司級招待費用原則上由行政部統一安排,統一結算。
2.部門因公需招待時,應事先申請,經公司負責人批準后方可招待。
3.進行招待申請時應填寫“業務招待申請單”,應詳細注明招待時間、地點、對
方人員、己方陪同人員等信息。
4.其他非公招待客人一律由個人承擔
第十條:交通費:員工因公外出,原則上應盡量乘坐公交車,特殊情況經部門經
理以上(含)事先批準,可以乘坐出租車。報銷憑證上需注明時間、路程起始點、外
出工作內容。
第十一條:通訊費:辦公固定電話及員工手機通信補助由行政部每月統一購買充
值卡,統一填寫費用報銷單。
第十二條:員工餐費補貼:員工每月餐費補貼由行政部統計核算,報總經理審批。
各部門以部門為單位貼票填寫報銷單,交行政部統一處理。
第十三條:教育經費及培訓費
1.教育經費及培訓費用由行政部統一進行預算、統一管理、統一安排。
2.費用發生前使用部門應向行政部門申報員工培訓計劃、培訓時間、所需經費,
經行政部門審核、總經理批準后至財務部門。
3.費用使用部門應嚴格按照計劃在申請范圍內使用費用。
第十四條:未涉及的其他事項發生的費用,根據實際情況,由總經理酌情處理。
第三章報銷時間的具體規定
第十五條:為了方便員工費用報銷,財務部將報銷時間具體安排如下:
1.公司報銷時間定在每周五,特殊情況可放寬處理。
2.借款不受以上的時間限制,可隨時辦理。
第四章借款管理規定及流程
第十六條:借款管理規定
1.員工借款須確有公務需要,個人借款一般不超過其半個月工資額。
2.出差借款:出差人員憑審批后的《出差申請表》按批準額度辦理借款,出差返
回3個工作日內辦理報銷還款手續。
3.員工因公需要借款時,應合理預計所需金額并填寫借款單,經有效批準后到財
務部支取現金。
4.辦公人員借用公款,在原有借據未辦理報銷手續或未還清欠款的不得再借。
5.借款人員完結事務,在報銷時扣回借款,交回剩余現金。因特殊原因當時不能
扣回借款或交回現金的,轉為個人借款從工資中扣回。
第十七條:借款流程
第五章費用審批管理
第十八條:費用審批管理。
1.公司負責人在董事會授權內行使審批權。
2.公司所有貨幣資金支付的審批權限原則上由公司負責人統一審批。
3.審批人應當根據上述貨幣資金授權批準權限的規定,嚴格在授權范圍內進行審
批,不得超越審批范圍。
4.貨幣資金支付的批準方式為書面方式。
5.公司對貨幣資金支付的審批建立以“誰批準,誰負責”為原則的責任追究制
度,審核人、批準人要對由本人審核、批準支付的貨幣資金負責任,以防范貨幣資金
風險,保證貨幣資金的安全。對于違反公司財務制度的規定而批準支付的單據,各相
應審核人或審批人以失職論處,并對由此引起的不良后果負連帶責任。
6.報銷人營私舞弊、弄虛作假,對違規違紀金額不予報銷,對已經報銷的,除退
回違規報銷金額外,同時對報銷人予以違規報銷金額5—10倍的罰款,情節嚴重者一
律開除并做進一步處理。
7.審核人、審批人在資料不全、原始憑證不充分、項目不真實的情況下簽名準予
報銷的,對審核人及審批人予以違規報銷金額10%--50%的罰款。
經辦人填寫
借款單
部門負責人審批
簽字
會計審核預算
費用
公司負責人
審批
出納審核并
付款
經辦人領款
簽字
8.因審核過失造成借款人未有效報賬沖銷借款,或者無法從工資扣回逾期借款者,
經辦責任人(含:各級審批人)應承擔不低于流失款總額50%的經濟責任。按責任人基
本工資比例分別承擔相應損失金額,并在壞賬當期應發工資中扣還。
9.財務人員在收到報銷單據后應審核報銷單據是否填寫、粘貼規范,是否經過有
效批準,所附附件是否合法合規等,對符合要求的報銷單據應及時制作報銷憑證并交
與出納處付款,對不符合要求的應退回報銷人并向報銷人說明退回理由。
10.出納收到報銷單后應檢查部門負責人、公司負責人、會計簽名是否齊全,對
審批手續齊全的報銷單據應及時給予報銷,對于不符合審批手續的報銷單出納有權拒
絕報銷或付款。
第六章附則
第十九條:本制度解釋權歸公司財務部。
第二十條:本制度經總經理辦公室討論通過并由總經理簽字后生效,修改亦同。
本文發布于:2023-02-28 04:56:05,感謝您對本站的認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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