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公積金建造、翻建、大修自住房提取指南
根據我國法規,翻建住房是指對住房全部拆除、另行設計、重新建造住房;大修自住住房是指需要牽動或拆換住房部分主體構件,但不需全部拆除住房;裝修、裝飾等都不屬于大修自住住房范疇。
提取材料:
提取人的身份證(持非居民身份證的職工提供繳存登記的證件)。
提取人本人的銀行賬戶。
《住房公積金提取承諾書(授權書)》。
土地證。
規劃許可證。
結算發票。
有資質機構出具的房屋安全鑒定證明(用于大修自住住房需提供)。
結婚證(婚姻存續期間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且產權證只登記一人姓名,其配偶提取須提供;異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其配偶戶口在房屋所在地須提供)。
戶口簿(非異地購、建、大修住房的,不需要提供)。
銀行賬戶:
住房公積金使用提取的資金通過銀行自動劃撥的形式進行,因此職工提供的銀行賬戶必須有效、準確、安全,當提取額度大于一萬元時,所提供的收款賬戶需為一類賬戶。
目前已開放端口的銀行賬戶有:
提取間隔:
購、建、大修提取≤6個月/次。
職工以同一房產辦理住房公積金使用提取,資金的劃拔在有效期內采用銀行自動劃賬形式,劃賬時間間隔為:
用于購、建、大修自住住房償還貸款本息的,不少于半年提取劃賬一次。
其他均為不少于一年提取劃賬一次。
提取額度:
職工個人累計提取總額不得超過房屋所占產權份額(包括在異地已提取的額度,以職工提供的異地住房公積金提取憑證為準)。
每次提取,個人賬戶余額留足不低于500元。
住房公積金貸款逾期未還清的,應先還清貸款逾期本息后,再申請提取。
提取流程:
申請。單位經辦人到佛山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五區任一服務大廳業務窗口提交申請材料。
受理。窗口工作人員核驗申請材料,符合申請資格,并材料齊全、符合格式的當場辦理審批。不符合受理條件的,告知不予受理的原因或需補交的資料。
審查。窗口工作人員當場進行審批,出具《住房公積金業務辦理回執》;不予通過的,說明不予辦理的理由。
領取。窗口辦結,申請人當場領取《住房公積金業務辦理回執》。
文章來源:社保網本文發布于:2023-02-28 12:15:55,感謝您對本站的認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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