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爾濱市應對疫情影響支持中小微企業紓困的政策措施
為幫助中小微企業渡過難關,在持續落實《哈爾濱市人民政府印發哈爾濱市關于應對疫情影響進一步支持中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穩定生產經營若干政策的通知》(哈政規〔2021〕14號)的基礎上,結合當前疫情實際,制定以下政策措施。
一、持續減稅降費。對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小型微利企業和個體工商戶實行減征50%資源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印花稅(不含證券交易印花稅)、耕地占用稅和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政策。對符合條件的中小微企業和以單位形式參保的個體工商戶,全額返還2021年度實際繳納的失業保險費用,超出國家、省穩崗返還規定比例的部分由市級財政給予專項補貼。(責任單位:市稅務局、市人社局、市財政局,各區縣市政府)
二、持續減免房屋租金。對本政策措施發布之日前已承租市、區縣(市)政府行政事業單位和國有企業所屬房產的中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再免收2022年3個月房租或再免費延長3個月租期。對入駐小微企業給予減免租金的市級(含)以上產業園區、創業創新示范基地、科技企業孵化器、小型微型企業創業創新基地,按照入駐企業上年度月平均租金給予一次性2個月補助,最高不超過20萬元,補助資金不超過實際減免小微企業房租總額。對一個機構多塊牌子的,只享受一次補助政策。(責任單位:市國資委、市財政局、市商務局、市發改委、市科技局、市工信局,各區縣市政府)
三、持續減輕住房公積金繳存負擔。受疫情影響的企業,可以按規定申請緩繳2022年4月至6月的住房公積金,緩交期間繳存時間連續計算,不影響職工正常提取和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責任單位:哈住房公積金中心)
四、持續緩解企業融資壓力。對受疫情影響較大的批發零售、住宿餐飲、文化旅游、交通物流、制造業等5個行業實施重點支持對象名單制管理,建立“政銀擔”風險分擔機制,擔保費率由1%降至0.5%,市財政出資的政府性融資擔保機構對符合條件的貸款免收擔保費。(責任單位:市金融局、市財政局,哈爾濱企業信用融資擔保集團有限公司、哈爾濱科創融資擔保有限公司)
五、持續幫助穩崗就業。發揮國有企業穩崗就業積極作用,疫情期間國有企業原則上不裁員,并創造條件吸納更多社會就業。對2022年新招用符合創業擔保貸款申請條件人員的小微企業,招用人員數量達到企業現有在職職工人數15%(含15%)、超過100人的企業達到8%(含8%),并與其簽訂1年以上勞動合同、繳納社會保險的,給予最高500萬元的創業擔保貸款支持。對個人創業的,給予最高額度20萬元創業擔保貸款支持,并給予全額貼息,原個人承擔的利息由市財政承擔。(責任單位:市人社局、市財政局、市國資委,各區縣市政府)
六、持續推動餐飲行業加快復蘇。大力推廣自提、外賣、無接觸配送方式,鼓勵發展餐飲新業態。支持互聯網平臺企業對經營困難的餐飲商戶實施扶持政策,放寬入駐條件,降低平臺服務費用,對2022年4月至6月給予平臺餐飲商戶補貼金額合計500萬元(含)以上的,按照電商平臺實際補貼總金額的20%給予一次性獎勵,獎勵最高不超過200萬元。(責任單位:市商務局、市財政局,各區縣市政府)
七、持續支持企業信用修復。對企業因受疫情影響出現行政處罰違約失信行為,并按規定申請信用修復的,自接到申請之日起,市營商環境局要在2個工作日內完成初審,推動盡快重塑企業信用。(責任單位:市營商環境局)
本政策措施自發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2年12月31日。實施期間,如國家和省、市另有規定的,按照“就高不重復”原則執行。各責任單位要于本政策措施發布之日起7天內制定公布相關政策實施細則,并做好宣傳解讀工作。各區縣(市)可結合實際,研究制定其他支持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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