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市城鄉居民大病醫療保險于2014年9月1日正式實行。參加城鄉居民醫保參保人員同時參加居民大病醫療保險,參保人員無需另行繳納費用。
廣州城鄉居民大病醫保報銷
報銷條件:
按照規則參加廣州城鄉居民醫療保險;
在享受居民醫保待遇期內;
符合要求的醫療費用。
報銷流程:
一、現場結算:報銷基本醫療費用時候,一并報銷即可,無需另外辦理報銷手續。
二、零星報銷:如出現異地就醫、信息系統等原因導致無法現場報銷大病醫保待遇的,參保人攜帶要求資料前往社保機構辦理零星報銷手續。
報銷比例:屬于城鄉居民醫保統籌基金最高支付限額以下所對應的個人自付醫療費用,全年累計超過8萬元以上部分支付50%;全年累計超過城鄉居民醫保統籌基金最高支付限額以上所對應的基本醫療費支付70%。
報銷限額:12萬元。但需注意的是,大病醫保實施后,參保人連續參保2年以上、不滿5年的,最高支付限額另外增加3萬元。參保人連續參保滿5年的,最高支付限額另外增加6萬元。連續參保首年計算時間為2015年。
文章來源:社保網本文發布于:2023-02-28 12:16:13,感謝您對本站的認可!
本文鏈接:http://www.newhan.cn/zhishi/a/167756268833112.html
版權聲明:本站內容均來自互聯網,僅供演示用,請勿用于商業和其他非法用途。如果侵犯了您的權益請與我們聯系,我們將在24小時內刪除。
本文word下載地址:廣州城鄉居民大病醫保報銷條件及流程.doc
本文 PDF 下載地址:廣州城鄉居民大病醫保報銷條件及流程.pdf
| 留言與評論(共有 0 條評論) |