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可以。按照《財政部 稅務總局關于簡并增值稅稅率有關政策的通知》(財稅〔2017〕37號)規定的原則,納稅人購進農產品既用于生產13%稅率貨物又用于生產銷售其他貨物服務的,需要分別核算。未分別核算的,統一以增值稅專用發票或海關進口增值稅專用繳款書上注明的增值稅額為進項稅額,或以農產品收購發票或銷售發票上注明的農產品買價和9%的扣除率計算進項稅額。
本文發布于:2023-02-28 12:12:31,感謝您對本站的認可!
本文鏈接:http://www.newhan.cn/zhishi/a/167756058131263.html
版權聲明:本站內容均來自互聯網,僅供演示用,請勿用于商業和其他非法用途。如果侵犯了您的權益請與我們聯系,我們將在24小時內刪除。
本文word下載地址:購進的農產品未分別核算可以按照10%的扣除率計算進項稅額嗎.doc
本文 PDF 下載地址:購進的農產品未分別核算可以按照10%的扣除率計算進項稅額嗎.pdf
| 留言與評論(共有 0 條評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