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東莞市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揮部辦公室通告(第46號)》文件,提倡跨省流動人員來莞返莞后于48小時內完成一次新冠病毒核酸檢測,并加強自我健康監測。涉疫風險人員(外省口岸入境來莞返莞人員、外省中高風險地區及其所在地市來莞返莞人員)來莞返莞前要在“粵省事”小程序完成“入粵申報”。近14天有中高風險地區所在地市(直轄市為區、縣)旅居史來莞返莞人員,抵莞后12小時內應向所在村(居)委會和單位(或所住賓館)報備,分級分類按規定要求配合落實健康管理措施。
全市公路、鐵路、港口碼頭要嚴格執行交通站場和交通運輸工具清潔、消毒、通風、隔離留觀區設置規定,強化從業人員健康監測、個人防護等工作,落實乘客100%測溫、100%健康碼亮碼通行、100%佩戴口罩,嚴禁紅黃碼人員搭乘公共交通工具;強化客流管控,適時采取疏導管控措施,有序引導乘客分散候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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